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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耀明: 恐吓记者忍无可忍 警方调查避无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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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记者协会近日公开投诉有数十名记者及家人遭到滋扰及恐吓,并呼吁当局详细调查有关恶行。但若歪风不能制止,罪犯逍遥法外,后果不仅损害新闻自由,更令人怀疑当局的执法能力及决心。

根据近日多方报道透露的案情,这些滋扰及恐吓行为属于有组织的暴力罪行。匪徒针对记者及一些记协执委,向他们及其家人,以至业主、家人的雇主或者左邻右里散播中伤记者的消息,并作出要胁甚至死亡威胁,目的是迫使他们离开记者或记协的岗位,很明显,是属于刑事恐吓行为。

滋扰恐吓行为有系统有组织

更甚者有两点:一是匪徒不是针对个别记者,而是同时针对数以十计的记者群体,他们服务的媒体大多是无党无派的网媒,看来是目标清晰而且有系统有组织的狙击行动;二是匪徒可以通过自己的方法,全面掌握狙击对象及相关人士的个人资料,由记者住址以至家人雇主的联络方法,甚至房东业主也不放过,并通过网上渠道和实体邮递连串操作,表现非常专业。

遗憾是,香港当局不认为这些罪行有何严重,有官员甚至还未读过记协的新闻稿便断定新闻自由不受影响。对于记协的诉苦,只表示欢迎受恐吓者报案,并会秉公办理。官员彷佛看不到调查目的不应仅是捉拿欺凌者归案,更关乎国家安全,必须彻查究竟是否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或者某些无须遵守香港法律的特殊组织,他们可以通过特殊途径或非法手段取得个人资料,制造恐怖气氛要胁记者,冲击本港的新闻自由,从而破坏“一国两制”,造成国安风险。

特区官员国安风险意识不足

特区官员国家安全意识不足,追不上形势也都算了,但由特首到保安局高层都来自警队,竟然没有意识主动调查,但求守株待兔,等受害人报警,就未免莫名其妙。事件已经发酵,引起公众以至国际舆论关注,执法当局根本没有选择,只能够全面调查,案情属实的话,必须追究罪犯,避免事件再次发生,以保记者安全及社会安宁。若警方怀疑案情有可疑,甚至有人妖言惑众,更需要查个水落石出,不仅还社会一个公道,更是国安责任所在,以免市民遭到煽惑而不安。

官员说“欢迎报案”,换言之,不报案便不调查。但不调查,问题不会解决,更且是忘记初衷,即刑事罪行调查及检控的目的,除了保护受害人,同时是维护公义,因为不法之徒受到法律制裁,其他市民才可免受他们的侵害,也让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因此受害人不主动报警,警方基于公众利益考虑,也需要主动出击。其实连消费者委员会也懂得它的角色除了呼吁及处理消费者投诉,还该包括主动调查某些消费品的质素,以至指出某些销售行为有损消费者利益,自称“亚洲最佳”的香港警队,何以表现有所不如?

不错,没有人报案,警方搜证有困难,甚至无案可查。不过,恐吓案公开后,不少媒体都可以接触受害人,透露具体案情。警方人强马壮,当然可以主动接触受滋扰的记者及相关人士,邀请他们提供证据及线索。更何况,警方确认已经有两人报案,记协方面亦表示掌握其中一名滋扰者的资料,按警方过往捉拿网上留言煽惑他人者的技艺和效率,应可合理期望警方可以迅速破案。

保安官员对记协偏见影响执法决心

唯一问题是:当局对记协的偏见会否影响执法的决心?例如保安局长邓炳强过去毫无事实根据地抹黑记协,包括指记协“认为13岁的记者及对女警评头品足属专业记者”、“记协渗透校园”拉拢学生记者入会、2019年“与黑暴同一阵线”等。记协其后严正批评及谴责后,邓不道歉也不尴尬,继续公开抹黑记协。

到今年六月记协召开周年大会前,部分会员收到WhatsApp不明来历的信息,指出大会将被执法机关监视,并劝吁他们“保持距离”。邓炳强当时回应,欢迎受恐吓者随时报警,接着重复上述早被驳斥的失实言论,同时指有候选人“收美国钱”,并且质疑记协的代表性和公信力。

由没有民意认受的特首委任的局长,可以质疑由会员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的记协执行委员会欠缺代表性,足见其对记协成见甚深,公众观感因此认定保安当局对记协态度偏颇,也就不足为怪。当然,当局不会知法犯法,也没有人相信当局是今次事件的幕后推手,但若不能破案,又不公开交代调查结果的话,难免令人怀疑当局是否未尽全力,因为国安年代执法者法力无边,没有办不到的案件,只怕没有决心。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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