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维权 > 正文

郭飞雄危在旦夕

 

郭飞雄案与吕耿松案最新进展 

郭飞雄被“严管”三个月,家人探视受阻再呼救援
2008.01.22


本台消息: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妻子张青于22日广东梅州监狱探视日,前往探视服刑的郭飞雄。狱方告知郭飞雄被“严管”三个月,其间停止家人探视、通信和送东西。郭飞雄家人和律师谴责当局有关方面作法,再次呼吁各方紧急关注在狱中绝食已经四十天的郭飞雄的生命安危。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service/audio_popup. ... 122-mz.mp3


* 张青:提前联系,狱方没讲不能见 *

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妻子张青22日前往广东梅州监狱探视郭飞雄,狱方告知郭飞雄被“严管”三个月,未允许家人会见。

当天夜里十一点才回到家中的张青说,她提前和狱方联系过。她说:“上个星期一,我打了电话,申请见他。她(狱方)说‘按规矩,第六监区你就星期二来办手续’,也没有跟我讲过不能见,我就这么老远的折腾去了。”

* 简介郭飞雄和郭飞雄案 *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罚没十万元人民币。郭飞雄自述在看守所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去年11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12月13日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在监狱里再遭凌虐,开始一百天绝食,现在已经绝食四十天,处境危险。

郭飞雄的儿子因官方干预,无法入小学读书,张青的银行帐户被冻结。

* 张青:郭飞雄被“严管”三个月,“三停”*

张青详细讲了22日到梅州监狱要求探视被拒绝的经过:“从家出去是早上七点多,我还带金宝(因不准入学,无人照看),还有一个亲戚陪我一起去,到梅州一点多一点儿。

他们两点半才上班。过一会 来了三个男的一个女的,说现在是严管,不能见。三个月‘严管’期间,叫‘三停时期’——停止会见,停止通信,停止送东西。

我说‘为什么要严管?’他说,他(郭飞雄)不遵守他们的管理。我说‘他究竟是哪些方面不遵守你们的管理呢?’他说‘那我没有必要跟你讲’。

我后来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个人说‘那就算是从今天开始的’,他过一会儿又说‘是元月9日开始的’。其实也就正好是郭飞雄绝食这段时间,他不是说绝食一百天吗?

* 张青:狱方说不准郭飞雄见律师*

我当时问过‘我们写了申请伤残鉴定和保外就医的申请书,为什么至今没有答复?’他先说‘没收到’。过一会儿,又说‘收到了,现在没有答复,但是还是会有的’。

如果真是这样(来探视)见不了,他提前就可以直接通知我,他今天还跟我说‘我们没有通知你来见哪’,我说‘你们没有通知我不来见,你应该这样说’。我说‘你们在这里殴打人,我现在请律师介入这件事情’他说‘律师也不能见’。

* 张青:绝食期“严管”危险,我们怀疑郭飞雄已经起不来 *

张青再次呼吁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因为他现在正在绝食期,身体非常差。我跟他姐姐通了电话,我们怀疑他现在根本就起不来,根本就走不了。我觉得现在这样的一个时期来‘严管’的话,非常危险。

现在真是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了!我虽然说了很多很多次,但是到了这样的时候,也是非说不可,真的是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伸出援手来救援他!这就是救命的时候了!”

* 杨茂平:我不知道我们的政府为什么对我们这么残酷 *

郭飞雄的姐姐、在湖北的杨茂平说:“我非常难受,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对我们这么残酷!我们过去以为都是个有序的社会,今天事情临到我面前,我才真正知道不是这回事。”

* 莫少平律师的电话突然断了,再打不进去 *

张青与郭飞雄委托的在北京的莫少平律师联系。她说:“我跟莫少平打电话,刚刚我把那事情说了,他才说了一句,还没说完呢,他的电话就断了,再打就打不进去了。”

我也无法打通莫少平律师的电话。

* 李和平律师:郭飞雄没有犯任何罪 ,参与太石村维权,竟遭这样待遇 *

接受郭飞雄委托的在北京的李和平律师仍然在警方的监控之下。他说:“还是一辆警车,每班三个人跟着。”

听到郭飞雄在狱中被“严管”三个月的消息,李和平谈他的心情:“很痛苦,觉得这样做很没有人性。因为郭飞雄实际上他没有犯任何罪,就是为了推进公民的权利的实现,就是罢免个村长,他竟然就遭到这样的待遇。我们感觉到太不可思议了!

