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Najib Razak)涉及“一马弊案”,今日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Najib Razak)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的第二起重大审判于今(26)日宣判结果,法院裁定纳吉全部罪名成立,包括4项滥用职权罪与21项洗钱罪。
据《半岛电视台》报导指出,现年72岁的纳吉被控在担任总理、财政部长及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期间,滥用职权,将约22亿马来西亚令吉(约5.39亿美元)资金,从国家主权基金1MDB非法转入个人账户。检方认定,相关行为发生于十多年前,涉及直接挪用国家资产。
据报导整理,这起案件被视为纳吉涉案以来最关键的审判,因为本案不只直接牵涉1MDB核心实体,且涉案金额远高于先前案件。整体司法程序历时7年,期间传唤多达76名证人出庭,包括纳吉本人。
而纳吉另一起“一马案”早在2020年就遭判刑12年,涉及挪用约990万美元资金,该刑期后续经赦免程序减为6年。对于一马弊案争议,纳吉曾于去年公开道歉,坦承在任内处理失当,但在本次审理中仍主张,自己是遭已潜逃海外的马来西亚金融人士刘特佐(Jho Low)误导。
《半岛电视台》引述学者分析指出,英国诺丁汉大学亚洲研究院荣誉研究员布里奇特・威尔许(Bridget Welsh)表示,一马弊案的相关金融犯罪结构复杂、层层交织,导致案件理解与审理进程格外漫长。
此外,《半岛电视台》也引述《路透社》报导内容指出,主审法官塞奎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在庭上表示,相关证据显示,纳吉与刘特佐之间存在“明确且紧密的连结”,刘特佐被认定是纳吉在相关金流操作中的“代理人与中介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