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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会通过《国安法》 泄露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秘密可判12年

2022年2月17日,行政院院会通过修订《国安法》和《两岸关系条例》,防堵中国窃取高科技技术。行政院提供

在台湾,为防止中国大陆窃取台湾高科技技术,行政院会周四(17日)通过“国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经济间谍罪,最高可判12年徒刑、并罚款新台币1亿元。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表示,高科技产业是台湾重要的经济命脉,近年来红色供应链渗透台湾产业的情形愈来愈严重,以各种手段磁吸台湾高科技人才,窃取国家关键核心技术。

罗秉成说:对我资讯安全、经济利益、产业竞争力、国家安全等都造成相当的危害,为了回应社会各界的期待,保护高科技产业,防止重要的关键技术外流,有必要在法治面建立更严密更完善的国安防线,加以有效管理并遏止不法。

对于何谓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罗秉成指,经政府相关单位认定,就算是私人企业的技术都纳入关键技术,受到新法规特别保护。

2022年2月17日,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近年红色供应链渗透台湾产业情形愈来愈严重。(行政院提供)

罗秉成说:我举个例,譬如说台积电大家都知道是“护国神山”,他的技术领先全球。他的技术如果被窃密是影响重大的,但是他的技术也有等级之分,尤其是现在非常先进的制程2纳米。如果这个2纳米经过国科会,他议定程序认定,是属于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话,就不能只用原来营业秘密法那样的强度来保障。如果到达这样一个国家关键核心技术被人家窃密,这个时候会有刑责的加重跟罚额的提高,是5年起跳,最重可以判到12年。

法务部检察司长林锦村指出,为达到吓阻效果,新法例将采取速审速决原则处理。

林锦村说:就所谓为境外发展组织的重大国安案件跟经济间谍罪,改为二级二审(即被告只能上诉一次)。最后一个重点是,就这类的案件设置“国安专责法庭”,或者是专股(专责部门)来整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速审速决,达到为国家跟社会的高科技产业,跟有关的经济的发展跟研发,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并确保国家安全。

陆委会法政处长蔡志儒表示,除了加重罚则外,新法例还对部分从事高科技行业人士前往大陆进行管制。

2022年2月17日,陆委会法政处长蔡志儒:新法例通过后部分从事高科技人士前往中国前要事先审查。(行政院提供)

蔡志儒说:在这次修法我们就是配合《国家安全法》,针对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的营业秘密层级化的一个保护体系,在“两岸条例”做了修正。针对这些涉及从事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的人员,他赴陆应该经过许可的一个审查机制。他的相关要件就是针对受政府委托、补助、出资达一定基准,在这边的法人团体机构从事涉及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的人员,这些人员赴陆应该经过审查会的许可。

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陈欧珀指出,行政院修订的“国安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条文,将送交立法院审议,他认为,立法院应该要支持。

陈欧珀说:从过去违反国安案件的资料看起来,过去五年多被起诉的总共有137位,入监服刑的只有9位而已,都是起诉后法院轻判,无吓阻作用。所以这次特别提出来采用二级二审,以及速审速决和国安法庭新的重大变革,我们建议司法院应该审慎来研拟。另外司法院应该透过教育训练,健全法官审理是类案件的心态,并维护法庭及承审法官的人身安全,用以健全审判环境,有效提升审判的效率。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郑运鹏认为,中国在其他国家窃取技术,主要是想增进中国本身的经济实力,但是窃取台湾的技术,就是要在政治、经济之外,再增加削弱台湾国力的效果,因此修法是为了保障台湾的国家安全。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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