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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前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受审

中共山西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刘新云。(大纪元合成图)

1月6日,中共山西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刘新云在河北省廊坊受审。其被指控受贿133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此前,刘新云被指对山西书记、省长等高官进行监控监听。

刘新云被指控,在1998年至2021年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期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33万余元。

刘新云还被指控,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在山西省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

该案将择期宣判。

刘新云在去年4月9日被查,他当时被指控搞团团伙伙,热衷政治投机,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等。

此前《中国新闻周刊》报导,刘新云被查后,公安部门曾在内部通报时提到刘新云滥用技侦手段。滥用技侦手段主要是指他在山西时监控监听省委、省政府领导。

据官方信息,刘新云和已落马的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上海市前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前公安局局长邓恢林等人都搞“团团伙伙”,前三者在公安部任职时存在交集。

多名受访的警界和商界人士表示,刘新云在山西期间,超出实际需求、过度投资力推信息化建设。在他的主导下,一家来自山东的济南企业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垄断了全省的公安大数据项目。

现年60岁的刘新云长期在中共公安系统任职。他于2014年12月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年1月任山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刘新云长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刘新云一直积极参与迫害,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海外明慧网2020年3月11日的报导,罗列刘新云20年来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刘新云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市610担任要职期间,对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刘新云在任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菏泽市至少一人被迫害致死、两人失踪、非法判刑36人、非法劳教26人。刘新云在山东省济南市任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有8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非法判刑。

刘新云自2014年12月起转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期间参与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异议人士,封锁过滤国际及国内真相信息,控制舆论,诽谤诬陷法轮功。

2018年1月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在这期间,刘新云主管公安厅,分管国安厅、司法厅,对全省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送洗脑班黑监狱、非法判刑、监狱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刘新云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2018年1月~2019年12月31日,山西省境内(其中包括太原市)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和讲述法轮功真相,至少有2人被迫害致死,31人被非法判刑,42人被非法拘留,3人被强制洗脑,至少101人被绑架、非法抄家,51人被骚扰,3人被迫流离失所,五十多人被非法关押、面临非法判刑。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记者许梦儿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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