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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取消川普资格诉讼注定失败(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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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6日,美国前总统唐纳德‧川普(Donald Trump)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希尔顿阿纳托尔酒店(Hilton Anatole)发表讲话。

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Robert G. Natelson撰文/信宇编译

近日,在各个媒体的推波助澜中,一个名为“华盛顿责任与道德公民”(Citizens for Responsibility and Ethics in Washington,简称CREW)的组织向科罗拉多州一家审判法院提交了一份诉状,要求取消前总统唐纳德‧川普(Donald Trump)在科罗拉多州总统选举中的投票资格,理由是他是一名叛乱分子。不得不说,CREW的存在似乎主要是为了起诉共和党人,尤其是川普前总统。

例如,几年前,CREW就发起了一场毫无根据的诉讼,指控川普违反了宪法中的薪酬条款(emoluments clause)。

当然,CREW组织在提交诉讼的同时还呼吁各方捐款,以“保护我们的民主”。

CREW的这次诉讼是各地多起寻求取消川普前总统参加2024年总统大选资格的诉讼之一,理由只是他在2020年总统大选中的民众投票之后采取了行动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被称为“叛乱分子”。然而,这些诉讼面临诸多法律障碍,不可能轻易通过,这不禁让人怀疑它们究竟是为了伸张正义,还是为了筹款和宣传。

本文就专门探讨这些诉讼面临的一些法律障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起诉资格问题和第一个法律障碍;第二部分分析其它几个障碍。

在切入正题之前,需要声明一下:我不是川普政治的坚定支持者,对于这一点经常阅读我的专栏文章的读者朋友都再清楚不过了。与大多数从事这方面写作的同行不一样的是,我的原旨性宪法研究并不是为了特定的政治目的而专门设计的。我的研究原则是基于历史证据,根据事实的本身是非曲折作出客观公正的分析。

“取消资格”诉讼的法理依据

据称,“取消资格”诉讼的依据是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条。该条款取消了叛乱分子担任大多数公职的资格。其部分内容如下:

“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又对合众国作乱或反叛,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鼓励,都不得在美国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武官员。然而国会得以两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数取消此种限制。”

这个条款被称为“取消资格条款”。

这些诉讼声称,川普前总统挑战2020年大选和涉嫌煽动2021年1月6日国会骚乱的行为,足以被判定成为“叛乱分子”。显而易见,这种说法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错误:

•对宪法中“叛乱”一词定义过于宽泛;

•对“在美国担任……任何文武官员”这个说法的解读值得商榷;

•对第一修正案的法律解读非常狭隘;以及

•愚蠢地认为地方民事案件是解决如此重大问题的途径。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讨论请愿人是否拥有起诉的合法权利,以及如果法院不立即驳回他们的诉讼,他们将面临的第一个法律问题。

障碍一:诉讼资格和成熟性

近年来,当最高法院以上诉人不具备“诉讼资格”为由驳回对奥巴马医改和其它越权联邦行为的挑战时,保守派人士感到非常失望。然而,在川普取消资格诉讼案中,可能面临失望的变成了政治左派人士。

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方需要有“资格”才能提起诉讼。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诉讼资格规则是不同的。在联邦法院,原告必须声称被告对其造成了伤害或构成了迫在眉睫的伤害威胁。原告还必须证明法院可以对此采取一些(“补救”)措施。这些内在要求可以概括为:(1)事实上的伤害;(2)因果关系;(3)可补救性。

原告若要因迫在眉睫的伤害提起诉讼,伤害必须证实是“迫在眉睫”的。如果不是迫在眉睫,则案件“审查时机尚未成熟”。这是因为当损害的可能性是偶然的或遥远的未来时,许多事件可能会介入以阻止损害的发生。用司法语言来说,损害只是“推测”。如果一个案件的审查时机不成熟,原告就没有诉讼资格,法院就会驳回诉讼。

