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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人社局非法强扣和追索百姓养老金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今年55岁的法轮功学员马永兰曾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非法判处3年徒刑。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通知马永兰将停发其退休金,最近又变本加厉地向她追索已发的退休金。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今年55岁的法轮功学员马永兰曾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非法判处3年徒刑。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通知马永兰将停发其退休金,最近又变本加厉地向她追索已发的退休金。

明慧网报导,马永兰1986年毕业于阿坝州工业技术学校,之后在阿坝州棋盘沟铁厂工作。1996年失业后,从2000年起自己筹钱购买社保,如今社保养老金是她唯一的生活来源。

但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派蒋晓宇、蒋勇两人通知马永兰,说是根据上级通知,将停发她的养老金。马永兰对他们说这是违法行为。

10月23日,这两人又来通知马永兰,说根据上级文件,马永兰服刑期间本属正常调增的养老金不符合标准,要求马永兰退还,总数为66,156.72元。

马永兰当即指出扣除养老金的行为完全违反现有法律,有关政策与法律法规抵触,属于无效文件,并向他们讲述了法轮功真相。两个人当即表示他们也很为难,只是执行“上面的指示”。

事后,马永兰和有关正义人士向汶川县人社局寄去了真相信函,逐一列举了人社局有关违背政策的做法。然而,汶川县人社局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却把她的善举视为对他们权威的冒犯,而且还加重本就违法的行政行为。

10月31日,仍是那两人又来找马永兰,怒气冲冲地告知追索金额增至82,216.87元。

马永兰与法轮功学员王华于2014年6月19日到汶川山上秉里村的山寨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遭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警察在王华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并利用这些所谓的证据进一步迫害。

2014年11月5日下午,汶川法院非法庭审马永兰、王华,律师当庭做了无罪辩护。12月8日上午,汶川法院非法判马永兰3年、王华3年3个月。

如今,马永兰又遭中共的经济迫害。

中国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诸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

上述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及政府规章都“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另外,从公民权利角度讲,养老金是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个人都无权剥夺、停发、少发。#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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