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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拉阔23条“国家机密”红线打压新闻自由 分析:与大陆看齐

港府周二(30日)推出的《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文件,对于“国家秘密”的定义亦跟随大陆法例写法,比2002年咨询文件更广阔。粤语组制图

港府周二(30日)推出《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文件,宣布将全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涵盖5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当中“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对于“国家秘密”的定义亦跟随大陆法例写法,比2002年咨询文件更广阔。有前新闻系教授分析指,港府在23条拉阔红线,在“国家秘密”包含社会、经济元素,其定义无远弗届,打击新闻自由。前国际特赦组织成员指出,23条“国家秘密”的阔度与大陆接轨,连分享政府公开的资讯也可能堕入法网。

特首李家超周二(30日)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文件之后,再出席2024年新春招待会致辞,并与中联办大合照。(港府新闻处图片)

在2002年咨询文件“加码”

保安局的公众咨询文件指出,香港现行的《官方机密条例》未有采用“国家秘密”一词,只是保护几类特定的机密资料,因此有需要完善相关条文以有效地保护国家秘密。文件跟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秘密”的定义,即有关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这次政府建议的“国家秘密”范围涵盖7大项,包括国家或香港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或武装力量、外交和对外事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发展或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或香港安全或侦查罪行的活动、以及中央与特区之间的关系。其中,与2002年的23条立法咨询相比,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等属新增范畴

周二在讨论23条立法的立法会联席会议上,新民党议员李梓敬表示,媒体在接触和发放涉及国家安全的消息时,或会担心误堕法网。保安局长邓炳强回应,会就重大公众利益能否作免责条款收集意见,又说条例中已清楚列明“国家机密”的范围,靠“常识”便可以分辨。

邓炳强说:“如果看到印有政府高度机密,这很清晰没有合法权限。第二,视乎是否与国家安全有关,举例天气预测与国家安全无关,但如涉及防务、部署,很明显涉及国家安全。”

分析:比大陆“更辣”更难做调查报道

香港浸会大学前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文件所指的“国家秘密”是很阔的观念,当中包含“国家或香港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秘密”;而所谓“机密”是泛指机关里的“机密”,内容是军事国防,外国用法例是防止官员泄密,而不是以此规管市民、记者发布讯息。

杜耀明说:“我第一个感觉是打了一个冷震,现在政府的定义比大陆国家安全法是更严密。非法披露‘看来’属于机密的资料,又损害中央和特区的利益,这个很阔。当然‘看来’是谁‘看来’,你‘看来’还是我‘看来’?当然是他‘看来’。”

亲建制的《星岛日报》周三(31日)亦发表社论,指咨询文件拟明文定义的“国家秘密”涵盖范围太广泛,忧虑“今后在没有合法权限下披露一些政府尚未正式公布的政策内容,随时可能误堕法网而放弃报道,影响新闻自由”。在港媒界有“宪报”之称的《星岛》,以往一直依靠疑似来自政府内部的“消息”,预早报道政府即将推出的新政策,或为新措施作“放风”报道。

《基本法》23条咨询文件,当中有关“国家秘密”的部分,连亲中传媒《星岛日报》社评也表示担心。(咨询文件截图)

杜耀明分析指,官方将进一步统一资讯,而所谓“政府消息”、“权威消息”也是得到官方首肯才发布出去;而法例通过之后,调查报道更容易触及红线,记者更难监察政府。

杜耀明说:“早几分钟报道也应该是(国家秘密),只不过最主要就是得到他(政府)的同意,由政府高层放风是无事的,你(记者)拿到便会出事。”

2021年《立场新闻》被指刊登多篇文章,被控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而被冻结资产。(李子俊摄)

大陆公开官方资料或构成“泄密罪”

1993年9月,《明报》驻京记者席扬,因为取得并报道内地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资讯而被捕,翌年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窃取、刺探国家机密”罪名重判12年,直至1997年1月才获北京假释出狱返港。

前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指出,港府在咨询文件以“秘密”,而不是用“机密”一词,当中包涵的范畴很广,情况如同大陆。

潘嘉伟说:“他(港府)完全用了大陆(的看法)去看国家机密、绝密和秘密的三个级别,他完全用了同样的系统及做法来说明。关于外交和外事,除非中国锁国,香港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全部东西都是对外事务和对外。对外的外交的时候会谈论到香港,比如经济发展如何,这些其实已经是(犯了23条)。”

潘嘉伟又以“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作例子,黄琦公开了四川官员贪腐的资料,2019年被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判囚12年。

保安局长邓炳强(前排中)表示,靠“常识”便可以分辨出什么是“国家机密”。(李子俊摄)

潘嘉伟说:“其实那些是公开的,因为已经是有文件的,官方自己都有文件指出,这几个官员是有问题,而他真的公开了,然后就说黄琦是泄露国家机密,那他已经坐了十几年监。”

他质疑,日后廉政公署公布的贪腐名单,传媒或公众有没有权利公布,港府应清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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