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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举报书记被抓 应勇跳出来的根本原因!你没想到吧!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被判刑(图集)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今天看到两个消息,一个是官方的。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另一个消息来自一个大V,讲的是迁西马树山案的最新进展。

“县委办公室说,称接警的临时工已被辞退,领导从始至终不知道这回事。”

“县公安局说,办案民警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已被停职,局长对此事一概不知。”

“检察院说,检察官独立办案,责任自负,与检察长无关。”

“法院说,法官独立办案,责任自负,与院长无关。”

这些爆料,看上去挺符合大家对这个事的看法和期望,很容易让人义愤填膺。

但事实上,在最高检发声、省市联合调查组介入后,这样的情形只存在段子里,要撇清责任也不是这么撇的。

今天把唐山打人案和马树山案放在一起说,不仅是因为两案都发生在唐山,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马树山案比唐山打人事件更恶劣。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打人者是黑恶势力,被打者是普通百姓。

迁西马树山案,举报者是退休干部,被举报者是县委书记。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派出所离现场很近,去得却很慢,事实证明背后果然有保护伞。

迁西马树山案,处理的过程非常快,公检法马不停蹄,批捕公诉一气呵成,让人不由地质疑背后的权力任性。

唐山打人案保护伞被判刑12年,已经说明,嚣张狂妄的背后,大多都有权力的一手遮天。

而马树山案更让人细思极恐的,马树山是体制内的退休干部,举报也是走体制内的流程——向纪委检举。

即便是体制内的干部,即便走的是党内检举流程,依然被光速“定罪”。那么,如果是普通人检举,后果会怎么样?

牢底坐穿?永世不得翻身?

这些话可不是信口胡诌,有些官员自己就是这么说的。

2021年,山东平度云山镇党委书记王丽,面对上访的村名,说了那句骇人听闻的话:“我有一百种方法刑事他。”

王书记还底气十足地表示,“除了上访还有什么?举全平度之力,我们无论是从武力物力人力财力精力,都耗得起他。”

这不是个案,在现实生活中,公权私用的现象比比皆是。

迁西县这个事情,最可怕的是,本该相互独立,互相监督的公检法,彻底沦为了工具和“家奴”。

马树山案在舆论的发酵下,最高检很快就发声了,态度很明确,措辞很严厉,然后介入指导,使得马树山无罪释放。

很多人说,这是舆论的胜利,举全网之力,上达天听,终于有了回应。

这样说固然没问题,但案件反转的核心在于,迁西的事件已经触碰到最高检的底线了。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地方检察院到底听谁的?

在中国的司法体制里,检察院的上级部门是上一级检察院,下一级检察院接受上一级检察院的领导。

但马树山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对当地检察院有非常大的影响力,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影响力。

作为司法机关,迁西县检察院难道不知道对马树山的处理有问题?但它还是那么干了,说明当地政府对于检察院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远高于上级检察院。

而这一点恰恰就是最高检不能容忍的。

如果放任不管,那很快上面说话,下面就没人听了,所以最高检才会从快从重处理、发声。

这种决定部门权力边界的事情,哪怕有一点的犹豫,都是在政治上的极大不成熟。

所以,舆论影响很重要,但我们也不要单纯寄希望于舆论。有时候即使舆论发酵了,有些人还是官位加身,手眼通天。

正如顶住压力报道马树山事迹的记者李微敖所说:

“一千件乃至一万件案件里,都很难有一件会被媒体关注得到、报道得出来;而即使能被报道出来,又能使得事情有所改变的,更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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