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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关注黎智英案 要求欧盟采取制裁行动

欧洲议会议事大厅。资料图片。(Frederick Florin/AFP)

欧洲议会于昨日(22日)通过一项针对香港情况的人权决议,强烈谴责香港当局就壹传媒创办人、英国公民黎智英的起诉及定罪,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及所有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的人士。该决议为欧洲议会当日通过的三项人权决议之一。

决议以503票赞成、9票反对、100票弃权获得通过。议会在决议中形容,78岁的黎智英已被单独监禁逾1,800日,对其身体状况及生命安全表示严重关切,并指黎智英案件被视为利用国家安全法律打击独立传媒、言论自由及政治反对声音的例子。

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谴责港府处理黎智英案。(欧洲议会网络截图)

决议同时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包括促请欧盟成员国暂停与中国大陆及香港的引渡条约;呼吁欧盟委员会启动程序,暂停香港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优惠待遇;并要求欧盟理事会依据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对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及其他被指负责打压自由的官员实施针对性制裁。此外,决议亦促请欧盟驻华代表团加强对黎智英案件的外交关注及监察。

就欧洲议会决议,特区政府于1月22日及23日发声明表示“强烈反对及谴责”。

是次决议主要回应黎智英于2025年12月15日在涉及国家安全法律的案件中被裁定罪成,相关控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欧洲议会指出,该案对香港法治及新闻自由构成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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