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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芳:宣示监管所有金融活动 中国投资环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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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上月底举行,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议中强调未来将全面监管所有金融活动并防范风险,具体的方向包含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在今年中国经济持续衰退与外资持续撤出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对于金融活动全面监管的宣示可能对于中国金融的稳定性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房地产债务危机对中国金融政策的影响

首先,自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债务危机以来,中国政府于2020年推出金融机构控管房地产开发商风险的三道防线,分别是“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与“现金短债比小于1”。但是,在开发商的举债期限逐步到期后,中国政府对于三道防线的控管方式又面临是否松绑的挑战。这是因为,愈严格的房地产授信放款条件,将使得房地产开发商的举债困难度愈高,此时,房地产开发商发生债务违约机率也会愈高,这与目前中国政府持续挹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来降低厂商债务违约的政策方向自相矛盾。因此,中国在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方向将面临取舍。

一带一路计划已对中国金融体制产生伤害

其次,一带一路计划是另一个对于中国欲健全金融机构体制可能带来的挑战。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月18日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国将各设立人民币3,500亿元融资窗口,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支持“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在此之前,中国过去10年来以贷款形式向大多数开发中国家拨付了近1兆美元,用于建设电厂、道路、机场、电信网路等基础设施。

然而,在全球面对Covid-19的病毒威胁以及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所引发的通货膨胀后,许多一带一路参与国已陆续出现债务危机,甚至破产的情况。在一带一路参与国陷入债务危机的情况下,这让中国金融机构必然面对放款无法收回的困境,虽然参与一带一路计划的中国相关银行仍可能给予这些参与国债务重组,但这样的作法对于中国金融机构的体质伤害极大,更是中国金融机构面临的潜在风险。

风险持续升高的中国金融机构

再者,中国政府近期为了刺激经济而宣布发行1兆人民币的政府债券,政府发债除了须考虑举债目的要明确外,金融机构或其他需求者是否有足够的诱因来购买政府公债也需要关注。事实上,在中国政府发行1兆人民币的债务前,部分中国国有银行已须提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FV)超长期贷款及临时利息减免,以避免这些融资平台违约。换句话说,在中国经济持续衰退之际,中国金融机构的政策负担已愈来愈重。若未来1兆人民币的债券也需要中国银行来购买,则这些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也会愈来愈大,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也愈来愈高。上述金融机构负担的任务与中国政府希望完善金融体制与防范化解风险的想法,存在不小的冲突。

最后,在中国经济衰退与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愈来愈高下,对于存在流动性缺口的厂商而言,严格的监理可能更不利于其筹资与债务重组,使其倒闭的风险更大。对于在中国投资需求降低的厂商而言,更严格的监理表示对资本外流的管制可能会更多,在预期心理的影响下,这样的政策应会加速其资金撤离中国,而非进入中国。因此,严格的金融管制与中国提出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24条意见并不一致,中国对于全面监管所有金融活动宣示,对中国的投资环境可能不会是好消息。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上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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