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贝克的看待人生经济方法
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教授的经济学研究,如上一章所记载,由于过于创新,异于主流轨道,好不容易经过十多年的煎熬,才终于受到肯定。究竟贝克的学术研究是什么?贡献何在?由他本人亲自诠释是最好不过的,本章就由贝克在1992年受奖时的讲词整理得出。
简单地说,贝克是以经济方法来看待人生,可以分成经济方法、歧视弱势者、罪与罚、人力资本,以及家庭的形成、解体与结构等五大面向。
一、经济方法
在贝克做过的研究里,使用经济方法所分析的社会问题,不限于经济学家经常研究的课题。贝克的经济方法并不假设个人的行为仅仅基于自私或是物质利得的动机。这是一种分析方法,而不是关于特殊动机的一种假设。与有些学者一样,贝克尝试让经济学者走出“人是自利的”狭窄假设。人的行为是由更宽广的价值与偏好范畴中产生出来的。
贝克的分析是,假设个人的行为是为了追求其所感受到的福利之极大化,而不管他们是自私的、利他的、正直的、恶意的,或是受虐狂者,他们的行为是前瞻性的,同时也假设在实际过程中是一致的。具体而言,人们会尽量去预期他们行为的不确定结果。然而,前瞻性的行为,可能仍植根于过去,因为态度与价值观,主要决定于“过去”。
行为受限于所得、时间、不完整的记忆、不完美的计算能力、其他的有限资源,与在经济社会里及其他地方所有可获得的机会。这些机会大部分是由其他个人与组织的个别和集体行为所共同决定的。
不同的情境受制于不同的限制,但是,最主要的限制是有限的时间。经济及医学的进步,已大大地延长寿命,但却无法增加时间本身的流量,每个人还是受限于每天只有24小时。所以,当富裕国家的财货与劳务大量扩张的同时,其可使用的时间总量并没有增加。
因此,富裕国家也和贫穷国家一样,仍有欲望无法满足。盖财货的逐渐充裕可能会减少新增财货的价值,而当财货变得更充裕时,时间就变得更加宝贵。在乌托邦的社会里,没有办法再提高人们的福利,因为其已充分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但是时间的固定流量却使得乌托邦的境界无法达到。这些是时间分配文献中的一些论点。
接下来将就四个非常不同的课题来说明这个经济分析方法。为了要了解对弱势者的歧视,必须拓广偏好函数以接纳对特殊群体的偏见与憎恨。犯罪的经济分析要将非法的及其他违反社会制度的活动视为理性行为。人力资本分析考虑人们在市场与非市场状态下的生产力,如何因为教育、技能及知识方面的投资而受到影响。家庭经济分析则在效用极大化下透视前瞻行为,来说明结婚、离婚、生育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二、歧视弱势者
歧视外人通常是存在的,但在1950年代之前,经济学家对这方面的研究很少,引起讨论的大致只有关于妇女的就业歧视。当贝克还是个研究生时,就开始担心有关种族、宗教及性别方面的歧视问题,并利用歧视系数的概念,整理出一套架构来分析对特定团体成员的偏见与敌意。
不同于一般的假设,如雇主只关心员工的生产力,劳动者忽略了其工作伙伴的特质,消费者只在意财货与劳务之品质等,歧视系数考虑了种族、性别及其他个人的特质对偏好与态度的影响。员工可能会拒绝在女性或黑人的旗下工作,尽管他们因此会失去优渥的待遇,也在所不惜,或是消费者宁可不与黑人的汽车推销员打交道。一切只有透过一般假设的扩展,才有可能开始去了解弱势团体在发展上所遇到的障碍。
大致而言,在薪资与就业方面,其可观察到的歧视弱势程度,不仅与歧视的偏好有关。在1950年代,研究偏见与其他变数之间如何互动的一套系统性分析,是追随由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所创始的补偿差异重要理论,以及由缪尔达(Gunnar Myrdal)所提出的《美国矛盾论》(American Dilemma[1944]),但是仍然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贝克花了数年的时间整理出一套理论,研究薪资与就业的实际歧视是如何产生的,所考量的决定因素包括:歧视的偏好、劳动与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强势团体接受教育与训练的机会、决定法律究系偏爱与憎恨弱势者的中立选民的行为与其他投票制度等等。贝克的指导教授鼓励他将博士论文改写成书,此即《歧视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Discrimination,1957,1971),此后贝克持续写书而不只是写期刊论文,当时,在经济学界里写书已经成为较不普遍的做法了。
