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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帝国崩塌,是皇帝的问题,还是官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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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七年(1644年)旧历三月十二日,李自成大军逼近北京西北100多公里的军事重镇宣府,巡抚朱之冯开会,号召誓死守城。而城中哄传李自成免徭役、不杀人,全城喜气洋洋,张灯结彩,点上香准备迎接。镇守太监杜勋打算带人去30里外欢迎李自成。朱之冯痛斥这位皇上的特派员没良心,杜太监嘻嘻一笑,兀自领着人走了。

与政府催粮派款的联系稍微间接一点的说法,是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的记载:“李自成,陕西米脂县双泉堡人。……因负本邑艾同知应甲之债,逼勒为寇。”

按照这种说法,李自成也是被政府的赋税逼反的,不过中间经了当地一个叫艾同知的乡绅之手。所谓乡绅,大体是指那些退休或养病在家,有干部身份或者叫干部任职资格的地主。所谓“应甲之债”,是在支应政府派到村里的差役时欠下的债务。大概李自成为了支应官府,找艾同知借了债,恰好赶上灾年,一时还不起,被有权势的财主往死路上逼,于是反了。

从名义上说,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之后,所有的乱收费乱摊派都并入了一个总数,不应该再有什么额外的支应了。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官总有办法征收额外的钱粮,更何况中央政府也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在偏僻一些的地方,地方政府竟敢公然签派各种额外的追索,连借口都懒得找。

关于那个谷底的故事的第三种版本,是说李自成的祖父和父亲那辈人,已经在为政府驿站养马的差役中赔累破产,李自成自幼贫穷,吃不饱穿不暖,出家当了小和尚,俗名黄来僧。稍大又给一户姓姬的人家放羊,20岁便到驿站当了驿卒(近似邮递员)。崇祯二年,因为财政困难,中央政府背不起驿站这个邮局兼招待所的巨额亏损,便下决心大规模裁减驿站。次年,24岁的李自成下岗失业。

郑廉在《豫变纪略》卷一中记载了李自成失业后的遭遇。他说,李自成在当驿卒的时候人缘很好,那年饥荒,姓艾的乡绅放贷,李自成还不起欠款,被艾家的奴仆戴上木枷,在大街上暴晒。他的驿卒哥们儿想把他移到荫凉地方,给他点水喝,艾家的人不许。李自成也不肯屈服求情。他的哥们儿按捺不住愤慨,干脆毁了木枷,拥着李自成出走城外。饥民们跟着入伙,于是就成了一支队伍。《豫变纪略》的作者郑廉被李自成的军队俘虏,在农民军中多年,这套说法可以看做造反队伍中的流行版本。

我啰啰嗦嗦地罗列了三种版本,是因为这三种版本涉及到的所有因素都对崇祯死弯的形状和谷底的位置有重要影响。譬如天灾的影响,地主的影响,政府的赋税和额外摊派的影响,严厉的追逼手段的影响,失业下岗的影响等等。

地主的影响就不必细说了,我们听过许多地主压榨农民的故事。中国历代的田租确实高得过分,常规是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如果佃户拖欠,政府也会动用专政工具帮助地主,因为田中含着皇粮。我们已经看到李自成被枷在大街上暴晒,而“枷”是政府专用的刑具,枷的出现是官府介入的标志。在勾结官府失去约束的状态中,土豪劣绅是将全社会压向崇祯死弯谷底的一股重要力量。

天灾的影响也不可忽视。明末的大乱从陕西开始,这一点很有自然地理方面的道理。据说中国气候在明末进入了一个小冰河期,想必降雨区域普遍南移。从气象记载来看,就表现为陕西一带连续多年的大旱,动辄七八个月不下雨。在陕西那个靠天吃饭的地方,这意味着大面积的饥荒。明朝曾有人观察到一个现象:江南的米价从每石四五钱银子涨到每石一两五到二两银子的时候,路上就可以看到饿殍了。而在李自成造反前后,陕北的米价在每石六两到八两银子的超高价位徘徊不落,与此相应的就是饿殍遍地和大量的人相食的记载。更何况陕西不比江南,底子本来就很薄,哪里架得住这样连年的天灾。

到了这种关头,官府应该做的是救济和赈灾,绝不应该继续加税压榨。而崇祯所做的正是加税,而且催逼严厉。《明史·流贼列传》记载说:当时陕西所征的名目有新饷、间架、均输,名目恨不得每天都有增加,而且腐败的吏胥们因缘为奸,民大困。李自成在造反的第一个版本中挨县官的板子,戴枷示众,就很好地体现了官府火上浇油的作用。

按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规定,各地遭灾,地方官一定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者死。如果情况紧急,地方官有权直接开仓放粮,事后补报户部批准备案。中央政府自然更有赈灾的责任。这是合乎儒家治国理论的正式规定,但不过是一纸规定而已。据《明史·流贼列传》记载,李自成造反的那一年,兵部郎中(近似国防部的局长)李继贞曾经上奏崇祯,说延安一带饥荒,眼看老百姓都要当强盗了,他请求国库发放10万两银子赈济饥民。结果“帝不听”。皇上不听,你又能拿他怎么样?对明朝的皇帝来说,朱元璋是他们的祖宗,祖训的地位相当于如今的宪法,但皇上就是违现了,谁又敢拿他怎么样?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摘自《潜规则》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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