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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凯:俄乌战争之国际法分析:普丁之“师出有名”?“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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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战争爆发迄今,各种国际法的攻防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给:俄罗斯拼命主张发动战争之正当性与合法性,乌克兰则祭出国际法院诉讼来驳斥该主张。联合国安理会被俄罗斯行使否决权而陷入瘫痪,西方国家则将战场搬到联合国大会而完成对俄罗斯违法确认之决议。

图片来源:美联社/达志影像

此种在联合国机关之攻防到底对于战争有何影响?美国与北约等国家公开表示不派兵参战,但却又提供武器弹药给乌克兰、又容许本国国民以志愿军之身份参战,这到底有无违反中立国两不相帮之中立义务?法国不参战却扣留俄罗斯之货船,欧盟不参战却单独对俄罗斯的航空器关闭领空,美国联手其他非参战国冻结在其境内之俄罗斯之国家资产与个人资产,这些是否会导致中立国身份之丧失?

俄乌双方即将进入停火谈判阶段,可能由第三国派出维和部队进驻,停火或停战协议之缔结与效力,维和部队进驻之国际法问题即将上场。我国也可能面临中国武力犯台,各种伴随俄乌大战所被各国主张之国际法攻防,值得我们去分析与评论,以便提供我国日后对抗中国武力侵略时之国际法主张。

战争之爆发

2014年俄罗斯兼并克里米亚,并同时扶持乌东“亲俄分离主义者”攻占“顿内次克”与“卢甘斯克”,形成叛军与乌克兰政府军之内战。虽然经过“欧洲安全合作组织”与德国、法国之调停,而使交战双方签署《明斯克停火协议》,但该协议并没有被遵守,如此经过了八年。

直到今年2月21日俄罗斯突然承认“顿内次克人民共和国”与“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为国际法上之国家,隔天俄罗斯立即与这两个国家建交,并且签署军事同盟性质之互助条约(互不侵犯条约)。同一天普丁召开记者会向乌克兰提出四大要求:一、承认克里米亚为俄国领土,二、保证不加入北约,三、不使用西方提供之武器,四、乌克兰去军事化。在未获乌克兰答应之下,普丁于24日下令俄军全面对乌克兰发动战争。

这里值得研究的是:为何普丁在向乌克兰发动战争之前要先经过这些铺排?乌东内战已经八年,普丁何以在俄乌战争爆发之前两天,还要先对叛军为国家承认、建交、缔约?

武力禁止原则

过去战争施行权属于国家之主权,两国之间之战争类似两人之间之决斗,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之问题。直到两次世界大战之后,透过《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项引进了“武力禁止原则”与“集体安全体系”,国与国之间之战争才被一般性地禁止。

根据这个制度,国与国之间之争端应和平解决,唯一合法之战争发动是:联合国安理会先根据宪章第39条认定是否有“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之存在,如果肯定有其中之一存在,则安理会可以决议采取第42条之“武力制裁”(或第41条之经济制裁)。

但由于安理会之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因此宪章第42条之武力制裁决议常常被瘫痪。因此安理会决议之外的正当化“战争”之事由就变得非常重要。这里包括:《联合国宪章》第51条之自卫权(个体自卫、集体自卫、预防性自卫、先发制人性自卫),以及其他被国家实务所承认之正当化事由:“应邀干预”、“拯救本国国民”、“人道干预”。

俄罗斯这次出兵乌克兰担心“师出无名”,因此前述这些正当化事由,除了“应邀干预”之外,几乎全用上了。如果普丁当真“师出有名”,则一招就够了,这么多招全使上,证明普丁的心虚以及这场战争发动的正当性有问题,日后普丁恐怕难逃“侵略战争罪”之追究。

普丁入侵乌克兰之国际法主张:集体自卫权

无论是美国或俄罗斯之超级强权,或过去的区域性强权之伊拉克海珊政权,发动没有安理会决议之战争,都要主张国际法上之正当化事由,因为侵略战争是违法的,因此战争发动者必须主张自己不是“侵略”,而是“自卫”或其他被国家实务所承认之正当化理由。乌东叛军与乌克兰政府军之战争是内战,何以普丁不直接介入内战,而是先大费周章地承认乌东叛军为国际法上之国家,然后又迫不及待的与它们建交、缔结军事同盟条约之后,再发动战争?因为宪章第51条之自卫权主体必须是国家,虽然不必是联合国之会员国,但不能只是内战中的交战团体。

应邀干预(Intervention by Invitation)?