市场中对弱势团体的实际歧视是由雇主、劳动者、消费者、学校与政府的综合歧视而定。贝克的研究分析显示,有时环境大大地软化了既定偏见的影响,但有时却会扩大其影响。例如,拥有相同生产力的黑人与白人,或男性与女性之间薪资的差异,会因许多公司可以很有效率地专门雇用大量的黑人与女性,以致于比大众对黑人与女性的偏见程度小很多。
的确,在固定生产规模的世界里,两个完全分离但拥有相同技术分配的经济社会,可以完全规避歧视问题,而且不管对遭受隔离的弱势群体的歧视程度如何,弱势者的薪资与其他资源的报酬将与强势者完全相同。因此,市场中强势群体的歧视若属有效,只是因为弱势者无法提供各种数量足够的技能,让专门雇用这些劳动者的公司聘用。
当强势群体此弱势群体大很多时──如美国白人的数量是黑人的九倍,而且白人平均每人所拥有的人力与实体资本也比黑人多很多──强势者的市场歧视几乎很难降低本身的所得,但可能大幅地减少弱数者的收入。然而,当弱势者成员在全体中占有相当比例时,强势者的歧视也会伤害到他们自己。
这个论点用来分析南非的种族歧视将更清晰。南非黑人的数量是白人的五倍,虽然歧视黑人使得某些白人团体获得利益,但也明显地伤害到白人本身。白人所需付出的庞大成本正是为什么荷裔斐人的种族隔离政策与其他明显形式的歧视终告瓦解的缘由。
很多经济学家认为贝克对偏见的分析隐含,市场歧视在“长期下”将会消失。亚罗(Kenneth Arrow,1921-2017,1972年诺贝尔奖得主)似乎是第一个做此评论者。贝克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他已经证明不想歧视的雇主是否能够击败所有其他的歧视雇主,不只须视雇主对歧视的偏好分配,更必须视厂商生产函数的性质而定。
贝克指出,在实证上,员工与消费者的长期歧视极端重要,在影响市场歧视的来源中,员工与消费者的态度的重要性,远胜于雇主的态度。除非存在足够的有效隔离的厂商及有效隔离的商品市场,否则没有理由预期以上这些团体的歧视会经由竞争而消失。
有关于老套推理或是统计上歧视的结果,在1970年代早期已有不同的理论发展出来。这种分析认为,雇主、教师及其他具有影响力的团体,其抱持的弱势团体成员生产力较低的信念,能够自行实现,因为这些信念会导致弱势团体在教育、训练,以及诸如准时上班的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投资不足。由于投资不足,致使他们的生产力较低。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间,很多国家在薪资、失业,以及黑人、女性、宗教团体、移民者和其他群体的职业等方面已经大幅的扩张。这现象充分记录了弱势团体的经济地位,以及其在不同的环境中如何变化。然而,弱势团体所得偏低原因的争论,并没有因此现象而消失。
三、罪与罚
1960年代,贝克在驾车至哥伦比亚大学,参与一个主攻经济理论的学生(博士)口试之后,开始思考犯罪的问题。当时他已经迟到了,而且必须赶快决定是要将车子停在停车场,或是冒着被开罚单的风险而违法地将车子停在路边。他计算了一下被开罚单的可能性、处罚的金额,以及停在停车场的成本。他决定冒险而将车子停在路边(他没有收到罚单)。
当贝克走过几个街道到口试教室时,想到市政府或许刚完成一项类似的分析。他们巡视停放车辆的频率以及对违规者处罚额度的大小,必须视他们对像他这种可能违规者所采取的计算形式的估计而定。贝克对这个不幸的学生所提的第一个问题是:解出犯法者与警察的最适行为。那是他当时还没想通的部分。
在1950与60年代,知识分子对犯罪的讨论大多认为,罪犯的行为是由心理疾病及社会压抑所引起的,且罪犯是无助的“受害者”。Menninger这位著名的精神病学家在1966年就曾撰写《处罚的罪》(The Crime of Punishment)。这种态度开始对社会政策发挥主要的影响力,而法律也修改来扩张罪犯的权利。这些改变降低了罪犯的逮捕与定罪,相对地对遵守法律的人却提供较少的保护。
贝克不同意罪犯的动机与其他任何人在基本上有所不同的假设。相反地,他从理论与实证引伸出罪犯行为是理性的假设。不过,他又再强调,“理性”并不意味着狭隘的唯物论。他承认很多人受限于道德和伦理的考量,以致于即使是在有利可图,而且没有被抓到的危险时,他们仍不会犯罪。
