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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监控系统揭秘:技术侦察如何将个人资料转化为政治控制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捕,邓小平一家和报信的女婿贺平挤进家中浴室,关上门,把水龙头开到了最大,窃窃私语。 这个半个世纪前的浴室密景,来自邓小平女儿邓榕的亲笔回忆:“当时,房间里并未搜出窃听器,但家人无法排除遭到监听的可能,只敢借着流水声交谈。”

《吊灯有眼》揭开中共公安技术侦察内幕。(大纪元)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捕,邓小平一家和报信的女婿贺平挤进家中浴室,关上门,把水龙头开到了最大,窃窃私语。

这个半个世纪前的浴室密景,来自邓小平女儿邓榕的亲笔回忆:“当时,房间里并未搜出窃听器,但家人无法排除遭到监听的可能,只敢借着流水声交谈。”

这正是大纪元独家报告《吊灯有眼》所探讨的问题之一——公安的技术侦察系统真的“无所不知”吗?党国的技术控制,是否也透过让民众陷于恐惧与不确定之中而发挥作用呢?

该报告没有停留在器材目录或都市传说,而是还原了一条由任务、标识、前端、平台、外线与材料转换构成的专政极权能力链。

报告把材料分成四种:1)实物、司法记录、多方独立取得能够直接支持的内容,称为“事实”。2)公开研究者或司法机关作出的判断,称为“来源归因”,正文须保留判断主体。3)依多类事实抽象出的最小工作流程,称为“分析模型”。4)报告自己提出的监督与救济主张,则单独标记为“规范主张”。四者不能互相代替。

这种分类将“未经证实的传闻”与“已有客观卷宗或实物支持的事实”严格划清界线。一枚掉落的磁吸定位器可以证明定位功能的存在,却不能直接推导出后台的指挥链;一段境外裁决可以证明跨国代理人的运作,却不能据此认定境内公安个案也具备相应的授权依据。

该报告将技术事实与机关归属,拆成两条独立的证据链,使研究不再依靠猜测来填补证据缺口。

五次转换:监控资料如何变成实际控制

一套技术侦察系统,如何从收集资料,发展到对一个人的实际控制?报告将这个过程概括为五次转换:

第一步,是把人变成可辨识的目标。 一个活生生的人,进入系统后,可能被拆解成号码、设备、车辆、账号、面孔、声音或住址等资料。这些资讯让系统能够辨认、搜寻和反复追踪同一个人。

第二步,是让侦察任务跨越不同系统。 公安提出一项侦察任务后,可能透过资料查询、通信监听、操作设于特定场所的前端设备,或请求其他单位协作等方式执行。通信、道路、平台和工作单位原本分属不同系统,但透过这些接口,资料可能被串接起来。

第三步,是从一个人追出更多关系。 一通电话,可能带出通话对象;一次车辆定位,可能显示同行者;一次终端设备资料的提取,也可能找到过去的联络人和群组。换句话说,技术侦察取得的资料,往往不只涉及最初被锁定的那个人,也可能延伸到与他有联系的人。

第四步,是把资料变成现场行动。 系统找到的线索,并不会自动转化为看守或约谈行动。它还需要人员判断、属地核查等环节,之后才可能进一步转化为守候、跟随、约谈,或在特定活动前加强看守。

前四步说明资料如何逐渐转化为行动能力;第五步则涉及另一个问题:监控过程为何变得难以追查。

第五步,原始通信、声像和位置记录,可能经过摘要、转写或衍生取证,才进入后续程序。当原始资料没有一并保留,或相关任务未进入可供外部审查的程序,外界便可能难以还原资料如何取得、如何被使用,以及谁作出了决定。对政治性任务而言,报告指出,相关活动甚至可能完全不进入诉讼程序。

报告承认,用来支撑这套模型的案例,证据强度并不相同。

例如,2019年新疆边境的手机检查,是报告中较能直接呈现公安技术侦察如何运作的案例:旅客被要求解锁设备,工作人员将手机连接工作站,并运行资料提取程序。在这个场景中,人员、设备、场所和国家强制力同时出现,形成一条较完整的操作链。

