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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纯钩: 邹幸彤与香港人的悲壮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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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是在反送中运动中后期才广泛被香港人认识,那时她的前辈﹑支联会的老一辈领袖们先后被捕,她担起困难时期的会务,直接承受港共迫害的巨大政治压力。为了拒交支联会内部资料,为了抗辩支联会“勾结外国势力”,她据理力争,顽强不屈,巧妙与官方周旋,利用法律手段维护香港人政治抗争的正当性,保护自己的战友。

香港女英雄邹幸彤

罗恩惠女士推荐我看日本学者阿古智子制作的专题纪录片《幸彤在监狱》,这是一部内容丰富感人至深的专题片。影片虽然只集中在邹幸彤一人身上,但却反映了香港人的抗争道路,反映香港人的主体精神,也反映我们面对悲剧命运时的历史文化情怀。

影片由不同叙述角度切入,邹幸彤被捕被控的遭遇,她在法庭上自辩的证词,她参与支联会工作中的细节,她与男友诗人野渡的交往,她的支联会战友﹑律师团队对她的回忆,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友人对她的怀念等等。形式则包括录影﹑文字﹑录音﹑歌曲﹑历史资料﹑现场采访等,大量资料经过有机剪接,前后对应地集中在邹幸彤身上。

透过影片我们大致了解邹幸彤的生平,她读书回港,到支联会做义工,然后担任常委﹑副主席,长期做幕后工作,后来支联会培养新人,她被推到前台。直至反送中运动后期,何俊仁﹑李卓人先后被捕,邹幸彤接手支联会工作,应对政府检控与警察骚扰,坚持拒交支联会内部文件,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在法庭上义正词严自辩,在狱中荣获韩国光州人权奖。

从影片中大量资料,以及众多友人对她的回忆看来,邹幸彤是一个政治立场坚执﹑有崇高理想和意志力的女性,她可以默默做实际工作,也可以傲然挺立面对政治压力。她朴实无华,真诚待人,性格开朗,喜欢与朋友欢聚,被誉为“大笑姑婆”。她是个寻常的香港女性,又是一个杰出的政治领袖。

邹幸彤是在反送中运动中后期才广泛被香港人认识,那时她的前辈﹑支联会的老一辈领袖们先后被捕,她担起困难时期的会务,直接承受港共迫害的巨大政治压力。为了拒交支联会内部资料,为了抗辩支联会“勾结外国势力”,她据理力争,顽强不屈,巧妙与官方周旋,利用法律手段维护香港人政治抗争的正当性,保护自己的战友。

影片中有不少历史影像,她参与维园烛光晚会,与何俊仁﹑李卓人﹑黎智英等人走在游行队伍中,她在会场内做搬运工,她与义工和市民的互动等等。看这影片未免心情沉重,因为香港人与中共独裁统治者力量对比太悬殊,我们的抗争没有得到应有的成果,而当日领导我们的政治领袖,今日都还在囹圄中,但是,邹幸彤身上那种乐观﹑坚定﹑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个人特质,仍是鼓舞所有香港人的力量所在,每个细节都令人动容。

三十五年支联会纪念六四的维园烛海,三年反送中运动波澜壮阔的场景,象征香港人追求民主﹑捍卫自由人权的斗争意志,这种意志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蕴含普世价值的内在动能,蕴含英美政治文化的精华,也蕴含香港人百年打拼奠下的精神文明根基。因为力量对比悬殊,我们的队伍被打散了,当日豪情不再,大量手足被囚,而香港起死回生的机会尚未确知。表面看起来,我们没有成功,但香港人没有被征服,他们只是暂时潜伏下来,等待时机东山再起。

邹幸彤在一次游行中,胸前举著“释放刘霞”的标语,今日刘霞已经摆脱魔爪,在西方民主国家自由生活,证明成功不是不可能的,只是成功不会一蹴而就。

邹幸彤与野渡的恋情,证明她不是圣人,她也是一个寻常女子,有自己的爱恨情仇,只是她背负香港人的嘱托,比一般市民承受了更多的磨难。野渡的情书写得情真意切,影片中不多的他们二人的旧日影像,也展现一对患难情侣之间的深情。国难当头之下,个人的苦厄融入民族的灾劫,当一个寻常女子献身给公众,她只有以个人幸福为代价,去践行公义。

人的气节是在艰难的岁月中表现出来的,当政通人和之时,气节只是一种理想。寻常日子是柴米油盐,日常工作只是揾食,即使游行集会,也不过是百万手足里的沧海一粟,唯有灾难临头,生死交关,个人苦乐与得失都面临痛苦抉择时,气节才会显现出来。

文天祥的《正气歌》有句:“时穷节乃现,一一垂丹青”,“时穷”便是指个人遭遇苦厄,只有那时,个人操守(“节”)才会显现出来,“垂丹青”便是指在历史上留名。邹幸彤当然不是为留名历史才去坦然接受政治磨难,而是她政治理念的坚执,给了她足够的内在精神力量,去抗击那个恶魔般的巨灵。

影片中也闪过我们熟悉的一些身影,黎智英﹑何俊仁﹑李卓人﹑杨森﹑梁国雄等等,还有黄浩铭﹑陈浩桓这些投身在抗争第一线的年轻人,我们也不会忘记,还有更多未在影片中出现,而还在为我们坐牢的政治领袖。

邹幸彤六四时才四岁,而何俊仁李卓人他们已经坚持了三十五年。即使各自的政治路线未必完全一致,但面对这艰难跋涉的三十五年,面对他们大半生为公众抗争的辛苦路,面对仍在苦牢中企望自由的事实,他们仍应份得到香港人的尊敬,就像我们尊敬邹幸彤。

将来有一日,当香港光复,我们要在自己的立法会立几条新法:一是立一条“平反法”,以香港人的名义,为邹幸彤和所有民主义士们作政治上的彻底平反,恢复他们的个人名誉和政治权利;二是立一条“公众赔偿法”,针对所有被冤屈的抗争人士,在监禁期间所受的一切精神与物质损失,作出公众赔偿;三是立一条“追溯法”,针对那些曾经助纣为虐﹑出卖香港利益﹑迫害香港市民的官员和权贵,作出法律追究,给予应得的惩罚。

我希望活到这一天,如果没有机会,希望年轻人记得,这是我们对那些为我们作出非凡牺牲的民主义士们应尽的义务。我们不能让他们白白付出,也不能让那些迫害他们的独裁走狗们挑避历史惩罚。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脸书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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