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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了?大S婆婆被判囚1年下拘捕令 上诉提证据遭法院驳回

创立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艺人大S的婆婆张兰,先前因为出售俏江南股份,惹出她未遵守规定申报超过50万港币(约新台币180万)的资产,被法院判处张兰监禁一年,并发出拘捕令,时隔几年后,张兰才又向香港高院上诉庭申请上诉,希望能提交「新证据」,结果近日惨遭法院驳回。

▲大S的婆婆张兰想提出新证据但被驳回。(合成图/资料照、翻摄自张兰微博)

据《星岛日报》报导,张兰被判藐视法庭后,于2018年4月11日提出上诉,结果事隔两年,于2020年4月27日,才向法庭申请要提交新证据,判词中提到,张兰表示,想要交出「长江三峡画作」的公证书,试图想证明自己并非该幅画的拥有者,但审判的法官认为,张兰没有合理辩解为何不在原审时提交「新证据」,而且「长江三峡画作」的公证书,也不能证明张兰非拥有者,因此驳回了她上诉提交新证据的许可。

▲张兰被判藐视法庭,监禁一年,并被发出拘捕令。(图/翻摄自张兰微博)

张兰2013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惹上官司,CVC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会寻求仲裁,并成功在2015年取得高等法院禁制令,下令张兰必须申报她在香港境内及境外,所有净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结果过去说自己是艺术品收藏家的张兰,却没有申报艺术品,且辩称自己没有拥有超过50万港元的艺术品,被法官认为是在说谎,其中就包含长江三峡画作,加上张兰后来未出庭接受审讯,因此被裁定张兰在毫无合理疑点之下,「藐视法庭」。

责任编辑: 赵丽  来源:三立新闻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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