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甲辰六月廿四日,苏州高新区塔园路,凶贼周某刺国人母子,又将上车害国人儿童。姑苏胡氏友平,校车保母,挺身而出,先阻贼而不得,遂后抱之。贼顾而刺之,颠地,更乱刺之。掌车人及父兄捕焉。廿八日,胡氏已亡,行年五十六。余感是事,作哀辞曰:
彼凶徒之逞兽心兮,拔匕首而刺母女;
眼烂烂而瞳无定兮,巨口开而毒牙吐。
将乘车而害群儿兮,时急迫其谁人阻;
胡氏见而无辟身兮,更促步而抗且御。
掺执其袪与手兮,知细腕之不可侮;
非澹台孰其能斩蛟兮,非子路孰其能暴虎。
贼旋身而深刺兮,更深刺而贯脏腑;
血迸出而染衣裳兮,霑江南之后土。
白云飞兮飘碧空,洒鬼雨兮起灵风。
春塘柳兮秋江枫,青草坪兮彩花丛。
羌见义而有所为兮,谢人间而永别;
若征君之义举兮,尽见鏖而流腥血。
乍见孺子将坠火井兮,挺身出而不畏热;
岂谓内交于双亲兮,已諠保身之明哲。
察赋性之淳厚兮,感志怀之抱霜雪;
锺正气于一身兮,曷天道之酷烈。
昔冯媛之含淑质兮,遭攀槛之玄熊;
众惊惧其何独前兮,不吝死之及厥躬。
颖具四恶而泯夏兮,皇舆败而尘濛濛;
嵆侍中之洒忠血兮,衣点点而落花红。
皆践义而终无报兮,徒获美名之不终;
问天道之是非兮,悼正人之途穷。
余感斯事而泪难收兮,更接讣闻而独掩耳;
杀其身而成其仁兮,谅爱人之天理。
想群儿之慕斯人兮,平生亦其如所恃;
我海东之兆民兮,仰白日而祷再起。
何无辜之蒙此灾兮,魂离散而不可止;
哀胡家之父母兮,闵胡家之弟子。
观使馆之中庭兮,国旗半举而吊胡氏;
抗令声于苍天兮,载盛名于青史。
古人设车裂其良有以兮,刺妇孺而心自喜;
待周贼之见诛兮,嘲其屈膝而伏死。
冀游吴门之都会兮,先斋戒而后沐浴;
奠香华而酹清酒兮,被心丧之常服。
陈美辞而表谢忱兮,费万言而何所足;
吹普化之洞箫兮,招清魂而为君哭。
作者:早川太基,字子敬,号蓉堂居士、馨月仙吏。神户大学人文学研究科讲师,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