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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访民进京控诉:当局是反人类的犯罪集团

上海6访民8月15日进京反映问题,因疫情原因,上海访民不受接待。(受访者提供)

8月15日,因冤案逾10年得不到解决,上海孙洪琴等6访民连袂赶在中共二十大召开之前进京反映问题,却因上海疫情严重不受信访部门接待。

中共二十大将在下半年召开,上海6位上访超过10年的老访民,因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于15日一起进京维权,为自身冤案寻求法治正义和人权。然而,却因上海疫情严重不受信访部门接待。又再次遭到驻京办遣返。

8月15日晚上,孙洪琴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我们现在在北京右外东庄90号,北京市接济服务中心(上海市政府长年租用)。今天一到北京我们就去国家信访局排队,得知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等信访部门不接待上海访民,然后我们想找相关部门投诉,被北京员警拦截查身份证后交上海市驻京办。明天送回上海。”

8月15日早上,上海访民孙洪琴、陈国英、丁菊英、彭妙林、彭俊、张芸芳等人搭乘火车进京,因为疫情关系,很久没进京了,心情特别兴奋,他们在车厢内拍了一张合影照。

来到北京后,他们直奔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和公安部,但是吃了闭门羹,不受接待。陈国英问门口保安原因,得到的答复是:“上海有疫情,不接待上海访民。”

他们一行人既气愤又气馁地在国家信访局外录下视频抗议。

陈国英说,“我问过这里的保安,他说上海有疫情不让我们进去。我们过来肯定是绿码过来的,今天是第一天到这里,我们也是因为(居住小区)没疫情才过来的,到了这里不让我们进去,这说明什么问题啊?”

目前6访民已经在回上海的1461班车上,明天早上7点多抵达上海。

孙洪琴:这是反人类的犯罪集团

2010年上海政府因世博会征地,孙洪琴和母亲吴根娣的住房被强拆,12年未获分文补偿。

当时动迁公司将评估调查文书拿给已患老年痴呆症的吴根娣签字,评估送达程式和评估过程没让孙洪琴知道。

此外,动迁公司提供给孙洪琴的协议书上的价格数字都是模糊的,她要求以2009年政府评估价格支付动迁补偿金,遭到拒绝。于是,孙洪琴向法院提起诉讼,又遭驳回。

从此,她与80多岁高龄的母亲辗转于上海、北京,走上艰难的上访之路。

2016年1月2日下午3时多,孙洪琴去中南海请愿,5时多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后赶到医院时,患有癌症的母亲已死亡。

孙洪琴说,“我天天给习近平写信,要求让我妈回上海的家,死在家里面,给我妈一个灵堂,这是我妈的尊严。但没有一个人理我。”

孙洪琴房屋被强拆后已无家可归,只好住在太平间为母亲守灵。“我妈在里面,我在门口,买了一个小小的床、一条被子,住了三个月,也没停止过向信访局呼吁,解决我住太平间的问题。我披麻戴孝天天到中南海喊冤,依然无人理会。”

“在上访过程中,我被交通事故、被精神病,什么都经历过。”

孙洪琴表示,“我受害人付出了20次冤狱之灾至今求告无门。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上海市政府却给制造惨绝人寰重大事故的责任人颁奖,分别授予上海市静安区信访办副主任陆建芳为‘中国首例优秀信访干部奖’、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分管负责信访的政法委书记尹慧鸣为‘文明信访室’奖项。”

陈国英:两次非法拆迁被逼成窦娥

陈国英12年遭遇二次非法拆迁,第一次2000年左右开发商来静安区张家宅路动迁,就是现在的国际丽都。动迁时,陈国英一家三口户口都在,什么安置补偿都没有。

陈国英说,“没动迁,一家三口还有个家,动迁了,家都没了。”

第二次2012年政府来征收静安区大田路房子,她才发现她建筑面积27.42平方米的房子,有户口18个人,其中12个人她不认识。动迁了,陈国英和儿子在户口名簿上的关系栏却显示‘其他亲属’,一样什么安置补偿都没有。

陈国英表示,“动迁了,我被逼成窦娥。为讨诉求,丢了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

“地方政府、公、检、法成了动迁组和区住房保障局黑势力的保护伞,本人及家人的权益在法律面前得不到公平对待,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陈国英因为上访,曾经被员警关在小房间里打,被拷带齿的手铐,被硬逼‘袭警’,被多次关黑监狱,被多次非法行政拘留等等。

丁菊英:夫妻维权被构“结伙作案”入狱

丁菊英位于浦东新区有证的合法宅基地、房屋和承包30年权证耕地,在没有立项申请、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征地批文下,被政府全侵占侵吞,导致无家可归。

房屋被强拆后无家可归,夫妻俩住过涵洞、桥下、车站地下街道,居住成了她夫妻俩的头痛问题。

2019年6月13日,与丈夫一起求助巡视组,而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丁菊英“结伙作案”,涉嫌“寻衅滋事”羁押。

2019年7月13日,最终被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2021年5月12日出狱。

丁菊英表示,“为了要回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遭到地方政府信访办利用公、检、法做贪污腐败分子的保护伞,栽脏陷害我入狱二年,请有良知人士评评理。”

彭俊:上海工行钻《劳动法》空子被失业

彭俊,1997年8月进入上海中国工商银行金山支行工作,次年转正。之后,单位每年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若工龄满十年,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在彭俊工作的第九年临界期满,即2006年11月,工行以“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不需要任何理由”,以邮寄送达“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为彭俊办理了退工手续,当时的人事科科长俞建荣声称:“我们就是钻了《劳动法》的空子,你能拿我们怎样?”彭俊就这样被失业了。

彭俊的父亲彭妙林说,“彭俊在工商银行工作,如果按照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不允许用人单位单方面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如果连续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彭俊就不会被解雇,彭俊也不会失业。”

彭妙林长期为女儿维权,吃了不少冤枉官司,受了不少罪,仍然坚持为女儿讨回属于她的合法诉求。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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