然而,如果这种心态普遍,那么社会上可以完全不需要警察与监狱。理性引伸出,某些人在比较犯罪与合法工作的财务与其他报酬、计算被逮捕与定罪的可能性,以及处罚的严厉性之后而成为罪犯。
犯罪的数量不只由潜在罪犯的理性与偏好所决定,而且必须视公共政策所创造出来的经济与社会环境而定,其中包括警政支出、不同犯罪种类的处罚,以及就业、就学和受训的机会。很显然的,合法工作机会的种类,一如法律、命令及处罚,是犯罪经济分析方法绝对必须考虑的部分。
贝克认为,要降低打击犯罪的公共总支出,可采取减少逮捕罪犯的支出,但充分提高定罪罪犯的处罚,使得预期处罚在数学上维持不变。不过,爱好风险的人,会因较高的定罪概率而不是较严厉的处罚来减少犯罪。因此,政府的最适行为在减少警政与法庭支出,以及因而对爱好风险的罪犯降低定罪概率或降低处罚的确定性之间取得平衡。
贝克在研究犯罪的初期,很疑惑为什么偷窃对社会而言是有害的,因为偷窃似乎只是资源重分配而已,通常是由富裕者移转至贫穷者。后来他想通了,因为罪犯为了从事犯罪所花费的武器支出与规划的时间价值,对社会而言是不具有生产力的——这就是所谓的竞租(rent-seeking)——因为它并没有创造财富,只是强迫财富的重分配。贝克以失窃的钱来估算偷窃的社会成本,因为理性的罪犯在他们的犯罪行为中,将会愿意最多花上等额的金钱。贝克觉得他应该再加上潜在受害者为了保护自己所花费的资源。
犯罪的经济分析所以变得如此有影响力的一个理由是,相同的分析架构可以用来探讨所有法律的执行,包括最低工资法、污染防治法令、内线交易及其他安全法令的违犯,与所得税逃漏。因为很少有法律是自我执行的,必须有防阻犯罪的定罪与处罚的支出。美国刑罚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ntencing Commission)已明确的使用犯罪的经济分析方法,发展出一套法官在处罚违反联邦法令者应遵循的规则。
贝克指出,在过去的四分之一多世纪里,运用经济分析的犯罪研究已经很普遍了。其中包括为防患犯罪的严重性增加之最适边际处罚分析——如为防患绑架者撕票(现代文献创始自史蒂格勒),以及私部门与公部门执行法律之间的关系。
如果罪犯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则罚款比监禁和其他的处罚方式受欢迎,因为能有效防阻犯罪,但这样做必须不会造成有钱人不会“不受合理判决”(法律用语)才行。罚款比其他方式有效的另一理由是,犯法者的成本会变成政府的收入。贝克对罚款与其他处罚方式之间关系的讨论,已有人予以澄清与仔细修正(如波斯纳的1986年论文)。
贝克表示,监狱刑期、定罪率、失业水准、所得分配不均,以及其他变数对犯罪率之效果的实证评估,已经愈来愈多而且愈来愈精确。围绕在死刑是否能防患谋杀罪此一问题上仍有很多争议,且该项争议颇为情绪化,但是离解决问题的阶段仍有一大段距离。
四、人力资本
一直到1950年代,经济学家一般都假设劳动能力是既定的,而且是不可增加的。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马夏尔(Alfred Marshall)和弗利曼(Milton Friedman)在教育与其他训练方面投资的复杂分析,并没有被纳入生产力的讨论中。1950年代时,舒尔兹(T. W. Schultz)与其他人开始探讨人力资本投资对经济成长与相关经济问题的引申意义。
人力资本分析先是着眼于个人在衡量利益与成本之后,对其教育、训练、医疗保健及其他有益于知识及健康事项各方面的投资决定之假设。其中,利益包括薪资及职位改善,以及文化和其他非货币利得,而成本通常主要视这些投资所花费的时间价值而定。
人力资本在目前是如此的不受争论,以致于很难想像在1950年代与1960年代对这项说法的排斥。人力资本的概念有点贬抑的嫌疑,因为它把人当作机器。把就学看成一种投资而不只是文化历练的说法,被公认为不愉快而且是非常狭隘的。因此,贝克在将他的书命名为《人力资本》(1964,1975)之前,犹豫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并且加了一个他已记不得的长子题以回避风险。经济学家是逐渐地接受人力资本概念在分析各种经济与社会问题中,是一项有价值的工具。
