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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人难了!中南海要求下新法出炉 一不小心成“罪犯”!

—信息与情报:中英文解读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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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南海的要求,批准了新版《反间谍法》。新法出炉前夕,中共已经开始加强对外企和外国在华人员的监控。中共故意把信息与情报这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无限度地扩大情报的适用范围,以致于任何信息都可以被中共解释为情报,而“刺探情报”就成了中共的“间谍罪”。

最近,中共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南海的要求,批准了新版《反间谍法》。新法出炉前夕,中共已经开始加强对外企和外国在华人员的监控。

中共2014年颁布《反间谍法》(本文中称其为旧版)之后,不断无端抓捕在中国的外国人。

旅美的中国经济学家程晓农博士的文章说,从上个世纪后半期开始,信息社会早就已经成为一个通识的词汇。信息如此重要,几乎已经没有人能适应一种没有信息传播的生活。但是,很少有人想过,信息这个词,在中国是可以入人以罪的,即“间谍罪”。因为,中共故意把信息与情报这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无限度地扩大情报的适用范围,以致于任何信息都可以被中共解释为情报,而“刺探情报”就成了中共的“间谍罪”。这样,公开流通的信息和需要保密的情报,在中国就完全没有界限了;然而,中文的信息和英文的情报,本来是有严格的区别的。

各国的大学都有信息科学系,中国也如此,其英文是Information Science;但是,能把这个系科理解成“情报学系”吗?当然不能,因为他们所学的知识确实和“情报学”毫无关系。

在中国,只有国家安全部的院校和解放军的情报学院才教情报学,那是为了培养中共的间谍。情报的英文词是intelligence(反间谍的英文是counter-intelligence),这个词指的是情报机构搜集的内容。在民主国家,凡是可以公开地自由传播的,都属于信息(information);而搜集或传播公开信息,理所当然地属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与间谍罪完全不沾边。然而,在既没有言论自由、又没有新闻自由的中国,传播公开的信息或者并未被中共列入保密范围的消息,却可能被定罪为“泄露情报”,跟在后面的就是“间谍罪”上门了。

即以经济信息为例,中国的国家统计局除了在新闻发布会和网站上公开各类经济数据之外,它也用内部报告向政府部门发布经济数据,其中标以“绝密”的是不定期的《统计报告》,只供高层参阅,中国的官媒也经常公开引用。但如果个人在官媒尚未引用前,便在自己的讲话或文章中引用此类报告的数据,就变成了“泄密”。也就是说,同样一个数据,官媒引用是宣传,个人引用是“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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