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子监狱27年黑幕(二)

2009年,法轮功学员于秋艳遭“转化”迫害,被强行灌不明药物。图为酷刑演示:野蛮灌药。(明慧网)
接上文:第一集:法轮功学员里玉书在黑龙江女监的遭遇
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转化”迫害,并不只是狱警直接出面。根据曾被关押者的讲述及相关公开材料,监狱还安排刑事犯参与其中。有人负责贴身监视,有人负责洗脑和施压,还有人承担更大范围的监督和协调。
这些角色并非各自为政。从早期案例到近年披露的情况,可以看到狱警、监区管理人员与刑事犯之间存在不同形式的分工和配合。
谁在组织这套安排?刑事犯为什么愿意参与?而当暴力发生时,监狱管理人员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第一部分:谁在组织“转化”?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2004年4月28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转化”要求源自中共高层,并通过党政机构自上而下逐级传达至全国各地。(1)
据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披露,黑龙江女子监狱在2002年前后成立了监狱内部的“610办公室”。(2)
“610办公室”是中共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专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名称即源于成立日期。该机构曾在各地设有相应的办事机构,协调公安、政法等部门执行相关政策。
追查国际2007年发布的相关调查资料显示,黑龙江女子监狱部分管理人员兼任不同职务。例如,资料记载,肖林担任狱政科科长、教改科科长兼“610”主任。(3)
据明慧网2011年的报导,2006年6月,时任黑龙江女子监狱狱长刘志强为了争取所谓“文明监狱”称号,要求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达到60%,并为此设立专门的“转化”监区。(4)
据一名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自述,当时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关押了五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要求“转化率”达到90%以上,并将其与警察的经济利益挂钩。为逼迫学员放弃修炼和信仰,狱方利用包括杀人犯、抢劫犯、诈骗犯和贩毒犯在内的刑事犯充当包夹,限制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5)
明慧网2014年的报导写道,黑龙江女子监狱设有专门机构,与北京及黑龙江省各地的“610”机构直接联系,并接收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监狱内部还设有专门实施“攻坚”和“转化”的监区。(6)
据2024年一篇回顾2020至2021年情况的报导,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内部“610”曾向监狱索要“转化率”,狱警为完成指标而指使刑事犯对学员施加各种压力。这表明,至少在该报导所述时期,转化率要求仍与监狱内部的执行安排相联系。(7)
近年发布的相关材料,仍提及黑龙江女子监狱八监区的“610”人员、监区管理人员及参与“转化”的刑事犯。明慧网2026年2月的一篇报导披露,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陈雪艳于2024年被送入该监狱,监狱“610”负责人梁雪参与所谓“考试”时,陈雪艳向她讲述法轮功真相,随后被带离审讯室,关押在厕所的水房内。(8)
第二部分:从纵容到奖励狱警如何介入?
早期的相关案例显示,监狱管理人员不仅未制止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施暴,还存在指使、纵容或鼓动等行为。这些记述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在所谓“转化”过程中,狱警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2003年,黑龙江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王玉芹曾当面向监区长崔洪梅、副监区长夏凤英提出,监室设有监视设备,狱警能看到犯人的举动,若不予制止,就是纵容。她的质疑也提出了一个贯穿此后多起案例的问题:当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施暴时,负责监管的狱警究竟采取了什么行动?(9)
2005年3月25日,法轮功学员宋青在床上坐着,一个犯人把被子蒙在她头上,使她呼吸十分困难。
据报导,狱警于洪波到场后,不但没有制止,反而说:“谁看见打你们了?”“你们走的路不是正的吗?我就给你们来玩邪的。”(10)
2006年9月,张秀英、张桂兰等法轮功学员因互相交谈而遭犯人殴打。张桂兰绝食抗议,要求更换包夹。据相关材料记述,狱警虽口头答应,却未予更换;与此同时,相关包夹当月获得的减刑分数比平时还高。同月,郭凤兰、郑丽萍抵制迫害时,也遭多名犯人打倒在地。据报导,大队长于英民及狱警田闯当时就在铁栅栏门外,却未予制止。(11)
相关材料还指出,监狱以减刑分数奖励参与“转化”的犯人,甚至将迫使学员写下所谓“三书”与获得高分联系起来。“三书”是指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
据报导,刑事犯在监狱出工,每月只能获得4至5分,而“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即可获得40分。两者的分数差距,为刑事犯积极参与“转化”提供了强烈的利益诱因。报导记述,部分刑事犯为了获得这些分数,不择手段地逼迫学员放弃信仰。(12)
第三部分:刑事犯如何执行“转化”?
