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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德州告4州违宪 应轻松胜诉 联邦高院难驳回【阿波罗网编译】

阿波罗网记者李文波编译报道,美国布赖特巴特新闻网(Breitbart News)报道, 周一(12月7日)午夜前,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代表德州直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称乔治亚州、密歇根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在总统大选中违宪。

此案比之前的任何大选相关诉讼都重要,因为德州的诉讼提出的是纯粹法律问题,并不需要证明具体欺诈案例,只需要证明四个州违反宪法就足以胜诉。

在法庭文件中,帕克斯顿声称,“违宪的规则修改,为各种形式的选举违规打开了大门”,四个州都“公然违反了有关总统选举人任命的宪法规定”。他要求最高法院禁止各州选举团投票直到听完该案的辩论。

克里斯·W·科巴赫 (Kris W. Kobach)是移民法和选举方面的专家。他在2011-2019年期间担任堪萨斯州国务卿。在1996年至2011年期间,他曾在密苏里州-KC大学担任宪法和移民法教授。

科巴赫 (Kris W. Kobach)指出,这四个州,一是未经州议会,就更改投票规则;二是没有保证州里的每个县都平等的对待选票。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一个州起诉别的州,就必须到联邦高法解决,德州总检察长代表德州起诉其它四个州,联邦高院就不得不办理。

德州之所以会起诉其它四个州,是因为德州认为自己按照宪法规定的选举程序,而这四个州改变了选举的方式,这不仅仅是宪法的问题,对德州来说也不公平。

具体的宪法解释是:

宪法的选举人条款要求各州“按照其立法机构可能指示的方式”“任命”州的总统选举人。在合众国初期,大多数州议会都是直接任命总统选举人,不进行民选。19世纪的头几十年中,情况有所改变,但是宪法原则没有变,无论通过州议会的投票还是通过民选投票来任命州的选举人,都是州议会来制定规则,也只有州议会才能制定规则。

科巴赫指出,四个州都违反了《宪法》第二条的选举人条款,州行政官员或司法官员未经州议会通过,就改变了选举规则。在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把收到邮寄选票的截止日期延长了三天,这就变成了州法院制定大选规则,违反了宪法的选举人条款。在乔治亚州,州务卿和乔州民主党达成妥协和解与释放协议(即同意令)以回应诉讼,并修改了乔州法律规定的签名验证要求,这种规则的修改,也违反了选举人条款。

第二个违宪问题是,四个州中的每个州,都有一些县更改了接收、评估或处理选票的方式。在二十年前的“布什诉戈尔案”中,佛罗里达州的两个县,由于处理选票的方式不同,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反了《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选民具有宪法权利,各个县的选票需要得到同样的处理。在密歇根州韦恩县,选举官员无视州法律的规定,拒绝监票员参与点票。而密歇根州的其它县都遵守了州法律。这种情况就属于违反《平等保护条款》。在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选举委员会行政长官,无视州法律的要求,指示选举工作人员,在装有邮寄选票的信封上写上证人的地址,变成有效选票,而这种没有证人地址的选票,在威州的其它县是无效的,这也导致了威州有各县对选票处理方式不同的问题。

所以,德州的诉讼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不取决于有争议的事实,只需要证明被起诉的四个州违宪即可胜诉。

原文链接:https://www.breitbart.com/politics/2020/12/07/kobach-texas-case-challenges-election-directly-at-supreme-court/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阿波罗网记者李文波编译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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