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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香港23条立法 欧洲议会要求:无条件释放黎智英等人

欧洲议会大会昨天表决通过数项人权决议案,包括强烈谴责香港政府采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要求无条件释放黎智英、李宇轩、黄煡聪等香港民主运动人士。

欧洲议会大会昨天表决通过数项人权决议案,包括强烈谴责香港政府采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要求无条件释放黎智英李宇轩、黄煡聪等香港民主运动人士。

▲欧洲议会强烈谴责香港23条立法,要求无条件释放黎智英等人。(图/翻摄自立场新闻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昨天在史特拉斯堡召开本届最后一次大会,表决通过谴责亚塞拜然、甘比亚和香港人权迫害的3项决议文。

针对香港情况,决议文谴责3月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中国对香港强加“国家安全法”的扩大延伸,促请北京和香港撤销两个法律。

决议文并对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超过200人被捕,造成香港民主活动、公民社会和媒体的封闭感到震惊,要求香港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先后在中国大陆和香港被拘禁的李宇轩、因在社群平台发表支持港独和反中言论而被判刑的葡萄牙籍港人黄煡聪,以及其他民运人士。

议会并要求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和压迫自由的其他官员进行制裁,要求欧盟国家暂停与中国和香港签署的引渡协定,以免在欧洲的香港人遭到迫害。

欧洲议会今天另通过决议文谴责乔治亚政府通过“外国影响法”,迫害媒体和社会自由,以及谴责俄罗斯干涉欧盟民主,包括欧洲议会德国极右党派议员克拉(Maximilian Krah)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查出接受俄国资助,其助理也被查出协助中共间谍活动等。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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