相关报导记述,2006年,黑龙江女子监狱设立了以“转化”法轮功学员为目的十一监区,后来又陆续出现九监区、十三监区及所谓“巩固监区”。
黑龙江女子监狱将学员单独关进房间,每名学员由六名刑事犯围住。这些犯人被分成两组,一组由被称为“犹大”的人和经济犯组成,另一组由杀人犯组成,采取所谓“软硬兼施”的方式施压。
相关材料中,“犹大”这一称呼最早出现在2006年。部分原来修炼法轮功、后来放弃信仰的人,被安排去劝说其他拒绝“转化”的学员。报导将这类人称为“犹大”;2009年的相关案例则提到“帮教”这一角色。两者在部分工作中可能有所重叠,但具体职责仍应依各个案例分别判断。
一篇记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情况的报导说,2006年11月28日,狱方突然调回数百名刑事犯,安排她们对各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一对一监控,随后分批将学员带到十一监区等“转化”场所。这一记述显示,刑事犯不仅被安排在监室内看管学员,也被纳入狱方组织的集中“转化”行动。(13)
此外,相关材料还提到组长、帮教、包夹、道长等角色,以及对拒绝“转化”者采取的强制手段。
从目前披露的材料看,2006年的相关案例呈现出一种更为集中、分工更细的“转化”安排。刑事犯被分组配置,部分人员负责劝说,部分人员承担强制手段,而减刑分数则被用作激励。这些细节使2006年成为观察相关管理方式如何运作的一个重要节点。
2008年的材料已经记述,法轮功学员下到普通监区后,由“包夹与值道”继续监视、限制行动;包夹和值道还负责买饭、买东西等。(14)
相关材料描述,“包夹”主要负责贴身监视、限制行动及监控言行;“值道”则承担值班、巡视和监看等工作。两者共同构成对法轮功学员的日常看管。
2009年,法轮功学员于秋艳被关入集训监区(九监区)隔离五组。根据记述她经历的相关材料,组长于淑范同时担任帮教,王冬梅也参与帮教工作,另有多名刑事犯负责包夹。在这一安排中,组长承担组内管理工作,帮教则参与劝说和思想施压,包夹负责日常监视。部分角色还可能由同一人兼任。
她们采取的措施包括逼迫于秋艳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影片、长时间罚坐小塑料板凳,以及强行灌服不明药物。这些不同角色共同参与的行为,显示所谓“转化”并不只是谈话或劝说,也伴随持续的身体折磨。(15)
相关材料显示,部分监区的犯人管理角色并不止于贴身监视。杨立华在黑龙江女子监狱因拒绝“转化”遭刑事犯惨烈迫害,最后被迫害离世。在关于她遭受迫害的相关记述中,组长、道长、包夹和帮教均被提及。(16)

杨立华(明慧网)
2021年八监区搬入新楼后的相关披露,又提到道长、攻坚组组长等角色。其中,孙晶由原来的组长成为六楼的道长,王敏则担任攻坚组组长,负责所谓“转化”材料、考试及思想汇报等工作。(17)
早在2005年,明慧网的一篇报导就披露,黑龙江女子监狱以“五联保”的方式安排刑事犯“包夹”法轮功学员。据报导,一般情况下,由四名刑事犯看管一名法轮功学员;在集训监区,则由两名刑事犯看管一人。狱警要求刑事犯寸步不离地监视学员,包括上厕所也不能脱离看管;一旦违反要求,刑事犯便会被扣减分数。据报导,学员若不服从要求,负责包夹的刑事犯同样被扣分,因而承受压力。(18)
明慧网2024年10月8日的一篇报导则揭示,黑龙江女子监狱八监区(原十一监区)实行“五联保”,每名法轮功学员由两名刑事犯“包夹”,分为主包和副包。报导还提及“道长”、“组长”等刑事犯角色,以及对学员的持续监督和“转化”安排。(19)
在这些案例中,刑事犯不仅承担贴身监控的任务,也被纳入组内管理及“转化”安排。狱警则透过管理规定和扣分等方式施加约束,形成不同角色共同参与的监控机制。
结语
从早期案例到近年披露的情况,黑龙江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并非只是个别刑事犯的暴力行为。相关材料记录了“610办公室”、监区警察与刑事犯在不同环节中的角色:有人推动相关工作,有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有人则在监室内对学员实施监控、施压,甚至暴力对待。
这套安排还与转化率、监狱管理业绩及相关人员的利益相互交织。据相关报导,狱方曾为争取“文明监狱”称号而设定转化率指标,狱警的经济利益、奖金或晋升也被报导与“转化”工作联系起来;刑事犯则可能因参与“转化”获得减刑计分。在这种机制下,刑事犯参与迫害并非孤立的个人行为,监狱管理人员如何推动、监督这些做法,以及相关责任如何界定,都值得追查。
在这套安排中,刑事犯被赋予监控和“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角色,减刑利益又成为驱使部分刑事犯参与的诱因。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而言,这意味着日常生活中持续面临监视、施压,甚至暴力伤害。第一集中里玉书的悲惨遭遇,正是理解这套迫害机制及其后果的一个切面。
当不同层级的人员共同参与其中,追查责任就不能止于直接施暴者,还应追查幕后的组织者、推动者及相关管理人员。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