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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政府欠千万工程款 承包人陷4年冤狱

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维权人士李洪宇,被庆安县公安局拘留期间,出现生命危险,送医急救。

黑龙江伊春市庆安县维权人士李洪宇,因追讨伊春市政府拖欠的上千万元工程款,被当地政府以“寻衅滋事罪”判入狱四年。2020年5月14日,李洪宇刑满释放。

李洪宇夫妇向大纪元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官商勾结承包人血本无归

2012年5月1日,伊春市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李洪宇表示,“出于对伊春市政府的信任,我从庆安来到伊春市,与建筑商‘中煤国际合作总公司’负责人于平在伊春工程处,签订了‘名人水岸公寓’27—30号楼大五项的人工费承包合同。”

同年10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李洪宇表示,“工程交工后,既不给我结算,工资也不给支付。我多次到伊春市政府和省信访局要求解决此事。”

“后来我才得知,伊春市政府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建筑商,没有进行招投标手续,证照不齐,手续不全,没有交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我不得不去北京反映情况,这才引起重视。”

李洪宇透露,省政府信访局局长齐彦光,召集绥化市常委常青、副市长刘野、信访局局长胡忠伟、庆安县委书记李英男、副县长董国生、伊春市副市长白波等在伊春市召开为结算工钱的协调会(有完整视频为证)。

“协调会上,伊春市副市长白波表态,待账目清楚后一并解决。根据两份工程结算明细单,伊春市政府共拖欠工程款逾1565万元。当把工程账目交给伊春市政府时,他们态度又变了,让我去走法律程序。”

名人水岸公寓27—30号楼,大五项的人工费承包工程款的两份工程结算明细单。(受访者提供)

在李洪宇与建筑商的合同上明确规定,“对所有单项承包人的票据,没有李洪宇签字不生效;回款时必须有李洪宇接收支配发放款项。”

李洪宇认为,“由于我多次进京反映问题,伊春市为此打击报复,在未与我核算的情况下,将工程款直接发放给我下面各个单项工程的承包人。有的单项承包人编造工资表、虚报冒领、重复多领等,造成一些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

“我向伊春市副市长白波和信访局局长张加友反应此事(我手里有给他们发的信息为证)。可他们依旧我行我素,违法乱纪,胡作非为!”

承包人依法上访身患重病却被诬陷入狱四年

李洪宇妻子王春芳向大纪元表示,为了维权,李洪宇和一部分被拖欠工钱的农民工长年奔波上访,可是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不但血本无归,还欠下了巨额债务,身心倍受折磨,夫妻俩疾病缠身。

“2016年4月1日,他在再次去北京上访的火车上,被庆安县公安局的警察截回,警察对他进行了15天的行政拘留。不通知家属,也不告知家属拘留地点。”

李洪宇表示,2016年1月,自己刚做了气管神经鞘瘤的手术,在恢复期,需要按时服药和护理。被关进拘留所后,没有得到医药护理,反而每天吃不饱饭。拘留所里面还关着一些残疾人和患有心衰、糖尿病、肺心病重大疾病的人。

“我被拘留11天后,病情恶化,被紧急送往县医院抢救。在这种情况下,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凤志恶狠狠地说,人死了他负责。这些警察,根本不把老百姓当人看,视人的生命为儿戏,没人性!”

王春芳表示,同年6月26日,李洪宇在几名家属的陪同下去北京看病,但是刚下车就被庆安县公安局的警察带回,被关进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随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4年。

“太心酸了。要账的人过年来家门口堵我们,我因为信用卡欠账还不上,被法院起诉。我母亲84岁了,一个月有一千多元收入,我们全指着这点钱活着。李洪宇因为有坐牢案底,出去找工作都没人要。”

“我们就是希望政府能把我们的血汗钱,还给我们!”

据陆媒报导,近年来,随着中共政府对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住房领域投入资金,政府官员对该项资金的贪腐现象也随之增加。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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