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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想用钱摆平 纽约检察官:罪加一等

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纽约市人权局以及纽约励馨妇幼关怀中心17日联合举办“疫情中的家庭关系”中文讲座,邀请多位相关人员讲解家暴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视频截屏)

一名遭受家暴的华裔女子向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办公室透露,她的伴侣因对其施暴被以重罪起诉,但日前却联系她,希望用钱“摆平”,要求她不要出庭作证;皇后区助理检察官对此表示,被告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并违反保护令,他将面临更严重的指控。

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纽约市人权局以及纽约励馨妇幼关怀中心,17日联合举办“疫情中的家庭关系”中文讲座,邀请多位相关人员讲解家暴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凯兹(Melinda Katz)表示,疫情期间,家暴罪案大幅增长,仅皇后区家庭正义中心(Queens Family Justice Center)从3月到7月间的求助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68.7%;她呼吁受害人无论是否有移民身份,都应勇敢发声,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

一名与会的家暴受害华裔妇女表示,她的伴侣曾对她家暴,报警求助后,检方介入以涉嫌家暴等罪名对其提告,并被大陪审团裁定以重罪的罪名起诉被告;但她说,近期进入庭审程序后,施暴人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她,称会给她一笔钱,要求她不要上庭作证,让案子不了了之。

主管家暴罪案的助理检察官奎姻(Mary Quinn)表示,被告的做法已违反多项其他法律,如涉嫌威胁证人、妨碍司法公正,且违反了法官签署的家暴保护令,她建议受害人立即联系处理该案的助理检察官,届时被告将面临更多罪名的指控。

纽约励馨总干事刘元芬表示,上述情况在华人家庭频发,部分被告误认为只要受害人不出庭作证,案件就会被撤销;但她说,一旦案件被检察官介入,受害人只是证人之一,甚至受害一方不用出庭,也可指控被告的罪行,“受害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警察的证词以及其他证据在庭上都会被法官采信”。

针对家暴者的租房权益,市人权局华裔专员冯郁雯表示,根据纽约市法律,房东不得因房客为家暴的受害者,拒绝租房给对方;她补充,15日后,房东需接受政府分发给家暴受害者的代金券,若租客因此遭到刁难,可致电(212)416-0197有中文服务投诉。

奎姻补充,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开通24小时求助热线,有需者请电(718)286-4410,若需更多中文协助的受害者也可联系纽约励馨,电话为(877)990-8595。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世界新闻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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