贝克研究人力资本的工作,肇始于尝试着计算出不同教育水准投资之下的男性、女性、黑人与其他团体之私人的与社会的报酬。稍后不久,即清楚地显现人力资本可以充分地解释劳动市场与经济社会里的很多现象。发展出一套更一般化的人力资本理论,涵括个人及厂商行为似乎是可行的,这样将得以考虑其总体经济涵义。
贝克的实证分析曾试着验证教育水准愈高、收入愈高的人,是因为他们的能力较强:他们的IQ较高,而且在其他资质测验上的分数也较高。他也曾考虑死亡率、所得税、就业收入与经济成长等对教育投资报酬率的影响。但能力的考量似乎不是非常的重要,不过,成人死亡率的大幅变动与快速的经济成长率,的确对教育投资报酬率有很可观的影响。梅尔泽(Meltzer)1992年的论文指出,在非洲很多地区,年轻男子的高死亡率,特别是因为爱滋病致死,乃大幅降低了当地人力资本的投资。
人力资本投资的实证研究从敏舍(J. Mincer)1974年的典雅作品得到很大的支持。他扩充简单的回归分析,将影响收入的解释变数在就学年数之外,添加粗略、但非常有用的在职训练与经验的年数——亦即毕业后的年数;他使用大量的个体资料而不是群体资料,而且他仔细分析收入来源方程式残差项的特性。如今早已有许多探究不同国家的教育与训练的报酬率估计文献;确实,收入方程式可能是个体经济学中最普遍的实证回归式。
就学与训练的经济效益之证据不断累积的结果,也提高了政策拟定时对人力资本关注的程度。这股对入力资本的新信心已修正了政府刺激成长与生产力的策略,1990年代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强调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就是明证。
贝克指出,人力资本分析上最重要的观念之一,就是区别一般性与特定性的训练或知识。就定义而言,归属厂商的特定知识只有在提供该知识的厂商才有用,而一般性知识则在其他厂商中亦有用处。教导员工操作IBM可容性个人电脑是一般性的训练,而了解某一特定公司的层级架构与其员工才华则是特定性的知识。这项区别帮助解释为什么拥有较多特定技能的员工较不可能辞职,而且在经济不景气时也是最后的被裁者。其亦解释了为什么大多数的升迁是由内部擢升而不是另行雇用——员工需要时间去了解公司的结构与“文化”——以及为什么较好的会计方法,会将大多数公司里员工的特定人力资本包括在公司的主要资产内。
归属厂商的特定投资所产生的经济租,必须由雇主与员工共同分享,这个分享过程受到机会主义者的影响,因为在投资完成之后,双方可能都会尽力争取大部分的经济租。特定投资所造成的经济租与机会主义行为,在探讨组织如何运作的现代经济理论里与主雇问题的许多讨论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特定资本对利润分享与流动率的引申,也已经应用来分析婚姻“市场”,以解释离婚率与婚姻中的协商,而且也应用来分析政治“市场”,以解释政治人物的低流动率。
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将收入的不均与才华、家庭背景、遗产与其他资产的差异互相连接起来。很多收入不均的实证分析,也仰赖人力资本的概念,特别是就学与训练方面的差异。美国在1980年代,收入差距的大幅扩大曾引起广泛的政治讨论,这项差距大致可以教育与训练水准愈高的人,其报酬较高来解释。
人力资本理论对于收入上的“性别差距”,提供了一项新的解释。传统上,女性相较男性而言,较可能从事兼职的工作以及断断续续地工作,因为她们一旦有了孩子之后,她们通常会短暂地退出劳动市场。因此,她们较没有动机在教育与训练方面投资,以改善所得与工作技能。
三十年来,这一切都改变了。家庭成员的缩减、离婚率的成长、大量妇女就业的服务业之快速扩展、持续的经济发展提高了女性与男性的薪资,以及民权法案的通过,皆促进提高妇女的劳动参与率,从而提高她们对市场导向技能的投资。实际上,在所有的富裕国家里,这些力量已明显地改善女性的职位与相对收入。
美国经验的证据特别充分。1950年代中期到1970年代中期之全职工作的男性与女性之收入差距,维持在35%左右。然后,女性开始稳定且持续地提升经济能力,将差距缩小至25%以下。妇女大量涌入商业、法律与医学学院,而且在她们以前所回避或是被排拒的技术职位上工作。
贝克表示,舒尔兹与其他人早就曾强调人力资本投资是经济成长的主要因素。但不久之后,人力资本与经济成长的关系就被忽略了,因为经济学家对于各种成长理论是否能够洞察不同国家的进步,感到很气馁。不过,更成体系的内生成长模型的再兴,再次将人力资本带回讨论的中心。
