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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将推新法 德商与新疆违反人权企业合作或负刑责

德国正制定新的《供应链法》,针对与中国合作的本国企业,若证实有涉及新疆强迫劳动行为,可进行罚款甚至追究刑责。新例生效后,与中方合作的德国企业,将有责任更严格挑选合作伙伴,避免卷入新疆侵犯人权的行为。预料新例将导致部分德商撤回中国投资或与中方终止合作。

新疆人权问题持续受到国际关注。周一(17日),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跟进新疆人权议题。

另一方面,德国当局在经济层面立法,以其促进该国企业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都必须尊重人权。由于既有的《联合国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在法律上是不可执行,今年3月,德国政府着手制定新的《供应链法》,规定如果大公司不对其海外供应商采取涉及人权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措施,将对大公司处以最高年销售额2%的罚款。

德国台湾裔时评人成世光向本台表示,很多德国大企业将中国当作一个巨大市场,对包括新疆集中营等人权问题视而不见,他认为确实需要一个可执行的法律,来规范企业为了利益抛弃人权价值的行为。

成世光说:对中国政府在新疆所犯的种族灭绝罪行,德国的企业装著不知道,他们的良心全被狗吃掉了,利益大过了良心,那么现在我们有一个这样的《供应链法》,这些企业主睁眼说瞎话,一定要有制裁的后果,使它知道人权价值是不可践踏、不可忽视的。

成世光认为,当前西方主要民主国家在面对中国人权问题时都开始觉醒,今年亦是德国大选年,人权问题也成为其中的竞选筹码,作为德国公民,应该继续推动《供应链法》的具体执行。

成世光说:我们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作为文明社会的公民,一直在监督政府、企业做商业时千万不要忘记普世价值。德国新的《供应链法》,事实上它也对所有的良心企业是一个肯定。使这些良心企业在一个公平环境里做一个自由的竞争。我们也必须对德国联邦政府有持续的压力,敦促好的法律有制裁上的果效。

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的“世维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期待该法案有进一步的措施,停止德国企业纵容或默认中国政府种族灭绝的行为。

迪里夏提说:中国始终利用经济市场,企图绑架欧盟的价值观。我们期待着《供应链法》能有更多的配套的措施,敦促德国的这些企业立刻终止和中国进行任何形式的、纵容或默认中国政府正对维吾尔民族所推行的种族灭绝的这些商业往来,我们期待不只是德国,整个欧盟企业都应该维护欧盟的价值,绝不成为中国的帮凶。

2020年9月1日,中国外长王毅到访德国,在德国的维吾尔人于德国外交部前抗议中国政府针对维吾尔人的种族灭绝。(吴亦桐摄)

德媒《南德意志报》引述德国绿党一份报告指出,《供应链法》生效后,如果合作中存在强迫劳动,德国企业有责任断绝与中国供应商的业务关系,否则德国公司将面临罚款;特别情况下,公司雇员可能要承担个人刑事责任。报道说,《供应链法》生效后,违规的德国企业便要被迫终止他们在新疆的业务或完全撤资。

专家认为,德国新的《供应链法》将迫使企业在新疆议题上采取更积极的措施。

德国绿党在联邦议会的人权政策发言人鲍泽(Margarete Bause)表示,通过这份评估报告可以看出,活跃在新疆的德国企业的责任将变得“比以往更清晰”。也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视而不见的态度已不再是一种选择。

《供应链法》的评估报告中援引媒体报道指出,包括德国在内的许多外国企业,都从对新疆维吾尔人的剥削中受益。一些德国企业设在中国的工厂大楼,就建在新疆集中营附近。这份报告点名的德国企业包括阿迪达斯、彪马、宝马、博世、西门子、大众和巴斯夫等,它们被指对有关新疆人权问题的指控采取各种“否认或模糊让步”的陈述。

从公开资料中,1948年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公约》中,五类“种族灭绝”的定义,当前新疆的情况都符合。美加、荷兰及英国的议会已通过议案,认定中国对维吾尔人进行种族灭绝行为。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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