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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剑指对方 相继发布加强对外商投资安全监管办法

中国星期六(12月19日)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将针对涉及国安领域的外商投资案进行审查。就在一天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有看法认为,美中这两个最新监管审查令被视为剑指对方,双方再次交手。

中国商务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星期六发布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将针对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到国防安全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的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此外,对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基础设施、能源和资源、运输服务、金融服务、资讯技术、关键技术等重要领域,并取得投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投资案必须接受安全审查。安全审查办法将在公布之日起30天后正式施行。

就在中国公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一天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这项立法将阻止一些中资企业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除非他们遵守美国的审计标准。法案规定,如果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通过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将禁止这些外企的证券在美国的任何交易所上市。

美国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被认为明显的指向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例如阿里巴巴集团、拼多多和中石油等。该法案将会使得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在美国监管机构不被允许审核其财务审计材料而面临摘牌威胁。中共当局长期以来一直以担心国家安全为由,阻止海外监管机构审查当地的会计事务所。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得到美国国会两院的全面支持,星期五特朗普总统签署正式成为法律后,中国随即在第二天出台“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有看法认为,这是中国对美国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做出迅速反击。

针对中国星期六出台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中国官媒中新社星期六在报道中说,在外部风险明显增加之际,这个办法的订定释放出三重信号。其一:今后中国对外开放将更重视防控风险;其二:中国开放将迈向更高水平,不会停滞,更不会倒退。文中说,根据新规定,安全审查按照必要、合理的原则,设定审查程序和时限,分层次,递进式推进审查,并将在实施过程中精准审查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避免安全审查泛化;其三:今后中国将更重视运用国际通行制度和规则维权。

中新社文中还提到美国出台“外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欧盟的“外国直接投资框架条例”、澳大利亚出台的“外商投资改革法”,以及英国正在制定的“国际安全和投资法”。报道说,中国此番出台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正是顺应这一趋势。

不过,澳大利亚的“外商投资改革法”虽适用于所有外国投资者,但预计中国将会受到格外的审查,部分原因是中国科技公司华为在2018年因国家安全问题,而被澳大利亚排除在该国5G网络之外。

中国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副教授刘一展、教授张海燕则在去年10月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说,2018年中国在欧盟交易金额超过100万欧元的并购项目中,至少有82%属于欧盟“外国直接投资框架条例”中规定的FDI(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的敏感产业、国有企业背景,和国家主导的外向项目等3种情况中的至少一种。文中说,显然,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投资将面临更严格、更广泛的审查。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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