五、家庭的形成、解体与结构
家庭行为的理性选择分析,是建立在行为极大化、人力资本投资、时间分配及歧视妇女与其他群体之上。
贝克表示,撰写《家庭论》(A Treatise on the Family)是他所做过最难持续的智力工作。家庭被认为是最基本与最古老的组织——有些作者追溯它的起源至四万年前。《家庭论》不仅试着分析现代的西方家庭,亦分析其他文化背景的家庭,以及在过去几世纪中家庭结构的改变。
想要概括这么大的课题,需要六年以上一定程度的心理热诚,以及许多焚膏继晷的日子,这工作令贝克感到心力交瘁。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他的自传中说,撰写《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花去他好大的心力,以致他再也不适任真正艰难的研究工作。贝克说他写完《家庭论》之后,大约过了两年才恢复对研究工作的强烈兴趣。
出生率的分析,在经济学界已有一段很长且很光荣的历史,但是一直到1990年代初,结婚与离婚,以及丈夫、妻子、父母、小孩之间的关系,大致都被经济学家所忽略。贝克对家庭研究的出发点,是假设当男人与女人决定结婚、或生育小孩、或离婚时,他们乃试图由利益和成本的比较来增加他们的福利。所以当他们预期结婚比单身好时,他们就会结婚,若他们预期离婚会增加他们的福利时,他们就会离婚。不是知识分子的人,若听到这种分析方法仍广受争议,当会非常惊讶,因为对他们来说,借由结婚与离婚来增进福利是显而易见的。婚姻与其他行为的理性选择分析,事实上通常与“一般人的”本能经济学一致,这其实只是常识而已。
贝克认为,行为的本能假设只是系统分析的起点而已,因为假设本身无法产生很多有趣的引申。他举第凡(Marquise du Deffand)的说法,当评论圣丹尼斯(St. Dennis)手提着自己的头走了六哩路这样一个故事时,最值得注意的是他的第一步。在新的研究领域里,首创的研究固然重要,但若没有第二、第三及其他跟进的研究,那么第一个研究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借着结合分析结婚与离婚市场、劳动的专业与分工、老年补助、小孩的投资及影响家庭的立法等的极大化行为,理性选择方法得以进一步扩充。完整模型的引申通常不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有时会与既有观念相违背。
例如,关于富裕夫妻的离婚情形,家庭决策的经济分析显示,较富裕的夫妻比较贫穷夫妻更不会离婚,这刚好与一般的信念相反。根据此理论,较富裕的夫妻透过保持婚姻状态可获得较多的利益,而很多贫穷夫妻则非如此。
贫穷的妇女可能会怀疑,继续与一个长久失业的人维持婚姻是否值得。很多国家的实证分析的确显示出,相对富裕的夫妻,其婚姻比相对贫穷的夫妻稳定得多。
丈夫与妻子间的有效率协商,隐含欧洲与美洲在1970到1990年二十年间倾向于无过失(no-fault)离婚的趋势,并没有提高离婚率;因此,与很多人的看法相反的是,它无法对离婚率的快速增加负责。然而,这个理论确实指出,当婚姻是由丈夫所打破时,无过失离婚会伤害到有小孩的妇女。女权运动者最初是支持无过失离婚,但有些人现在已再思考无过失离婚是否对离婚妇女有利。
运用行为的经济模型来讨论出生率始自马尔萨斯的古典作品;伟大的瑞典经济学家威克赛(Knut Wicksell),就是相信马尔萨斯式对过多人口的预测而被吸引至经济学界来。但马尔萨斯有关出生率随着所得的增减而增减的结论,却与一些国家在十九世纪末与二十世纪初逐渐工业化之后,出生率都大幅降低的现象相反。
马尔萨斯的出生率简单模型的错误,让经济学家相信,家庭成员多寡,并不是透过经济计算就能决定的。新古典成长模型反应出此一信念,因为大多数的架构都将人口成长视为外生与给定的。
尽管如此,马尔萨斯的方法之问题并不在于它使用经济学本身,而是采用了不适合现代生活的经济学。它忽略了当国家的生产力愈来愈高时,教养小孩所花费的时间也愈来愈昂贵。教养小孩的成本愈来愈高,因而降低了大家庭的需求。它也忽略了在工业化经济社会里,教育与训练的极大重要性,促使父母对他们小孩的技能多做投资,其亦使得大家庭的成本提高。时间价值的逐渐提高与强调就学及其他人力资本的重要性日渐增加,说明了随着国家日益发展,出生率会降低,以及现代经济体中很多其他出生率的特性。
