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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香港入境处高官收恒大礼物价值超上限

图为恒大房地产公司。(余钢/大纪元

身陷债务危机的中国恒大集团于去年圣诞及今年中秋,曾将价值港币3388元的五星级酒店果篮,送给香港入境事务处官员,引发舆论关注。

7日,香港01报导,去年耶诞及今年中秋,恒大分送礼品篮给香港入境处副处长郭俊峯及入境处首席入境事务主任汪奇,这些礼品篮属于香格里拉去年耶诞期间推出的礼品篮。

该果篮分别写上了“郭处”及“汪奇”,“郭处”是用简体字书写,是刚于今年9月末升任入境处副处长的郭俊峯。汪奇则是全名,为入境处首席入境事务主任。

经查询,香格里拉酒店销售的中秋礼品篮,最低售价3388港元,内有月饼、水果、鲍鱼、香槟及茶叶等。

报导表示,郭俊峯及汪奇在政府高级公务员宿舍居住,礼品篮直接送到他们的住所。

据《立场》新闻报导,郭俊峯及汪奇7日透过入境处回复,承认恒大执董、香港公司总经理黄贤贵,派人将礼物送到他们家中。两人表示与黄贤贵属私交友好,“并无任何公务往来,没有利益冲突”,因此并没有向入境处处长申报接受黄赠送的食物篮。并引用购物网的价钱,推算礼物价值不超过3,000港元,符合相关规定。

据当地防止贿赂条例规定,任何订明(指定)人员(包括所有公务员)未得特首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属犯罪。

条例又规定,所有订明(指定)人士只可在特别场合(如生日)收取价值最多1500港元的礼物,或于其他场合收取最多250港元礼物。

如果在特别场合收受私交友好及其他人士的礼物,上限分别为3000及1500港元。如果超过上限,要得到当局特别批准。

香港廉署前总调查主任查锡我接受《立场》采访时质疑,两官员是否有向恒大查询礼物价值,“按常理都会向送礼者查询价值,而不是自己估算”,对于两人称与黄属私交友好,查指法例上虽然无定义,但认为公众会关注两人与黄认识了多长时间、是否第一次收对方礼物,而两人是否每次收礼都会翻查礼物价值等问题。

他表示,如礼物价值不超过3,000港元、双方属私交友好,“理论上收礼没有问题,但前提送礼者一定不可以与入境处有公事来往”,强调若有公事往来,两官员作为入境处的人员,“是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才可收礼”,因此入境处有需要向公众详细交代。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新唐人记者刘明焕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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