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一间网吧的闭路电视拍到死者最后的身影。
江西省南昌市一名大学生今年早前在网吧连续上网40小时后,在返回学校的巴士上心脏骤停,其父母认为网吧未有负起提醒儿子的责任,于是向法庭提告,求偿约24.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0万港元)。案件经南昌市红谷滩区法院调解,网吧最后向死者父母给予5万元(约6.2万港元)补偿。
今年3月12日,大学生小张前往网吧,从当日下午6时许至14日上午10时许一直上网。之后他离开网吧乘巴士返回学校,于上午11时35分被发现晕倒在车上,经送院抢救无效身亡。其父母认为网吧管理员如能起到提醒作用,也许儿子便不会发生意外。今年4月,小张父母向红谷滩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负责经营该网吧的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医药费、殡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认为小张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应承担所有后果,且其死因与网吧经营者无直接因果关系。经法院调解,当事人网吧经营公司自愿于5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小张父母上述补偿金。双方对此无争议,案件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