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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富入狱15年 其兄公开举报当局造冤案

西藏首富多吉扎西和家人合影。(受访者提供)

西藏首富多吉扎西被控贷款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多吉扎西入狱已15年,至今仍未认罪。多吉扎西案的多位代理律师均认为是错案,应纠正。然而,西藏最高检察院多次驳回他的上诉。

9月28日,多吉扎西的胞兄多吉次旦在网上公开举报西藏自治区高官以政治为幌子,歪曲事实,枉法裁判。他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深挖背后黑恶势力,还多吉扎西清白。

多吉扎西,藏民,西藏神湖集团总裁,曾是西藏首富。2008年西藏3.14事件发生后被控涉嫌支持藏独,他的罪名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贿罪”到“偷税罪”等,不断更换,最后被以144万元的银行“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当时他价值近18亿元的财产全部被没收。

多吉扎西案的代理律师此前曾对大纪元记者说过,“这是个错案,应该纠正。”然而,该案多名律师先后多次向西藏最高检察院提出上诉,都被驳回。

多吉扎西在《我的冤狱》中记录自己被冤狱的经过和细节,由于狱中遭到残酷的刑讯逼供,身体出现多种病症。多吉次旦和姐姐曾多次进京上访为弟弟多吉扎西伸冤,而遭到自治区当局的打压、恐吓,姐姐因承受不住压力而出家,多吉次旦则被维稳在家中。

多吉扎西提上诉被驳回。(受访者提供)

公开举报西藏高官制造“西藏奇案”

9月28日,多吉次旦在网上公开举报原西藏自治区高院院长罗布顿珠、原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光明、原西藏日喀则公安处副处长多吉三人以政治幌子为由,歪曲事实,对西藏民营企业家多吉扎西枉法裁判,所谓的贷款诈骗案是彻头彻尾捏造事实。

多吉次旦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多吉扎西贷款诈骗案彻头彻尾捏造事实、枉法裁判。144万元贷款以公司土地做抵押,144万元连本带息二审判决后已清偿给银行。债权人银行自始至终没有起诉,本来只是一民事纠纷案件,法官硬强加刑事案件处理,西藏拉萨中院判多吉扎西贷款诈骗罪无期徒刑。”

“同年发生同样案件的‘贺兴友夫妇贷款诈骗案’,涉案金额5,300万,西藏高院二审只判15年,该案审判长杨庭轶与多吉扎西案是同一人。这是赤裸裸的不公,是西藏奇案。”

贺兴友夫妇贷款诈骗案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多吉次旦在举报信中写道:“本案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并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多吉扎西具有贷款诈骗的主观故意。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21日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多吉扎西案则正是这样一个仅仅属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的案件。”

举报信写道:“一起正常的贷款民事纠纷,原审法院却越俎代庖,肆意将之错误定性为贷款诈骗刑事案件,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导致多吉扎西余生都身陷囹圄。这令人不免生疑,其究竟是出于何种力量的干预和推动,才至于非要作出此种徇私枉法的恶劣行径?在此恳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深挖背后黑恶势力,还多吉扎西清白,还人民一个公道!”

多吉扎西案多位代理律师均称是错案

李性浩律师

前西藏检察官李性浩律师说,2008年案发时,多吉扎西已经被称为西藏首富,完全没有必要为区区150万元诈骗,日喀则农行完全没有感觉被诈骗而报案,该案属正常的贷款民事纠纷。

李律师并举了西藏同期同样诈骗案,一个5,300万的诈骗犯罪最终只判处15年。“多吉扎西案不足5,300万的零头,区区150万元却被重判为无期徒刑。所以多吉扎西案明显是冤假错案。”

王飞律师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2019年介入多吉扎西案,并反复研究案情并多次调查走访。他说,“我们坚信此案是一个错案,司法机关把一个连银行自身都不认为被骗的、仅涉及近150万元的银行贷款无限拔高为贷款诈骗罪,并判处多吉扎西无期徒刑重刑。对一名优秀藏族企业家,这是极其不公的。”

“时至今日,多吉扎西已被错误关押15年,在只有‘认罪伏法’才能够减刑的司法政策之下,多吉扎西坚持不认罪并积极申冤,则意味着‘终身监禁’,这样的代价对于一个普通的藏族家庭来讲,不可谓不惨烈,也不利于民族团结。”

王飞表示,“希望检调单位协调西藏高院、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等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启动再审程式,及时纠正此冤假错案。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西藏法治形象。”

常伯阳律师

常伯阳律师表示,“我认为这是一个错案,必须要纠正。最近给最高检察院的上诉状还未得到回复,还要再等等。如果再被驳回,那案件也走不下去了,只能走信访的路了。”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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