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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律师应这样解释为何不能弹劾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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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国民警卫队在华盛顿的国会大厦外巡逻。

有一个非常有力的论据,阐述《宪法》不允许弹劾前总统。遗憾的是,唐纳德‧川普特朗普)总统的律师没有提出来。

不可否认,关于《宪法》是否允许“卸任后弹劾”(late impeachment),存在相互矛盾的证据。检察官的工作是提出有利的证据﹐除了几处失误外,他们的工作做得相当不错。

另一方面,川普辩护团队的工作是提交反对弹劾的证据。他们有三次机会这样做:在书面回答中,在审判备忘录中,在参议院的讲话中﹐总的来说,他们不及格。

虽然我对卸任后弹劾犹豫不决,但看到一个法律团队犯这样的错误﹐我感到沮丧和痛苦。

这篇文章将逐步列出反对卸任后弹劾违反宪法的最重要证据。

第一步:记住《宪法》是一份法律文件——“国家的最高法律”。我们解读法律文件的方法有:(1)阅读文件本身的文字;(2)使用阅读这些文字的既定指南(律师称这些指南为“构建规则”);(3)研究文件背后的历史。

第二步:虽然律师有很多解释规则,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如果文件中有一个清单,那么清单上的条目一般都包括在内,但不在清单上的条目则被排除在外。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在应用这个规则﹐假设我的妻子让我去逛超市,并给我一张购物清单﹐内容如下:西兰花菠菜、菜花、芝麻菜。

除非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否则我从清单上知道,她没有让我买德国巧克力蛋糕。如果我还是买了(因为我可能会买),那是我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她的指示。

这条规则——不在清单上的项目被排除在外——在开国时代(Founding Era)至少和今天一样重要。1787-1790年宪法辩论的参与者将这一规则作为理解文件的一种方式。这条规则在关于《人权法案》的辩论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如此显着,以至于开国元勋们通过了一项完整的宪法修正案(第九修正案),以防止它适用于特定案件。

第三步:这条规则对解释我们的宪法如此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宪法》包含了很多清单。最著名的是该文件对国会权力的主要列举(第一条第八节)。每一位法官和宪法律师都明白,如果一项权力不在宪法清单上,那么它就不存在。

第四步:宪法的弹劾条款包括两份清单,而不是一份:(1)列举官员被弹劾的理由,以及(2)谁可以被弹劾。

《宪法》列出了四条弹劾理由:“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严重)轻罪。”在英国和一些早期的州宪法中,立法机构可以出于各种原因进行弹劾——甚至仅仅是政治分歧。但是每个人都同意《宪法》列出的理由是排它性的﹐这意味着任何弹劾都是违宪的,除非是叛国、贿赂、重罪或严重轻罪(其它严重罪行)。

第五步:《宪法》规定的可以被弹劾的人﹐只包括三类:“总统、副总统和美国所有文官”。

在英国,议会可以弹劾从未担任过政治职务的普通公民。每个人都明白,在美国并非如此。为什么?因为从未担任过公职的普通公民不在《宪法》的清单上。

但是等一下:前官员也不在清单上。前任总统和现任总统是不同的﹐这就是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没有主持这场审判的真正原因:《宪法》规定﹐大法官只有在总统受审时才主持审判,而不是前总统。

川普的检察官是否认为,《宪法》中的可弹劾人清单同时排除并包括未被提及的人?它排除了没有担任过公职的普通公民,但却包括了担任过公职的普通公民?这似乎是一个明显的矛盾。

结论是:根据我们在《宪法》中对清单的统一解释,前官员是不可以被弹劾的。

第六步:有一些辅助论点支持这一结论﹐这些论点是:

●与弹劾案检察官的说法相反,《宪法》并没有让我们对前官员没有处理方法。相反,《宪法》明确提到要依法起诉。

●宪法有一个反对某些立法不公平的总方针。它出现在几个重要的章节中,如禁止《剥夺公权法案》。这一政策表明,我们应该狭义地理解弹劾。

●领导弹劾案的民主党众议员杰米‧拉斯金(Jamie Raskin)说:“1780年代的每一个州宪法要么明确说可以弹劾前官员,要么与这一想法完全一致。相反,没有一个州宪法禁止对前官员进行审判。”

●但拉斯金错了。从公平的角度来看,纽约州和马萨诸塞州的宪法将弹劾限制在现任官员身上。而制宪者在很大程度上从纽约和马萨诸塞州的文件中提取了美国宪法的弹劾语言。他们并没有遵循弗吉尼亚等州的宪法,因为这些州允许弹劾已卸任官员。

●你可以追溯美国建国时期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美国人逐渐把弹劾的范围缩小到比英国更小的程度。

总而言之:尽管参议院已经同意接管川普弹劾案的管辖权,但这一决定并非不可撤销。当参议员投票决定有罪或无罪时,我们希望他们能权衡反对弹劾卸任官员的理由。

原文Here’s How Trump’s Lawyers Should Have Explained Why an Ex-President Cannot Be Impeached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作者简介:

罗伯特‧G‧纳特森(Robert G. Natelson)是著名的原教旨主义学者,退休前是法学教授。他是设在丹佛的独立研究所(Independence Institute)宪法学高级研究员。他是《原始宪法:实际所说及含义》(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的作者。

本文只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纪元时报》立场。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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