贝克指出,几乎所有的社会中,已婚妇女专心养育小孩及从事某些农业性质的活动,而已婚男性则从事大部分的战斗与市场工作。其解释原因可说是下述各项的混合体:男性与女性之间生物上的差异——特别是他们生育小孩天生能力的差异——以及市场活动中法律上和其他形式对女性的歧视,其中有些是透过文化限制进行。然而,造成婚姻里劳动的传统分工之原因,究竟是生物上的差异比较重要或是歧视比较重要,有许多高度情绪化的意见差异。
贝克与很多对劳动的性别分工之经济分析的批评相反,这种分析并没有意图衡量生物性及歧视的相对重要性。其最主要的贡献在于显示,劳动的分工对该二者任一狭小差异是多么敏感。因为当利用技能的时间愈多时,技能的投资报酬也愈高,一对已婚的夫妇可由劳动的高度分工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丈夫可致力于其他类别的人力资本,妻子则可致力于其他类别的人力资本。在婚姻里透过专业分工的大量利得既定之下,单是少量对妇女的歧视与微小的养育小孩能力之生物性差异,就会造成家务与市场职务之间的劳动分工与性别有强烈且系统性的关联。对狭幅差异的敏感度,说明了为什么实证证据不能在生物理由与文化理由之间作一个明确选择。这个理论也说明了为什么当家庭愈来愈小、离婚愈来愈普遍,以及妇女的工作机会改善之后,很多妇女会进入劳动市场。
贝克指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不同于公司员工之间及其他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丈夫、妻子、父母与小孩之间的互动关系更可能是由爱、义务、罪恶与责任感所诱导,而不只是由狭窄解释的自利诱导。
大约在三十年前就有人证明出,家庭成员之间的利他情怀,大大地影响了他们对突来的冲击以及重分配成员之间资源的政策之反应。其显示出,由某位利他主义者移转至其受益人(或反方向的移转)的外生资源重分配,可能不会影响任何人的福利,因为该利他主义者会因重分配的数额而减少其赠与额。巴罗(Robert Barro[1974])以一个跨代的模型导出这个结果,他的模型质疑一般假设,该假设指称,政府赤字与相关的财政政策对经济有实质影响。
不肖子定理
贝克说,“坏小孩或不肖子定理”(Rotten-Kid Theorem)——即使不同意此一分析,这名词仍是很普遍的——进一步讨论利他行为,因为它说明了自私者的行为如何受到利他行为的影响。在某些条件之下,即使是自私者——当然,大部分的父母相信自私的受益者与利他的付出者之最佳范例就是自私的小孩相对于利他的父母——也会被诱导而对他们的施主表现出仿佛他们也是利他者,因为这样可以提高本身的福利。他们这种行为表现是基于若不如此,施主将会减少对他们的捐赠,以致于降低他们的福利。
圣经、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及其他早期的著作,都对父母教养孩子以及成年小孩对待老年父母之道多所讨论。老年人与小孩二者均需要照顾——一方面是由于健康及活动力的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生物上的成长及依赖。家庭成员间关系之经济分析的一项有力引申就是,这两个课题密切相关。
留下大量遗产的父母,老年时并不需要小孩回馈,因为他们是有能力帮助其小孩的。前面贝克提到一项著名的引申:在特定情况下,预算赤字与老年的社会福利救济并没有实质的效果,因为父母会透过大额的遗产,来冲销将来在小孩身上的较大税赋负担。
留下遗产的利他心理的父母,亦倾向于愿意在他们小孩的技能、习惯、价值观上多投资的这项说法,是较不被接受的。因为他们在小孩教育与技能投资的报酬率,高于其储蓄的报酬率,因而有净利得。他们可借由在小孩身上投资而作为老年的储蓄,从而减少年老时的遗产额。当父母在小孩身上投资的报酬率高于储蓄率时,可调整遗产至投资的效率水准,此时,父母与小孩的效用均会提高。
然而,即使在富裕的国家,很多父母并没有打算留下遗产。这些父母想要保有养老的财源,而对他们小孩的教育与其他照顾“低度投资”。既然他们不打算留下任何遗产,所以他们对小孩的低度投资是因为,借由减少遗产而增加在小孩身上的支出并不有利。
如果父母同意在小孩身上多做投资,以交换小孩承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来照顾他们,则父母与小孩的福利均会提高。但是这样的承诺如何能有效执行?经济学家与律师通常会要求书面契约来确保承诺,但你能想像有哪一个经济社会会强制执行成人与十岁或十几岁小孩所订的契约呢?
