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昨(9)日被执行死刑。图:翻摄自 X
中共近十年大力扫贪,受贿金额高达11.08亿元人民币(以下同)的前官员白天辉,近日已依法被执行死刑,消息曝光后震撼政商圈,也引发外界讨论“中国反贪死刑标准是否真的只看金额”?
白天辉案被视为近年最具代表性的“破10亿即极刑”案例之一,微博账号“张三同学”回顾近年判决走向,另一名指标人物、前中国华融董事长赖小民因受贿17.88亿元,早已遭执行死刑;张中生涉案逾10亿元,一审判死、二审改判死缓;孙德顺涉案逼近10亿元,则判处死缓。外界逐渐形成一种观察:“10亿元”似乎成了中国贪腐案生死分水岭。
不过,时事评论员蔡慎坤指出,这条所谓的“10亿线”其实只是表象,真正决定生死的并非金额,而是政治判断与权力结构。他直言,部分案件之所以“被做到”超过10亿元,是因为“必须判死”;反之,某些官员即便实际涉案金额更高,也可能因政治上的权力需要被压低金额、换取死缓。
对照其他未被判死的案例,更能凸显白天辉的政治指标性。蔡慎坤指出,前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涉案金额仅2.36亿元,却仍遭判死刑缓期执行、终身监禁,成为文化大革命以来首位遭判死缓的体育部门负责人;张中生则因政治情势变化,从一审死刑改为二审死缓。

前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涉案金额2.36亿元,被判处死缓。图:翻摄自 X@蔡慎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