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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公开信 紧急请求刀下留人


    
    本人是吴广德妻子,现将吴广德实施犯罪的原因做如下说明:
    
    一、吴广德在案发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吴广德原拥有坐落于义乌市江东街道东新屋村祖传房屋一幢。1994年12月,因37省道公路拓宽需要拆迁该房,吴广德知道后,遂与当时的青口乡政府协商,自行拆除了该祖传房屋。
    
    二、当地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具有明显过错,是导致吴广德实施犯罪的主要原因。政府主要过错事例如下:
    
    1、1994年12月,吴广德户拆迁房屋后,1995年初,青口乡政府给予吴广德户拆迁补偿地基,但迟迟未安排地基位置。经吴广德多次要求,直到1997年底,青口乡政府才在现青口圆盘附近确定地基位置。1999年,房屋建成,吴广德一家五口才得以入住自己的新房。青口乡政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的拖延行为具有明显过错。
    
    2、2002年8月,义乌市委书记楼国华经过青口圆盘,认为青口圆盘是义乌的东大门,一定要搞好义乌东大门的环境,搞好义乌的形象。在无立项、无规划、
    无设计图纸的情况下,有关执法部门开始实施义乌市东大门入城口环境整治活动,吴广德户被列入整治范围。1999年刚刚建成的新房,2002年就要拆迁,自己的一番心血就要白流,心有不甘。我们认为我家新房并不影响环境,且补偿远低于实际价值(按折旧价值的55%补偿),我们不同意拆迁。因吴广德户不同意拆迁,江东街道竟指使工作人员用挖掘机和铲车将吴广德户门口空地挖破,把土堆在吴广德户门口,让人无法行走,连卷门都无法关上。江东街道又将吴广德户强行停水、停电、切断电视信号达8个月之久。吴广德户一家五口就在无水、无电、出入不便又没有电视的环境下度过了漫长的8个月。后因看管放松,吴广德户自行接通管线,才结束了这暗无天日的痛苦日子,但造成吴广德户经济损失近10万元。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条件。” 江东街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条例》的规定,性质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3、2004年3月,因37省道拓宽,需要拆迁我村部分农户的房屋,吴广德户及其大哥吴广森户都被列入拆迁范围。吴广德、吴广森等拆迁户腾空了全部房屋,但拓宽工程迟迟没有开工,当时的驻村干部说房屋无需拆迁,腾空的房屋应全部搬回。吴广森搬回房屋对其房屋进行修缮时不慎摔死。当时的江东街道草菅人命,补偿吴广森亲属3万元了事。
    
    政府在拆迁房屋指导工作中出尔反尔,是造成吴广森死亡的原因之一,给吴广德心口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4、2005年9月,因37省道拓宽需要,江东街道又要求我村部分农户拆迁。拆迁户要求查看拆迁许可文件、公告补偿标准,均未得到答复。我们认为,只要拆迁人按照《条例》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被拆迁人补偿,我们就同意拆迁。但江东街道坚决按旧村改造标准(占地面积1:0.8补偿)。按旧村改造标准,吴广德户将会减少40多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按照市场价每平方米2万余元计算,吴广德户将会遭受90多万元损失。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
    
    2006年5月,江东街道贾副书记来征求过一次意见,吴广德户愿意拆迁,但坚持按有关拆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补偿,双方就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2006年8月9日,江东街道率200余人,对吴广德户实施强制拆迁,于是发生了“八·九”驾车撞人案。若政府处置得当,采取人性化的方法处理该案,本次事件是可以避免的,政府组织和指挥的领导有重大过失。
    
    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补偿标准采市场比较法,即按市场价给予补偿。吴广德户要求按市场价给予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合情合理,并不过分;政府坚决按1:0.8的标准给予补偿,则剥夺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拆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江东街道应与吴广德签订拆迁协议,若达不成协议的,江东街道可采取申请裁决、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而不能采取鲁莽的强制拆除的方法。江东街道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综上所述,义乌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严重违法,具有明显过错,正是政府执法部门在长达12年(从1994年到2006年)的一次次违法行为,给吴广德及其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痛苦和数以百万计的巨大经济损失,使双方积怨愈来愈深,最终直接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吴广德、吴广德家人以及“八·九”驾车撞人案的受害者都是义乌市政府及政府主要领导片面追求政绩的牺牲品。义乌市政府应对本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而不能将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吴广德。试问,若政府仍不思改进工作方式、仍采取粗暴手段强制执法,如何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诚然,吴广德驾车撞人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整个过程中,政府具有明显过错,鉴于此,请求酌情对吴广德从轻处罚。
    
    
    方紫英
    
     2008年 1 月 16 日 电话13957917593 1375093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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