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庭审结束近两个月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前党委书记段彦修受贿案宣判,其被指控受贿超6197万元(人民币,下同),获刑14年。
11月5日,滨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前党委书记、代表段彦修受贿一案。段彦修被以受贿罪判刑14年,并处罚金395万元。
法院称,2004年中国新年至2023年9月,段彦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12个公司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6197万余元,其中2500万元系未遂。
段彦修今年1月18日被官宣落马,8月13日一审开庭。
段彦修1962年10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河南石油勘探局计划处科长、副处长、处长,河南石油勘探局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副经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中国石化直属负责天然气业务发展的专业化公司,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三块牌子”。目前,公司设有15个本部部门(直属机构),管理着60余家所属单位(包括合资公司、项目部、前期工作筹备组)。
今年8月以来,中国石化集团多名高管落马。
10月15日,中国石化前西南分公司副经理郑国生被查;9月23日,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广东)有限公司化工原料部前经理任冬松被查;8月28日,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张煜被查;8月1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黄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