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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纯钩:不要说做什么都没用 有做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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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位民主义士受审一事,最令人动容的,还不止这些义士本身,还有在法庭外不畏压力到场声援的一千多普通市民。

这些市民是响应民阵号召到场声援的,他们站在那里,本身已经有危险,身边黑警虎视,随时接告票,但仍旧有人高呼口号,举起五个手指。他们的到场,就是对庭内义士的支持,就是一种威武不能屈的姿态,只要外面的人有心志在,里面人的牺牲就不会白费。

有些网民说,现在什么都冇得搞了,搞什么都会被拉。但至少,法庭外这一千多市民,还没有人被拉。法庭本来就允许市民旁听的,除非日后香港实行秘密审讯,否则到法庭外排队,进入旁听席,都是天公地道的事。

八十九岁的陈日君枢机,腰背都挺不直了,他也在队列中。谁说什么都冇得做,陈日君枢机不是做了吗?八十九岁的老人都可以做,还有谁不能做?

你什么都不做,甚至什么都没想去做,你先给自己下一个结论,就是以后什么都不能做了,那当然,那就什么也不能做,也不必做,也不想去做,你当然也什么都做不出来。

相反的,如果你千方百计想要做一点事,你就会去想应该怎么做,你就一定能想到,有什么事情可以做,而又不必接告票,而又可以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做,在于你想不想做。

早前陈健民到见山书店签书,读者拥跃,排队排到街外去。那也是一种行动。陈健民的书是《狱中书简》,写他坐牢期间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他的出版社进一步出版社,正在想办法将读者捐赠的《狱中书简》,通过一定渠道,送给正在坐牢的手足,给他们一点精神上的鼓励。

如果你也去现场,排个队,买一本书,出版社有收入,便有余力拿出更多书来,送给狱中的手足,这是不是值得做的事?做这件事会不会有很大风险?

国安法虽然恶,但只要避免触及什么“颠覆国家”﹑“香港独立”的罪名,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搞一场声讨缅甸军事政变的游行,那会犯什么罪?比如搞一场研讨会,回顾和检讨香港民主运动的历史,那会犯什么罪?又比如搞一个读书会,推介关于普世价值和现代伦理的书,那又会犯什么法?比如你和朋友带了孩子去郊游,大家吃野餐,一面讨论对付洗脑的办法,向孩子解释中共港共的阴谋,那又会犯什么法?

有网民留言,说现在做什都没用,就是要罢工罢课?我不反对你去罢工罢课,但去做出来啊!发动一场罢工,要先做动员,要做策划,要有舆论准备,要有组织能力,你真的想做,你就开始踏踏实实去行动,光动口不动手,还是永远都做不成什么事。

要搞罢工,一定要有组织,要运用工会的力量,所以你要先参加工会。你参加了工会,不能一去到就指手划脚,要人家这样做那样做,你先落手落脚,做一些琐碎的具体到可能厌烦的工作,然后你积累自己的经验,得到同伴的嘉许,你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你可以去参选工会的领导层,然后发挥自己的领导作用。

但先去参加工会,做一点不起眼的琐碎的日常工作,你肯不肯?

你要搞罢工,就不能拒绝工会这个平台,你什么平台都反对,那就只好靠自己去发动罢工,你有这个本事最好,如果没有,那就不要空言罢工。

我的意思不是指责这种看法,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自己不去参与,你就不要指责那些不惜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和甘冒危险去参与的人,不要说他们的参与没用,要做就要罢工罢课。说说很容易,实际去做出来才难。顺景时蜂拥而上,逆境时各走各的,那不是英雄。

看到法庭外那一千多市民,我就相信,香港人永远不会放弃,压力再大,环境再恶劣,我们都要想办法坚持下去。抗争的空间不会没有,只是要大家都去动脑筋,都做一些有建设性的工作,不要整天怨天尤人,指责别人不够英勇。

英勇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不能做大事,做小事也可以,不屈服不是人人去送头,是在日常生活中让中共知道,我们就是不做顺民,只要对长远抗争大局有利,什么都可以做。

要是到法庭外旁听的市民不是一千多,而是一万多,那结果是如何?要是不单单47个义士受审有这么多人,要是每一单冤狱,每一个义士受审时,都有那么多人来关注支持,那又如何?

为香港人的民主自由,陈健民教授坐了牢,丢了教职,损失了每月一大笔收入,陈健民今天还在坚持。戴耀廷也丢了教职,也坐了牢,现在还在面临新的牢狱之灾,他在上庭前,还对镜头竖起大姆指。

医管局工会主任余慧明﹑职工盟主席吴敏儿,她们不但面对未来的牢狱之灾,还连本职工作都被褫夺了,至今无怨无悔,她们和那些踏踏实实战斗在第一线的民主斗士,才是真英雄。

——作者脸书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作者脸书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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