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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人再向港大发律师信​​ 重申若雕塑有任何损毁港大需负责

高志活又指出,已联络多名关注事态发展的丹麦议会议员,促请丹麦外相科弗德(Jeppe Kofod)介入并联系中国大使馆,要求对方保证照顾好丹麦在香港的财产,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将雕塑带离香港,以便在其他安全地方竖立这个纪念天安门事件的雕塑。

蔡耀昌重申,香港大学具言论及学术自由,有社会责任及使命保留“国殇之柱”。

香港大学上周四(7日)发律师信,要求支联会在周三(13日)5时前搬走“国殇之柱”,否则视为放弃。早前已公开声明为雕塑拥有人的“国殇之柱”创作人高志活(Jens Galschiot),在距离“死线”前17小时,再发表新的声明。他指已委托律师并在香港时间周二(12日)11时,向港大发出律师信,要求就事件召开聆讯。他期望港大尊重其雕塑拥有权,以便将“国殇之柱”顺利搬离香港,并重申若雕塑有任何损毁,港大将要负上责任。

高志活又指出,已联络多名关注事态发展的丹麦议会议员,促请丹麦外相科弗德(Jeppe Kofod)介入并联系中国大使馆,要求对方保证照顾好丹麦在香港的财产,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将雕塑带离香港,以便在其他安全地方竖立这个纪念天安门事件的雕塑。

而支联会及清盘人蔡耀昌和邓燕娥亦于周三(13日),回复由孖士打律师行代表香港大学所发出的信件,交代处理位于港大的“国殇之柱”。回复信指,高志活先生已发公开声明指他仍是“国殇之柱”拥有人,他亦已委托律师跟进“国殇之柱”有关事宜;因此,支联会认为未来较合适的做法,是由香港大学直接与高志活先生代表律师接洽处理。

蔡耀昌重申,香港大学具言论及学术自由,有社会责任及使命保留“国殇之柱”。故期望校方依据过往20多年的行事标准,继续容许“国殇之柱”保留于港大校园内。

高约7米的“国殇之柱”为丹麦雕塑家高志活的作品,以“六四”八周年为题材,写有“六四屠杀”及“老人岂能够杀光年轻人”字句,盼见证香港回归中国后的民主人权发展。由1998年起,雕塑摆放于港大黄克竞楼平台。

不过雕塑正式摆放于港大前,亦已困难重重。早于雕塑抵港前,1997年支联会的摆放申请被市政局否决,而抵港后,该年6月4日把雕塑搬入港大时亦被校方与警方阻挠,只能横放于黄克竞楼平台旁。该年支联会一边继续向市政局申请永久摆放,一边巡回于七间大专院校展出“国殇之柱”。

直到1998年11月,香港大学学生会全民投票通过,永久摆放“国殇之柱”。最终于翌年6月4日,由港大学生会把雕塑从维多利亚公园,移至港大黄克竞楼平台,作永久摆放。每年5月,支联会均会联同港大学生会亲自洗刷雕塑。

惟《港区国安法》成立后,政府及建制派人士不断施压,期望移走“国殇之柱”。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一(11日)时表示,支持港大搬走雕塑,更指“六四事件”已是过去的事,其说法令不少人咋舌。

而建制团体“香港政研会”今年亦曾举报“国殇之柱”有煽动文字,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更称会荼毒学生心灵,及散播仇恨种子,要求校方移除雕塑。

而制作“国殇之柱”雕塑家高志活早前就发声明,指未收到官方通知移除其雕塑,明言感到困惑。他强调,虽然雕塑于海外展示,原则上仍属他本人所有。

责任编辑: 叶净寒  来源: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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