内战之叛军并不能主张对抗政府军之个体自卫权,因为一个主权国家之政府军有权以武力平定自己国内之叛军。乌东叛军既然没有个体自卫权,则俄罗斯也无法主张以个体自卫权为基础之集体自卫权。因为内战是属于一国之内政,介入他国内战构成违法干预他国之内政。除非该国有邀请它介入,而构成可以正当化以武力介入他国内战的“应邀干预”。

问题是:介入国是应政府军之邀请?或应叛军之邀请也可以?过去有争议,但自从1986年国际法院之尼加拉瓜案之判决以来,国际法院确定:只有应政府军之邀请才能构成合法之“应邀干预”。因此比如科索沃是塞尔维亚之自治省的地位就让北约介入无门,最后北约只能以有争议的“人道干预”为由,来介入科索沃之冲突。

俄罗斯在不可能获得乌克兰政府军之邀请底下,不可能以“应邀干预”为由来武力介入乌东之战争。因此乌东之顿内次克与卢干斯克必须先摆脱叛军的身份,转变成为国际法上之国家,才能主张宪章第51条之自卫权,然后俄国又与这两国缔结军事同盟条约,让俄罗斯可以顺理成章的引用集体自卫权来进军乌克兰。

普丁之集体自卫权主张无法成立

普丁在2月21日突然承认乌东叛军为国际法上之国家,22日与之建交,双方签署军事同盟条约,在2月24日就对于乌克兰发动全面战争。这样的铺排仍然不符合集体自卫权之要件:

第一,乌克兰内战不可能因俄罗斯对于叛军之国家承认就会转变成为国际战,因为叛军之国家三要素之国家权力要素并未稳固与具备有效性。不是国家的叛军,无法因俄国之承认而变成为国家。

第二、自卫权之主张必须现时遭受到武力攻击,除了反击别无其他方法。此一要件并不存在,因为事实上俄罗斯、乌克兰、德国、与法国之政府代表人才在2022年1月底于所谓之“诺曼底模式”会议中俄乌承诺信守在2020年所协议之停火。

第三、自卫权之行使只能击退入侵者,即使普丁的铺排真的成立,俄军以集体自卫之方式帮助顿内次克与卢干斯克,也只能将乌克兰政府军逐出乌东,而非对于乌克兰全面入侵。

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武力犯台时,台湾的国家生存类似乌克兰,需仰赖他国的协助,他国是否能在国际法上有合法之可能性介入台海战争?如果台湾自己主张“九二共识,一中原则”,则台海战争将被国际判定为是中国内战,如此一来,唯一让他国介入之可能性仅剩下“应邀干预”,而在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底下,台湾将因此被各国认定为是“叛军”之身份而非“政府军”之身份,因此各国将介入无门。

这也是中国一直要强迫台湾各党派接受一中原则的原因,以方便它关起门来对台湾武力侵略而不会违反国际法与遭受到他国之干预。因此台湾必须主张自己是主权独立之国家,以便在中国武力犯台时主张宪章第51条之自卫权,从而方便各国以集体自卫之理由协助我国抵抗中国之侵略。

庞佩欧访台时,答复记者问题时表示,中国武力犯台时美国将会协助台湾自卫,背后的涵义就是: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有权行使自卫权,从而也方便美国日本等其他国家帮助台湾行使集体自卫权。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思想坦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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