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村民私建便民浮桥致全家18口被判刑”一案,引发舆论极大关注。(微博图片)
吉林省洮南市村民因建便民浮桥致全家18口被判刑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当事人日前透露,在他未架桥前,已有22位乡亲在河中溺亡,架桥后平安无事,但官方下令拆桥后,又有十余人溺亡。此外,该案主审法官被曝曾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
村民建便民桥被判刑家人遭株连
据极目新闻报导,吉林省白城市下辖的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因搭建“便民浮桥”并收费,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此案于7月5日被媒体曝光后,白城市法院7月8日发布通报称,该院已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此案追溯到2014年,黄德义和亲友在村边的洮儿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桥,自费加贷款总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并无硬性规定,却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要求拆桥。
黄德义在遭到三次行政处罚后,洮南市法院于2019年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多位亲属黄嵩、黄强、黄永等17人也分别被判刑。
黄德义:没架桥前溺亡22人,桥拆后又溺亡10余人
7月9日,《南方都市报》援引瓦房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话说,浮桥拆除后,村民往来振林村和安全村,只能选择绕道。2019年,河道还发生了多起溺亡事故。
黄德义在近日拍摄的一段视频中透露,在他没有架桥之前,已经有22位乡亲在洮儿河中溺亡,架桥之后再也没有人溺亡,但官方下令拆桥之后,又有十多人溺亡。乡亲出行、农业生产非常不便。
此外,多位村民向媒体表示,没有浮桥后,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绕行,单程就要多70公里。
安全村张姓村民家的4垧地中有3垧在洮儿河的西岸,他说,“浮桥拆了以后,我们要去河对岸,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三个多小时,来回路上的时间就得7个小时。而有桥的时候,十几分钟就到地里了,不说时间,就是油钱也搭不起。”
(网页截图)
2021年底,黄德义提出了申诉。他认为,自古以来修桥补路都是好事,怎么到他这就被判刑了呢。他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但是,黄德义的申诉于今年3月被洮南市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此案“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对此,7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说,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就不是犯罪。如果“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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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系顶替他人上大学免职后仍在法院上班
7月9日,黄德义案的主审法官孙利被曝系冒名参加高考上大学。黄德义在举报视频中说,乱判案的主审法官孙利,其真实姓名是曹国军。
洮南市另一民众丁永恒也发视频举报法官孙利是假法官,举报孙利原名是曹国军,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参加工作。2022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回复丁永恒,孙利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他在视频中说,举报查实后,孙利被免职,并被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太轻了,应该绳之以法。
丁永恒系丁茜之父,丁茜被孙利判刑7年。丁永恒认为:“他的判决有问题,还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据红星新闻报导,2019年3月25日,洮南市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丁茜有期徒刑7年。此案被当局定性为“扫黑除恶”。2019年4月29日,白城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