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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真黑!检察院人员被举报索贿:称判刑像买菜

日前,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一书记员被举报向当事人家属索贿,并称“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多认一项罪可以少判点”。此事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

日前,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一书记员被举报向当事人家属索贿,并称“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多认一项罪可以少判点”。此事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

大陆新媒体“新黄河”报导,近日,绥化市庆安县孙女士举报说,去年其丈夫吕某因涉及一起案件被逮捕,庆安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丛某多次私下登门拜访,让她劝说吕某主动“多认一项罪名”,并向她索要3万元钱,说打点一下检察院的领导,可以帮助吕某少判刑。

孙女士说,丛某是主办此案的检察官王某的书记员,他自称是领导派他来的。

丛某对孙女士说,“检察院里头有大(领导)也有小(领导),至少有两人你必须得拿下来,谁无功不受禄,一分(钱)不出你咋整?”“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的,买多了抹个零,多认一项罪名,反而可以少判点。”

据报导,2020年12月11日,吕某的弟弟因汽车租赁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庆安县警方抓捕。12天后,吕某也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30日吕某被逮捕,被羁押在绥化市看守所。

根据孙女士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丛某表示,希望她能前去劝说吕某积极“认罪认罚”,多认一项罪可以少判点。丛某解释说,如果吕某认了这项罪的话就能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了,就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减刑20%,比不签字情况下的刑期还要少。

孙女士说,在检察院人员不断劝说下,丈夫最终签了“认罪认罚书”。

12月2日,吕某等人的案件在庆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吕某当庭“翻供”,对起诉书表示异议。孙女士说,起诉书上说他涉及的四起案件,有三起他都没有承认。

孙女士说,“开庭的时候我才发现,当初丛某骗了我,所以我才选择了举报。”

12月5日,孙女士在举报信中写道:“检察院办案人员王某指使下属丛某多次到我家,让我劝说我爱人吕某认罪,以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索要钱财。同时吕某也当庭说明以诱供方式让自己认罪。”

日前,中共庆安县检察院对此举报书面回应称,涉事人员丛某系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因违反工作纪律,已被解聘。

此事曝光后,引发大陆网民热议:“做坏事时,就成了临时工!”“又是临时工背锅,临时工收取贿赂还不违法,解聘就完事了,真黑。”“公安、检察院的人都一样黑,枉法判案。”“开除并不代表处理,彻查入职之后所有案件。”“查一下他领导。”“解聘一个人想保全所有的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建议严惩。”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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