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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终审法院维持选管会DQ决定 21民主派人士被夺参选资格

澳门终审法院周六(31日)作出最后裁决,三组被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取消参选资格的上诉,维持拒绝接纳的决定。

澳门终审法院维持选管会决定,21民主派参选人被DQ。

澳门终审法院周六(31日)作出最后裁决,三组被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取消参选资格的上诉,维持拒绝接纳的决定。

欧盟发言人斯塔诺回应指,澳门当局取消21人参选9月立法会的资格,与澳门基本法保障的权利背道而驰,会损害政治多元化并限制民主的辩论。

斯塔诺说,欧盟呼吁澳门特区维护受保护的权利和自由,以便9月的立法会选举,向来自不用政治光谱的候选人开放。

澳门终审法院的判决指出,提出上诉的三个组别,每组第一和第二参选人,包括现任和前任直选立法议员苏嘉豪、吴国昌和陈伟智等六人,至少都参与了支持六四、零八宪章或茉莉花活动,已经有足够事实证明他们涉及立法会选举法所列规定,无被选资格。所以无需再分析或审查选管会提供的其他资料,或三份名单内其他参选人的资格,足以维持选管会原有决定,拒绝接纳这三份参选名单。

被取消资格的参选人苏嘉豪表示,不认同终审法院的裁决,认为个人同团队都是依法效忠特区同基本法,亦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历史会见证取消各组参选人资格的决定是错误的,令澳门民主的声音消失,动摇公民的提名和投票选择权。他形容澳门此刻如同在昏暗的房间内熄灯,但并不是世界末日,希望大家坚守岗位,继续打拼。

陈伟智表示会接受裁决。因已尽力坚持到底,形容此刻是澳门最坏亦是最好的时刻,让公众看清形势,但无论环境如何变化,仍会在建制外争取和维护澳门应享有的言论自由。

另一组的第一参选人郑明轩认为,裁决只取消首两名参选人资格,但实质已令只有五名参选人的名单,因不足法定人数而全部被取消资格,形容只是花招,实际结果是意料之内。他会因应澳门政治生态的残缺,透过其他途径参与社会。

澳门选管会本月9日宣布取消民主派全部三张立法会参选名单的资格,共涉及21名参选人。选管会指他们不拥护澳门《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门特区,当中包括已出任澳门立法会议员29年的吴国昌。

三个被DQ参选资格的政党,包括“民主昌澳门”、“学社前进”及“新澳门进步协会”。三个政党认为当局的指控严重,要求解释。并表示不会换人参选或退选,并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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