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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超重10%须停飞 中国海航新规惹议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空姐。

中国海南航空日前发布通知,限制空姐体重,超出标准体重值10%就必须“立即停飞减重”。新规引发网民热议。

综合陆媒6月10日报导,海南航空6月初向其客舱部的空姐发布“关于专业化形象的筛查和管控提示”,其中对该公司的空姐体型、体重制定了具体的管控标准。

如果空姐的体重超重5%以下,必须接受以月份为周期的体重检查,避免持续发胖。即一个月的监督期满时,空姐需穿着制服,由复查人员当面复核,完成现场称重及三人面试小组评议。

对于超重5%、未超过10%的空姐,将给予30天自我减重期,并以一周为单位进行管控。一旦发现体重超过标准的10%立即停飞。

对于那些体重已超过10%的空姐,在停飞的同时,还将由空服小组协助制定减重计划,督促减重效果。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航空对于空姐的标准体重值要求区间为“身高cm减110”的90%至“身高cm减110”,例如身高为165cm的空姐,体重应控制在49.5公斤至55公斤之间。

对于制定这一规定,海航内部知情人士回应称,这并不是针对空姐,而是对所有性别的乘务员的统一要求,意在倡导保持良好形象。

红星新闻10日报导,深圳航空、北部湾航空等航司近期发布的空乘人员招聘中,也都对空乘应聘人员给出了体重限制的要求。

如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在5月发布的乘务员招聘通知中,要求的性别仅限女性,身高为168~175cm,体重要求为“身高-110”,即身高170公分标准体重为60公斤。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在空乘职业中,“即便没有明文规定,大家也会保持自律,尽可能保持健康生活和良好的身材。”由于空乘人员和飞行员在体检时的指标要求较为严格,因此加强体重管理和健康管理,已是行业普遍的自我要求。

对此,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对空姐提出的规定,增加了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如未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制定相关劳动规章,相关举措涉嫌违法。

大陆网民也纷纷热议:

“空姐就是空中服务员,又不是选美,这种要求完全背离现实”“老外大妈也能做空姐,我觉得这样挺好,只要服务好就行,要求外貌干什么?”“能不能别折腾辛苦的空姐了,人家都不要求空乘穿一步裙和高跟鞋了,我们还在强迫空乘减重”。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新唐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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