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煞有介事去信《华尔街日报(WSJ)》,写了一堆废话,为什么偏偏没有正面反驳那篇关于宏福苑火灾的社论〈No Fire Critics Allowed in Hong Kong〉。更不明白,邓局长何以单单选择WSJ去寄信反驳?
先谈谈邓炳强意图反驳(但失败)的WSJ社论。该社论的重点,是批评港府“试图令谈论火灾的人噤声(seeking to chill speech related to the fire)”,又指官方反应让人看到,香港“这个曾经自由的城已日益像中国大陆(this once free city is becoming more like mainland China by the day)”。
社论开首,举出近日在香港发生的四件事作例证。第一件,是民协主席廖成利原拟开记者会,谈论火灾善后事宜、政府对工程的监管、大维修和围标问题等,结果遭国安处“邀请会面”,记者会被迫取消。第二件,中大学生关靖丰发起网上联署,提出“四大诉求”,结果被捕。另外两事例,是国安处抓了要求独立调查的前区议员张锦雄,以及一个分发物资的女义工,罪名是“藉火灾煽动憎恨政府”之类。
WSJ社论还举出港府失职事例,如劳工处曾告知宏福苑居民,火灾风险“相对较低”;又质问香港消防处,指他们负责检查工地消防安全,“当时去了哪儿?(Where were they?)”以上批评有理有据,若要反驳,理应逐点指出谬误才对。
然而邓炳强去信WSJ,仅在开场白草草回骂一句“偏颇无理(biased and unwarranted)”就罢休,下文根本没精准回应指控,反而把话题扯开,牛头唔搭马嘴。如此偷工减料的“反驳”,非但不能阻止对方“抹黑”,更会让国际社会觉得港府词穷理屈。
怎样才是精准的反驳呢?例如WSJ质疑你拘捕提出“四大诉求”的大学生,邓炳强若要有效反驳,得先说明那“四大诉求”是什么,然后说明当中有什么犯罪元素。那“四大诉求”包括:“持续支援受灾居民,确保妥善安置”、“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全面彻查潜利益输送”、“重新审视工程监管制度,拒绝祭旗了事”及“全力追究监管疏忽,问责政府官员”。
在我看来,这四项要求合情合理。全世界任何社会,包括大陆,一旦发生像宏福苑大火那种人祸,也会提出以上四个诉求。邓炳强要为港府拘捕学生的“执法”行动辩护,就必须向WSJ清楚解释这四大诉求如何“以灾乱港”。我明白,这的确很难解释——但如果邓炳强解释不到,又凭什么拿37万港元月薪?我也想效法日前《法新社》记者问李家超那样,轻轻问一声邓局长:Can you tell us why you deserve to keep your job?
其实指出港府“灭声”的外媒,远不止一份《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近日也有篇〈A Devastating Fire Has Fueled a National Security Crackdown in Hong Kong〉,中文版题为“港府强硬回应公众愤怒:打击质疑声音、抓捕要求追责人士”。《亚洲时报》则有〈HK fire disaster a tragedy on many levels〉,直指港府目前做法,与2022年乌鲁木齐大火后中共的反应如出一辙,就是“不去解决问题,而是解决那些敢于提问题的人。”
这样的外媒报道及议论,俯拾皆是,邓炳强为什么只挑一篇WSJ社论回应呢?真是“虽远必诛”的话,就应该“一言九顶”,不能偷懒,否则如何捍卫特区政府声誉?捍卫不到香港声誉,就会令习近平总书记面目无光,邓炳强该当何罪!我怀疑是WSJ社论中一句话,刺中邓炳强的死穴,才令他非“反驳”不可。那句话出现在批评消防处失职之后:
By the way, the fire department is a subordinate agency of Hong Kong's Security Bureau, and the bureau's Secretary is Chris Tang…
(顺带一提,消防处是香港保安局的下属部门,而保安局局长是邓炳强⋯⋯)
在芸芸“抹黑”香港政府的外媒中,只有WSJ对邓炳强如此直线抽击、冷嘲热讽。难道这就是邓炳强选择性反击这篇社论的原因?假如他维护“国安”(或自己)的努力,有十分一用于维护公众安全,或把火灾当“黑暴”一样,“扑灭于萌芽阶段”,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只可惜现在大家见到的,是“防民之口,甚于防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