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的护栏相撞。其被判犯危险驾驶罪,被拘役三个月十五天。
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通报王文赞等人的醉驾等问题。
据通报,2024年3月9日,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文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mg/100ml。王文赞被当地法院宣判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决拘役三个月十五日。
2024年7月,王文赞被开除党籍、公职。
上述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话题被推上热搜榜,
不少网友指,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是知法犯法。
“读读书吧2008”: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可想而知其对法律法规的蔑视。
“烟雨江南”:做为区政法委副书记,知法犯法,现了原形。如此有恃无恐,以身试法,我不相信他在其它方面是干净的,还要继续深挖。
“平风漫谈”:醉驾和酒后驾驶是两回事,醉驾基本上就可以判定危险驾驶罪,酒后驾驶只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顶多就是罚款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