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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年前的债券如今仍兑付利息,这国家如此实诚

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荷兰一张400年前的水利债券仍然可以兑换并产生利息。这真让人感慨,平时看新闻,都是百年前的土地契约无效、几十年前的银行存折不被兑现,要不就是“证明你妈是你妈”,身边哪个人敢拎出四百年前的合同去找人兑现呢?

做生意的人最怕什么?没有诚信,没有契约精神。这不仅仅是对商人的要求,也是对政府的要求。商业合同的另一方毁约、生意伙伴跑路之类的事情当然很糟糕,但权力的破坏力更大,如果朝令夕改、翻脸不认人,不但会破坏社会健康度,扰乱市场,还会让个体陷入丛林。

所以,历史早已一次次证明,如果政府以权力压倒市场,以政令替代客观规律,必然会导致经济混乱和世风日下。因为每个人(不管是不是商人)都会知道,自己拥有的一切随时可能会被权力剥夺,任何长期行为都可能因为一个指令或者一个变化而崩塌,那就只能赚快钱,甚至不惜坑蒙拐骗。权力会寻租,每个人都会以“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思维模式面对一切,陷入对资源的疯狂争抢。

以农耕立国的国家,很容易陷入这样的怪圈。因为商业流通越慢,商业力量越薄弱,个体对权力的依附就越严重,权力也会因此为所欲为。在中国历史上,宋朝之所以是一个相对开明(虽然也只是一点点)的朝代,正是因为商业兴旺,反过来自然会限制权力的扩张。

以商业立国的国家则不一样,因为从一开始就专注于商业,大家都处于契约体系中,权力必须反过来为商业服务。

直至今天,这种传统仍然在影响着不同的土地。我有个朋友干了二十几年外贸,拥有无数血泪经验。单说欧洲市场,他认为跟传统专制国家做生意,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因为契约精神特别糟糕,典型例子就是俄罗斯。契约精神最好的是哪个国家?以商立国的荷兰。

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荷兰一张400年前的水利债券仍然可以兑换并产生利息。这真让人感慨,平时看新闻,都是百年前的土地契约无效、几十年前的银行存折不被兑现,要不就是“证明你妈是你妈”,身边哪个人敢拎出四百年前的合同去找人兑现呢?

这事儿得追溯到1624年,当时由于流动的冰块和高水位,荷兰莱克河的一处堤坝决堤,洪水蔓延荷兰多个地区,三个月后,堤坝才被修复。

这次决堤严重影响了社会和经济,所以当时乌得勒支地区水务局就希望彻底解决问题。为了加固莱克河的堤坝,水务局就开始向社会筹措资金,人们可以购买债券支持工程。

几个世纪过去了,荷兰与海争地,也早已解决了洪水问题。当年的债券大多由水务局回购,也有人一直拿着债券。

前两天,又有持有者拿到了债券的利息。换言之,持有者家族已经拿了足足四百年利息。对照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债券,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为此举行了庆祝仪式。今年的利息接近400欧元,钱不算多,因为本金也不多,但稳定提供了四百年,未来可以继续。

这一债券实际上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永续债券。一般来说,普通债券是先购入债券,逐期收取利息,到期后再收回面值和利息。永续债则是一直支付利息,但永远不会偿还本金。相比之下,后者对契约精神的要求更高,因为它没有期限。1624年发行这一债券时,面值为1200荷兰盾,息率2.5%。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发言人表示,“值得庆贺的是,这些历史悠久的防洪计划债券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受关注。此外,这些债券近400年来一直在产生利息,象征着荷兰的财务可靠性。”

当天,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还为其他一批古老债券支付利息,包括1638年的和1765年的。

值得一提的是,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世界上第一支股票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

早在1493年,已经有人开始在荷兰北部一些地方开始进行证券交易,1561年形成固定地点,1592年拥有了具体的规章制度,早市会有人敲钟。

随着股票交易的增多,各种违规事件开始出现,买卖双方纠纷增多,因此证券交易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详细。1611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个商品交易所,后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股票交易所。1774年,阿姆斯特丹出现了世界上第一支股票基金。

市场交易从不会一帆风顺,人们会在教训中逐渐成熟。1634年到1637年的郁金香泡沫,便让荷兰人警惕至今。有挫折不是坏事,最坏的是民众根本没有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自主尝试的机会。

可以说,荷兰正是以信用为基石,率先将银行、证券交易所及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成为系统的金融和商业体系,为其成为17世纪海上和商业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年的尼德兰革命,最终诞生了荷兰这个国家。与一般的民族性国家有别,荷兰可算是世界上第一个“以商立国”的国家。人们反抗西班牙的统治,纯粹是为了获取更多权利以更好地做生意。

1588年,荷兰联省共和国宣告成立。即使放眼世界文明史,荷兰共和国的成立都值得大书一笔。按照史学界的说法,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

尼德兰地区是欧洲资本主义萌芽最早的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新兴资产阶级急需建立新的社会秩序。1568年,为了反抗西班牙王国的中央集权和对新教加尔文派的迫害,尼德兰北方省开始了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

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成立了乌得勒支联盟,被认为现代荷兰的开始。1587年,新生的荷兰与英国一起击败了西班牙“无敌舰队”。1588年,七省联合宣布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

这个共和国以利益认同为基础,资本和资本的占有者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当时,北方七省由一个个自治市组成,各市有主要由商人构成的市议会,市议会的代表又组成省议会,省议会代表由组成国会。最终形成的国会,也由商人作为主体,在他们身后,是庞大的市民阶层。也正因此,荷兰的扩张以追求利益为本能,有着浓厚的商业特征。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也是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几十年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拥有15000个分支机构,贸易额竟然占据全世界总贸易额的一半。一万多艘荷兰商船游弋在五大洋之上,比其他欧洲国家商船的总数还多。

荷兰的创举不仅于此。1609年,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它能发行各种货币,为存款人提供众多服务,也使得阿姆斯特丹成为当时欧洲金融中心。荷兰人还发明了人寿保险。

作为弹丸小国,荷兰与旁边的比利时、卢森堡都懂得协作与和平的力量。二战后,三国率先结盟,随后成为欧共体的创始国。日后的欧盟,它们仍是重要推手,并第一批加入欧元区。让欧洲人乃至全世界旅行者受益的《申根协定》,它们同样是创始国。

荷兰的债券历史,通过这张四百年仍可兑付利息的永续债就可窥一斑。在全世界范围里,荷兰债券的发展都具有模板意义。

有研究者认为,正是荷兰在16、17世纪的经济繁荣和人口增长承担了荷兰庞大的债务利息支出,经济实力是荷兰国家信用最重要的物质担保因素。在15-17世纪的两百年间,荷兰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长期保持欧洲第一,至1700年时,荷兰的人均GDP是英国的170%,法国的210%。

更重要的是荷兰的政治体系,“联省自治政体的民主性和对荷兰政治权力的约束,强化了荷兰政府偿还公债的意愿,提升了共和国政府关于公债所作承诺的可置信程度。宏观来看,分权性质的荷兰联省自治政体,政府权力受到一定约束,且作为商人精英主导的政权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契约关系极为重视;从微观角度而言,荷兰各级议会中的代表是荷兰公债的主要购买群体,公债投资人直接控制了议会,掌握了公共财政,所以荷兰政府必然尊重甚至是优先考虑债权人的利益,这在荷兰各城市的宪章中皆有体现。”

没有这样的体系,怎么可能会有四百年仍在兑付利息的债券呢?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欧洲价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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