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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前反贪局长肖振猛获刑10年

2022年7月8日,贵州省前反贪局长肖振猛获刑10年。(合成图片)

7月8日,中共贵州省前反贪局长肖振猛一审宣判,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官方消息指,肖振猛被指控,2002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贵州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等职务便利,为付某、陈某某、胡某某等11人谋取私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1万余元(其中200万元未遂)。

现年59岁的肖振猛曾长期在贵州省检察系统任职,一直到2019年调任贵州师范学院,去年6月被调查,同年11月8日、中共六中全会首日被双开。

双开通报指,肖振猛在检察机关任职时对抗审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收受巨额财物等。

中共官方曾称,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等等。然而,与纪委“内鬼”一样,反贪局官员贪腐案例也层出不穷。

2021年9月9日,中共吉林省检察院前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喻春江被查。喻春江曾在该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任职12年。

2018年10月,中共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前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黄琳和妻子杨璐同时被双开。黄琳曾任该反贪局局长近4年。

2017年8月,中共云南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景安被查。

2016年,中共广东省茂名化州市检察院前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郭志玲(女)被判刑11年。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新唐人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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