贝克1990年代的研究工作有一部分是考虑一种间接的方法,使得当约定与书面协定不具有约束力时,仍能够产生承诺。贝克简单地描述一下这项研究,因为它将家庭经济分析,引领至一个与家庭成员偏好的理性形成有关的未知境界。
父母的态度与行为对他们的小孩有更大的影响力。酗酒或是吸食毒品的父母,对敏感的青少年会形成一称古怪的气氛,而具有稳定价值观的父母,会正面传授知识与鼓励他们的小孩,进而顺利地影响小孩的能力与意愿。经济分析可以洞察透过孩童期经验而来的偏好形成,却不一定要接受佛洛伊德式的看法,去强调生命中最初几个月所发生的事。
再一次地,贝克试着将一个普遍的观念,也就是,成人的态度与价值观深深地受到其孩童时期的经验所影响,建立起一套模型。一个住在美国的印度医生可能会非常喜欢咖喱,因为当他在印度成长时,已接受了重口味的饮食;或是一个曾在孩童时期遭受过性虐待的妇女,可能会永远惧怕男人。
透过前瞻性的行为假设,经济的观点引申出父母会试着去预期那些发生在小孩身上的事情,对他们成年后的态度与行为,会有什么影响。这些影响帮助父母决定如何照顾小孩。例如,担心乏人养老的父母,可能会灌输小孩罪恶、义务、责任、与孝顺的观念,如此会间接地、但仍然很有效地确保小孩“承诺”照顾他们。
经济学家对于承诺的看法太过狭隘。“操纵”他人的经验以影响他们的偏好可能是无效的而且充满不确定,但它可能是获得承诺的各种方法中最有效的。经济理论,特别是赛局理论,必须同时考虑罪恶、情爱以及与偏好有关的态度,以便进一步了解承诺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信赖的”。
没有留下遗产的父母,可能会愿意使他们的小孩感到更深的罪恶感,这是因为他们在老年时多消费所能获得的效用,大于等量减少小孩的消费所损失的效用。这类行为可能比确实留下遗产的众多家庭所隐含的行为更普遍见到,因为有年幼小孩的父母,通常都不知道当他们年老的时候,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财务保证。他们可能会试着透过灌输小孩在必要的时候帮助他们的意愿,来保护自己免于疾病、失业以及其他年老的危险。
孩童时期的经验与成人偏好之间的关联性分析,与理性习惯的形成之研究息息相关。就父母对小孩的花费,一部分乃视孩童时期的经验对其成人态度与行为之预期效果而定的观点来看,偏好的形成是理性的。贝克说他没有时间去考虑诸如哭闹与可爱的孩童行为,那是小孩试图反过来影响父母的态度。
贝克说很多经济学家,包括他自己,过度的依赖利他主义来把家庭成员的利益紧紧连接在一起。承认孩提经验与未来行为之间的关联,可以减少对家庭成员之间假设利他行为的必要性。但是,这样并没有将分析的焦点缩小至自利,因为此一分析是以理性行为模型经常忽略的责任感、愤怒与其他态度取代利他主义的一部分空间。
如果父母期待小孩在年老时会帮助他们一一可能只是小孩的罪恶感或是相关动机——则即使不是很有爱心的父母,也会愿意在小孩的人力资本上多做投资,而减少养老的储蓄。但是若利他的父母已使得他们的小孩有罪恶感,通常会偏爱对他们自己年老时消费的小额增加,甚于对他们小孩的等量支出增加。这意谓着,这样的父母通常会对小孩的人力资本投资不足,也间接说明了为什么制造罪恶感是有成本的,而且并非是最有效率的。
不打算留下遗产的利他家庭户长,试着在他们家里制造一种“温馨”的气氛,使得成员愿意互相帮忙度过财务与其他困难。这结论与所谓的“家庭价值”有关,该课题在1990年代的美国总统竞选中引起广泛的关注。父母帮助小孩决定其价值观——包括他们对责任感、义务与爱的感受——但是父母所努力去做的事,会受到公共政策和经济与社会条件改变的巨大影响。
例如,考虑一项移转资源给老年人的计划,或许特别是移转给没有留下遗产的贫困家庭老人而言,则该种计划会减少老年人对小孩的依赖。根据贝克前面所提的分析,不需要养老支援的父母不会再那么努力地使孩子们感到忠诚、有罪感,或其他感觉,以便孩子亲切地对待其父母。这意谓着类似已显着地帮助老年人的社会安全计划,将会鼓励家庭成员情感的分离,此并非意外,只是人们对政策的极大化反应而已。
