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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美国为什么制裁这位中共610官员

美国制裁余辉有象征意义,但不仅是象征性的,余辉只是一个代表,此前美国国务院已经向法轮功学员表示,已经有不少中共官员因迫害法轮功而被禁止入境了。

今天,美国国务院宣布,将成都市原610办公室主任余辉列入制裁名单,余辉及其直系亲属将被禁止进入美国。这是第一个因担任610办公室主任迫害法轮功而被美国公开制裁的中共官员。国务卿布林肯也在自己的推特上发布了这一消息。

今天是美国国务院发布2020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日子,布林肯就此发表了讲话。讲话中还特意提到了对余辉的制裁。

有何意义?这表明美国现政府的态度:关注国际宗教自由、反对中共当局对宗教信仰的迫害、强调反对对法轮功信仰团体的迫害并采取实际制裁行动。再次重申对参与迫害者是要追究个人责任的。

美国制裁余辉有象征意义,但不仅是象征性的,余辉只是一个代表,此前美国国务院已经向法轮功学员表示,已经有不少中共官员因迫害法轮功而被禁止入境了。

我们知道,以前,美国对外国侵犯人权的官员是没有制裁措施的,主要是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学员收集了最多的迫害者的名单和罪行,也在中共迫害者出访期间发起过几十项法律诉讼,部分案子裁决以后也无法执行。

一直到美国国会通过了《马格尼茨基法案》,马格尼茨基是俄国的一位税务会计师,因为揭露税务官员的腐败被迫害,死于监狱。为此美国国会通过了以他名字命名的制裁外国迫害人权和腐败官员的法案。当时是针对俄国官员,后来国会发现制裁很有效果,于是把针对俄国的扩大到全球,这就是《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

自此,美国对外国侵犯人权的官员制裁就有了法律依据。以前都是对国家,或经济实体,现在是针对个人了。

这个原则早在纽伦堡审判就定下了,就是个人必须对反人类罪行承担责任,不能以执行命令来推脱。但实际执行,只有在犯下罪行的政权被打败了才有可能,如对前南斯拉夫塞尔维亚领导人的审判。

《人权问责法》实际是一个介于中间的惩罚,就是美国或类似国家或政体以禁止入境或经济制裁的方法针对个人。现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欧盟和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都有类似的法律了。还有多个国家正在酝酿通过。

不过,这次对余辉的制裁并未援引《马格尼茨基法》,而是国务院的行政命令,所以只有禁止入境而没有经济措施。这是从法律角度。

不过对中共官员,震慑力是很大的,无论中共把自己的统治吹得怎么天花乱坠,对官员来说,把钱和家人转到国外还是有非常强大的吸引力的,相信很少有人会把目标定在北朝鲜委内瑞拉这些国家的,还是会以发达国家为主。

这个直系亲属禁止入境是很吓人的,本来是自己做裸官,结果把家人也堵在国内了。

其实美国有些制裁,是只做不说的,如对一胎化的执行者,国内的都知道,妇产科医生如果在签证上说明身份是不容易得到签证的。美国2000年初就立法禁止强制流产、堕胎的执行者入境,但很少说,被拒签的自己也不会说,也不会被报导。

为什么选了余辉公布?我们看一下以前的案例,第一次使用《全球人权问责法》有13名外国官员被制裁,包括一名原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局长高岩,而避开了当时公安部副部长傅振华。

最近的一次是对新疆5名官员,最高达到新疆党委书记陈全国。虽然陈全国和傅政华都是政治局委员级的,但现在新疆是全世界关注重点,情况和当时有所不同,可以说是比较例外的。就是一般会避免制裁级别过高。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被制裁的多半是现在还在位的,不一定是犯罪时的位置,这样才有震慑作用,余辉可能就具备这些条件,曾经是四川这个大省的省府成都市610正职主任,现在还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看来是个有油水又非常有可能经常出国的。

责任编辑: 叶净寒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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