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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存款被转走 山西储户被判担责8成

图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近日,“山西储户丁女士在银行存入1200万元被银行员工私自转走”的消息登上热搜。法院一审认定,丁女士承担80%责任,引起网友热议。

综合陆媒11月7日报导,山西清徐县的丁女士早年和丈夫做生意手里有一些积蓄。2017年年初,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员工王某找到丁女士,说单位有理财任务请她帮忙。

因王某是丁女士亲戚家的女婿,于是丁女士先后转给王某500万元(人民币,下同)进行理财,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共543万元。

为帮王某完成任务,丁女士2019年3月将这笔钱转成定期存款,另外又转存200万元活期存款;2019年4月又分别在清徐农商行清源支行和清徐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一笔300万元的定期存款和一笔200万元的定期存款。

随后,王某告诉丁女士大额存款客户可以领取礼品,王某让丁将存单和身份证交给他代领礼物。几天后,丁没有拿到礼品也没看到连存单,找王某要存单,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丁女士让家人去查询,发现王某在办理存款的当日,已经将金额为300万和200万的定期存款转到其它账户,于是报警。这时丁女士才发现,不仅这500万元被王某转走,之前的700多万元钱也没存进她的账户。

丁女士把银行告上法庭索赔

后来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抓。丁女士才知道,原来王某放贷谋利,一部分款项成为死账无法追回,于是把储户的存款取出转入自己或家人名下,以弥补收不回的巨额放贷。

丁女士的1243万元被王某骗走,手上的两张回单也是伪造的,于是把银行告上法庭索赔。

今年9月2日,山西清徐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丁女士承担80%责任,银行仅承担20%。

11月4日,丁女士的儿子王先生对陆媒九派新闻说,家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已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他说,一辈子的血汗钱被银行职员取走,母亲因此得了高血压反复住院,全家人也是心力交瘁,“现在路过银行心里面就难受。”

此消息一度登上大陆微博热搜。大陆网友纷纷热议:

“一般人谁能想到给自己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职员会诈骗自己?”

“这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犯罪,换个人拿别人身份证和存单能取出钱?明明就是企业管理漏洞,还要储户担责?”

在中国大陆,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

10月份,多家大陆媒体报导,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银行里的28亿存款“不翼而飞”。济民可信集团发现,自己存在渤海银行33亿存款中的28亿元,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第三方公司的贷款质押担保,一分钱也取不出来。

事发后,当事双方围绕质押问题各执一词。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称,济民可信对质押一事知情,但济民可信在坚称,“我集团对存款遭质押毫不知情”。

11月初,央广网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管鹏程已失联。涉事双方均称已向警方报案,但案件尚未有最新进展。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大纪元记者李韵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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