SenseNets平台一昼夜约六百七十万条位置记录,以及逾二百五十万份身份档案,则呈现了另一个层面:人物、地点与时间之间的资料关联,已经在系统中运作。不过,报告也提醒,平台使用的传感器来源不一,因此不能把所有事件都概括为“人脸识别”。

至于2025年末,程渊家属公开的车辆装置照片,磁体、通信卡槽和光感防拆件等特征,足以支持它是一具蜂窝网络回传定位器的判断。但装置由谁安装、定位资料交给谁,报告承认仍缺乏完整证据链——装置的技术特征可以提供较强线索,却不能单凭这些特征,就确认背后的机关和资料流向。

王立军案揭示的审批漏洞

报告分析的案例中,王立军案的技术细节最少,却最能看见审批程序如何失灵。

王立军主政重庆公安期间,曾未经批准或伪造批准手续,违法对多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这部分已由公开起诉、庭审与裁判确认。但公开资料没有足够的监控对象信息,因此无法据此判定相关监控是否出于政治目的,也无法还原具体采用了哪些技术。

它能证明的是另一件事:掌握指挥权的人,也可能操纵批准程序。

报告的核心判断是:“有签字不等于有独立审查。”当监控理由的提出、审批与执行监督均在同一行政体系内完成,被监控者无法参与,外部审查又可能姗姗来迟,批准程序就可能流于形式。王立军案显示,掌握指挥权的负责人可能操纵或绕过内部批准程序;但报告也提醒,不能据此认定所有审批都存在同样问题。

王立军案的价值,不在于它证明了所有政治监控,而在于它把一个制度问题留在了公开裁判材料中:当掌权者能操纵批准程序,谁来确保审批真正发挥作用?

不确定是否被监控,恐惧便可能生效

报告反复强调:把技侦系统写成无所不能,反而是在替它宣传,达成震慑效果。麦克风只能监听一个空间,定位器只能追踪一个载体,外线人员也可能暴露或跟丢——前端能力始终有限。

但对被监控者而言,只要无法知道哪次谈话、哪条路线已被纳入系统,恐惧就可能发挥作用。监控不必覆盖所有人,只要人们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被监控,就可能选择顺从。这与朝鲜“人人都可能是举报者”的社会氛围有着相似的作用机制:实际监控资源有限,却能让试探体制的成本看起来高于顺从。

也因此,报告刻意把“技术上可行”与“政治上已使用”分开。要判定监控是否出于政治目的,至少须在目标选择、任务目的、承办关系、控制出口这四类证据中的两类,各取得至少一项支持证据,且两类证据须相互独立。否则,只能停留在“政治使用指向”或“政治情境”。

这种克制不是替公安开脱,而是避免让结论超出证据。一旦揭露的强度高于证据能支撑的强度,最终受损的可能反而是揭露者自己的可信度。

谁该为错误负责

报告也承认一个关键空白:迄今没有一宗境内案件,能公开串起任务原文、全部前端、完整运行日志、政治目的和结果回写这五个环节。这个空白应该保留,而不是靠推测填补。

因此,报告提出,接下来的关键是要求公安为每项技术任务留下可供审查的记录,包括:确定目标的事实依据、前端设备的启停时间、扩大监控范围的理由、对算法筛选结果的人工复核,以及任务终止时各接口的关闭记录。

时政评论员李铮鸣表示,对长期关注中共体制风险的人而言,这份报告真正揭示出一个问题:公安这套侦察系统里,有没有人为错误负责?

如果答案始终是否定的,恐惧就可能继续运作——不需要一盏灯里真的装着“眼睛”。

大纪元重磅研究《吊灯有眼——中共公安技术侦察内幕》电子书上市,揭示中共公安技术侦察的运作机制及其政治用途。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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