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陆 > 正文

浙江“民告官” 没开庭 法院已公布“庭审记录”

浙江民营企业家状告公安局,原定2023年2月16日开庭,结果15日“庭审记录”就已上网。(网络视频截图)

中共公检法“以法治国”被视为笑话,法院判案随意造假。日前浙江企业家状告公安局,庭审被临时取消,但法院已判他败诉并将“庭审记录”上传到官网。

2月15日,浙江民营企业家梁涛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引发舆论关注。

梁涛表示,他状告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非法扣押他的货物和生产设备,新昌县法院已经立案,原定2月16日开庭审理。但15日他就收到了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上写驳回原告的起诉,也就是说还没开庭他就已“败诉”。

不仅如此,他15日到官方的“浙江法院网”查询,赫然发现新昌县法院已经将16日的“庭审记录”上传到官网上。

梁涛质问:“这是不是公然的造假?”

随后他接受陆媒采访时补充,他15日当天还接到了新昌县法院的电话通知,称第二天的庭审临时取消。另外,法院上传的“庭审记录”上的日期是16日,但他收到的行政裁定书上的日期是15日。

梁涛原是浙江金华市一个药厂的老板。他表示,2010年12月,新昌县公安局将他正在生产的婆罗洲牌复方红花胶囊扣押,一个月后又扣押了他的三台机器设备。2023年1月11日,他向新昌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指控新昌县公安局违法。

他为这次开庭做了很多准备,本打算2月15日晚上将一些关键性证据提交给法院,但当天白天突然接到了“庭审取消”的电话通知,法院没有告诉他取消的原因,只称“开庭时间另行通知”。满怀狐疑的他连忙上网查询,却意外发现了16日的“庭审记录”,还看到了判决自己败诉的行政裁定书。

他随即去质问新昌县法院,法官推说是“工作人员失误”,不但不道歉,还坚持这次“判决结果”,“建议”他如果不服就“上诉或者以其他案由起诉”。

新昌县法院这一波毫无逻辑的混乱操作,引发网友骂声一片。

舆论压力下,新昌县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陆媒称,“院里很重视此事,正在进行调查,后续有结果会进行告知”。

不过,截至发稿前,新昌县官方仍未给出任何官方通告。只是有自媒体刊登无法证实的消息称,这次官方依然是让“临时工”背锅,向梁涛解释说已将“犯错误”的“雇员”解雇,但没有说明这名“临时工”到底是怎么“犯的错”。

与此同时,大陆媒体和微博上有关报导被大量删除,记者查询时遭遇大量“404错误”。不过,也有少数媒体“漏网”,还保留了相关报导。

中共法院提前拟定“判决书”打压民众的事情并不少见。此前大陆也屡屡有荒唐的法院判决书被曝光,显示其中充斥各种低级错误,甚至错别字百出,各种造假迹象明显。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新唐人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3/0223/1869924.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