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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恐怖“恋爱契约” 台湾男硬上女友20次

一名高姓男子与女子小花(化名)交往时签订了“爱情契约”,内容提及不得与异性靠近,若小花违约就必须与高男发生性行为,交往5年来强迫发生关系20次,更假扮他人传讯恐吓“我要让你受尽痛苦”。基隆地检署日前侦结,依强制性交、恐吓等罪嫌起诉高男。

起诉指出,高男与小花在交往期间签订的恋爱契约写道,双方应在一起不離不弃,且不得与異性靠近,若小花违反约定内容,即应与高男发生性行为,否则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等。

高男却以违约为由,向小花恫称“若不发生性行为,就将契约泄漏给他人知道”,于2019年至2024年10月间,在公共厕所、饭店等处,强制小花与他发生关系。

不仅如此,高男还分饰欲对小花不利的人,在2024年9月7日传讯给小花称“那个人后天就会去你家”、“我說了人家能调查你,也能把你殺了”;2025年11月13日再传送“我会让合约永远在的”、“我要让你受尽痛苦”,使小花心生畏惧。

警方获报通知高男到案说明,并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日前全案侦结,检察官认高男涉犯20次强制性交、1次恐吓危害安全罪 ,依法起诉,犯意各别,行为互殊,请法院予以分論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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