安德鲁‧海曼(Andrew Hyman)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一名法律学者,是我在另外一个研究项目的合作者。他在几天前发表的题为“叛乱性与成熟性”(Insurrection and Ripeness)的文章中指出,按照联邦标准,指控川普总统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案件显然并不“成熟”。川普总统还没有赢得2024年总统大选,而且可能永远不会。他甚至还没有赢得共和党提名。目前,他还没有赢得一个共和党代表席位,因为第一次党团会议和初选离现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

因此,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可能阻止他赢得2024年总统大选,所以也就不可能有取消资格与否的问题了。

正因如此,诚如海曼先生所言,取消资格的程序启动时机历来是在候选人当选之后,而非之前。

而在州法院,如CREW组织提起诉讼的科罗拉多州法院,“资格”规则通常比联邦法院更为宽松。尽管如此,州法官一般不会审理仅有推测性损害的案件。具体而言,在科罗拉多州,原告若要获得诉讼资格,就必须证明其受到了伤害或伤害威胁。如果所谓的未来伤害“遥远”或“过于间接和偶然”,科罗拉多州法院就会极有可能驳回案件。

当然,科罗拉多州CREW诉讼案件中原告的诉状是以最有力的方式指控其诉讼资格的。然而,即使是其措辞也说明了所称“损害”的推测性、不确定性和未来性,如:

“如果一名不合格的候选人出现在选票上……不合格的候选人将影响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政党最终可能会在大选中提名一名不合格的候选人。……如果川普出现在选票上,本来会投票给请愿人所选择的候选人的选民就会转而投票给川普,‘他们怎么可能知道?’从而降低请愿人所选择的候选人赢得选举的可能性。共和党选民可能被剥夺在大选中投票给合格候选人的机会。”

这段诉状词充斥着许多这类表达不确定性的词语:“可能会产生影响”,“可能最终”,“可能性”,“否则可能”等。

任何负责任的法院都不应裁决此类问题。

如果请愿人真的认为他们可以证明川普前总统个人参与了叛乱,那么他们的正确做法要么是(原因详见本文第二部分)向州立法机构提出申诉,要么是等待人民选择一个川普选举人占多数的选举团。如果人民确实选择了川普占多数的选举团,那么请愿人可以要求加快司法审查,包括最高法院的审查。

在川普前总统既当选又被取消资格的可能性极小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宪法危机:根据宪法第20修正案,川普前总统的副总统竞选伙伴将就任总统。

障碍二:取消资格条款可能不涵盖总统

眼尖的读者可能会注意到,虽然取消资格条款提到了参议员、众议员和总统选举人,但并没有提到总统或副总统。那些起诉取消川普总统候选资格的人认为,“美国……之下的职位”一语包括总统职位。然而一些现代学术研究得出结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换而言之,取消资格条款可能根本不包括总统。

宪法第14修正案的起草者可能有充分的理由将总统排除在取消资格条款之外。首先,选举团的结构有助于确保成功的候选人在全国许多地区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取消资格条款允许国会取消一个人担任较低职位的资格。然而当选总统或副总统则证明了作为更高权力机构的人民本身已经赋予了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的公正性。

此外,要求总统候选人或当选总统向国会请求赦免也存在权力分立问题:总统职位旨在独立于国会,而这种请愿可能会使未来的总统处于从属地位。此举还可能导致最不光彩的政治讨价还价行为。

最后,正如本文第二部分将要阐述的那样,将取消资格条款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总统和副总统,会带来一些重大的行政问题。

需要表明的是:我并没有明确指出“美国公职”一词不包括总统职位。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议。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有观点认为美国公职不包括总统职位,而那些主张取消资格的人必须首先证明这个论点是错误的。

作者简介:

罗伯特‧纳特森(Robert G. Natelson)是位于丹佛的科罗拉多独立研究所(Colorado’s Independence Institute)宪法法学高级研究员,曾任宪法学教授和宪法历史学家。他著有《原始宪法:宪法的实际内容和含义》(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2015年)一书。他还是总部位于首都华盛顿的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组织编写的《美国宪法传统指南》(Heritage Guide to the Constitution,2014年)的撰稿人之一。

原文:Some Reasons Why Lawsuits to Disqualify Trump Will Fail—Part I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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