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维权 > 正文

中国人权律师团发表关于李翘楚案的声明

中国女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李翘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12月19日在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庭。据维权网的消息,辩护律师之一李国蓓在开庭时被法院阻止在门外,无法进入法庭。

声明谴责临沂公安局无视李翘楚的身体和疾病情况。

中国人权律师团就此于12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指出,根据《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李翘楚协助许志永发表其主张和思想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李翘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声明还说,联合国《关于律师基本作用的原则》规定应当保护律师正常履职。临沂经开区法院拦阻止律师履职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违背了《六部委关于保障律师权益》的基本宗旨,违反了人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的基本原则。

声明谴责临沂公安局无视李翘楚的身体和疾病情况,明知李翘楚无任何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拒绝其律师和家人的取保候审申请,是明显违法。

声明还要求临沂经开区法院保障李国蓓的执业权利,保障李翘楚依法享有律师帮助的权利。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3/1225/1995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