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港台 > 正文

支联会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从中国引进香港 香港市民人人自危

在支联会案件中,香港首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被告人,但有中国维权人士表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早已成为以言入罪的工具,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香港出现,显示香港已彻底中国化。有学者表示,香港政府在支联会案件出“重手”,是要威吓全香港市民,收震慑效果。

香港特区政府在支联会的案件当中,首次引用《港区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支联会案件中,香港首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被告人,但有中国维权人士表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早已成为以言入罪的工具,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香港出现,显示香港已彻底中国化。有学者表示,香港政府在支联会案件出“重手”,是要威吓全香港市民,收震慑效果。

香港特区政府在支联会的案件当中,首次引用《港区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常出现在中国涉及维权和异见人士的案件,当中也有案例,与支持香港和悼念六四事件的言论有关。

2014年,广州4名异见人士,王默、谢文飞和张圣雨,因支持香港“占领运动”,在街头展示写有“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标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4人其后被刑1年半至4年半。2016年,四川成都男子符海陆,制作“铭记八酒(谐音八九)六四”的图片,呼吁关注“六四”,最终亦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拘捕。

根据中国人大的文件,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颠覆”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两会的工作报告也提到,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审结111万宗国家安全的案件,超过152万人被判罪成。

维权人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当权者以言入罪的罪行

中国维权人士郑先生早前曾因在网上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接受本台访问表示,根据中国的法律,造谣诽谤,想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他的言论,即使是基于事实也被起诉。

郑先生说:一些批评建议,他都认为是要推翻政府。我们当时也是言论方面,例如在微信和博客发表言论,他(政府)就认为是煽动颠覆行为,但我们这些言论,到底是造谣诽谤吗?不是,有很多都是针对具体案例,具体案件发表的意见,但这也不行。我一直认为,煽动颠覆政权罪,就是将人民批评的声音,强行言论入罪的罪行,其实就是对言论自由的打击。

维权律师:中共近年常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打压异见

在中国担任维权律师20年的吴有水表示,“颠覆”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由反革命罪分拆,主要用于针对不同政见的人士。他表示,以往政府会较多使用寻衅滋事,起诉写文章批评政府的异见人士,但寻衅滋事罪,最高只可判入狱3至5年,自2015年“709事件”之后,当局主要针对三类异见者,才会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检控,相信与煽动颠覆的刑责较重有关。

吴有水说:因为觉得寻衅滋事罪不够大,后来直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涉嫌煽动(颠覆)罪主要是哪些人?一个是在中国大陆实现公民社会的人员,有些包括NGO,一部分是老师和教授,还有一部分是律师,这几部分的人很容易因为写文章,发表言论,很容易被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近几年煽颠罪几乎是频发,只要你一旦被扣上煽颠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你基本上是逃脱不了,最后肯定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

吴有水表示,不清楚支联会的案件详情,但支联会多年坚持的口号,应该是被入罪的原因。

吴有水说:“结束一党专政”从言论上来说,是煽动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只容许中国共产党执政,不容许别的政权插手和替代,所以你说结束一党专政,也是要结束中共的领导,所以也属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吴有水表示,要求民主选举,发表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都可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中国民众对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控告异见者,以言入罪的情况,早已习以为常,但香港市民可能不清楚定义,在不知情下触碰底线。

学者:目的是威吓全香港市民

外界担心,支联会过去30年举办的六四烛光晚会及各种活动,参与过的人都有机会被追究。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总裁锺剑华对本台表示,当局的目的是要威吓全港市民。

锺剑华说:如果根据《国安法》,应该是没有追溯权,但是现在何俊仁都在《国安法》之前做的主席,变得威吓成分很重,难免令过去30年,我相信数以百万计参与过烛光集会的市民都会感到忧虑,我想它的目标不是追究,而是威吓,“你以后不要再参加,不要再组织这些活动。”

锺剑华说,由民阵解散、612基金停运,到支联会被控,如果再将打击面扩大的话,牵连甚广,按现时趋势,当局是想压缩公民社会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0912/1645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