在现代世界里,已造成家庭价值改变的其他变化,包括:地区性移动的增加、经济成长所带来的大量财富、资本与保险市场的改善、较高的离婚率、更小的家庭,以及社会医疗保健等。这些发展,大致上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削弱了家庭里丈夫与妻子、父母与小孩,以及远方亲戚间的个人关系,部分原因是由于投资在“创造”紧密关系的诱因降低所致。
六、结论
贝克指出,扩充个人理性选择的传统分析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将更丰富的态度、偏好与深思熟虑等方面纳入理论之中。这个步骤在他考虑的所有例子当中都很明显。歧视分析是在偏好中包括不喜欢——偏见对待——诸如黑人或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成员。在决定是否从事非法活动时,假设潜在的罪犯已考虑了利得与风险——包括被抓的概率与处罚的严厉性。在人力资本理论中,人们理性地评估行动的利益与成本,如教育、训练、健康支出、迁徙,与基本上改变其生活方式的习惯之形成。对家庭的经济分析假设,即使是像结婚、离婚、与家庭大小的亲密决策,都是透过衡量各种可能行为的利弊达成的。这些衡量准绳受制于偏好,而偏好则主要决定于家庭成员间的利他行为,以及对责任和义务的感受。
贝克表示,由于行为的经济(或是理性选择)分析,系奠基于一套个人决策理论,所以对这套理论的批评,通常集中在如何决策的特殊假设上。批评之一是,否定个人行为具有时序上的一致性,且质疑行为是否有前瞻性,特别是在显着不同于一般经济学家所常考虑的情况时——例如牵涉到犯罪、癖瘾、家庭,或是政治行为的情况。贝克强调,当时尚未发展出可以与理性选择理论匹敌、且具同等一般性的方法。
贝克刻意选几个特定的主题——如癖瘾——来探索理性选择理论的界限。布雷克(William Blake)曾说,直到你见到什么比足够更多时,你才会知道什么叫足够。贝克的研究有时假设太多的理性,但他相信这是面对当时未能赋予人们足够理性的众多研究下的一种对策。
当行为的经济分析奠基于一套个人选择理论时,所考虑的不只是个人而已。它以个体理论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导出对群体或是总体的意义。理性的个体选择,结合了决定机会的有关技术与其他因素的假设、市场与非市场状态下的均衡,以及法律、规范和传统等,来获得有关群体行为的结果。这主要是因为该理论所引申出来的总体意义,对政策决定者与那些研究不同国家与不同文化间差异的人而言,是相当具有吸引力的。
贝克考虑的理论,没有一个是要追求一般性极大化的推论;每一个理论仅试着导出有关行为的具体意义,而且可以借由调查或其他资料予以检定。关于处罚是否可以防阻犯罪,主要是由于歧视抑是较低的人力资本造成妇女的收入相对低于男性收入,或是无过失离婚的法令是否会使离婚率提高等之争论,都引起学者这样的质疑:立基于个人理性的理论所导出的预测是否能进行相关实证。
贝克认为理论与实证的密切相关,使得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二者免于各自没有成果。具有实证倾向的理论,助长了资料的新来源与种类的发展,比如人力资源理论促进运用调查资料,特别是固定人口群追踪资料。同时,困惑的实证结果迫使理论改变,例如利他与家庭偏好的扩充模型,是以解释西方国家的父母倾向于对不同的小孩赠与相同遗产的现象。
贝克对这么多的经济学家,致力于社会问题的研究,而不是致力于建立传统经济学的核心,深受感动。同时,他也发现来自不同领域,且确实考虑社会问题的专家,常会因为个人理性假设的分析力量之吸引,而采纳建立行为模型的经济方法。贝克表示,理性选择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繁多学派,仍活跃于社会学、法律、政治学和历史等层面,以及强度稍弱的人类学与心理学层面。他认为,理性选择模型对不同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得以采行统一的分析方法之目标,提供了当时可以得到最有希望的保证基础。
(待续)
(本文改写自《看待人生的经济方法》,《经济前瞻》贝克原著,蓝科正、郑凯方合译)
(本文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