在郭飞雄所谓的‘非法经营罪’案子中,百分之九十的审讯时间是审问他参与的‘太石村罢免事件’,那么,他也就是因为太石村这个事件获罪的,对他进行这种摧残,我觉得是不能容忍的。”

* 李和平律师:呼吁公民关注郭飞雄生命危急、呼吁政府善待维权者 *

问:“作为一个律师,面对这样的事情发生,您还有什么方法、渠道可以帮助郭飞雄吗?”

答:“在目前来讲,作为律师,我个人没有什么办法,但是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按照张青的话讲,他(狱方)也不让律师去会见。

如果郭飞雄目前的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善的话,那么,作出这种迫害行为的机构,它不值得任何一个公民对它表示尊重。

郭飞雄陷于险境,生命危急,张青心急如焚,揪心心碎。

我和郭飞雄在北京有过几次见面。我认为郭飞雄是一个正直、勇敢、有智慧的人,并且他对推进中国法制化,推进中国人权改善起了积极作用,并且一直倡导的是‘非暴力推动中国社会转型’。

对于这样的人物,对于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人士,我希望中共政府善待他们。不能把敢于说出自己观点的人置于死地,这样对整个社会不是好事情。

我也希望中国的公民关注郭飞雄目前的这种生命危急情况。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的采访报道。





吕耿松的自我辩护书
2008.01.23
浙江异议作家、民主党人吕耿松先生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于2008年1月22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吕先生对被控罪名发表了自我辩护,但是由于法庭的阻挠,他的发言被多次打断,没有进行下去。以下是吕耿松自我辩护词全文。


我的自我辩护及法庭最后陈述

今天我站在这里受审,不仅是我个人和家庭的不幸,也是这个国家的不幸。人类文明已经进入21世纪,中国的统治者还在用文字狱这种野蛮、落后的手段来迫害有独立见解的知识分子,并动用法庭这种现代文明的产物,对无辜者进行中世纪宗教裁判所式的审判,因而今天对我的审判,也是法庭的不幸,因为它使法庭蒙受了耻辱。前苏联共产党领导人布哈林在批判沙皇政府镇压知识分子时曾说过:“一个民族的脑袋不停地被人砍掉,这个民族还能生存下去吗?”用布哈林的话来形容中国的现实并不过分,中共政权正在扬沙皇俄国政府的角色。因此,真正应该接受审判的是那些制造文字狱的人,是中南海那帮长着花岗岩脑袋的人。

起诉书指控我在境外网站上的造谣、诽谤等方式发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署名文章,从而构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毫不讳言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但是只是我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和政治观点而不是犯罪。必须指出的是,我没有“造谣、诽谤”。我一向治学严谨,所发表的文章都有大量、充分的论据和证据。举例来说,我对中共现政权批评得比较尖锐的是选举制度和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为中国的选举是人为选举,“人民代表”实际上是官员代表。这有大量的事实证明。2007年12月28日《杭州日报》刊登的一条资料表明:本届上海市人民代表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28名,工人33名,农民13名。而在该市上一届人大代表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77名,工人12名,农民9名。这组数字是中共官方媒体提供的,已经能说明问题,无疑支持了我的观点。

在我的文章中,有些学术性的讨论也被公诉机关用来证明我“煽动推翻国家政权”。例如,我在《有感于陈水扁总统唱国歌》一文中提出:“如果一定要我找出一个唯一合法的政府,那么以历史学的观点看,以法统的层面看,这个唯一合法的政府只能是中华民国政府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关于中共政权合法性的讨论,这个问题是历史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中的重大课题,世界上许多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都在研究这问题,我对这个问题提出一己之见,也完全是一种学术探讨。正如我在《独裁的白皮书》一文中提出中共先政权“是武力夺取政权的僭主”,这仍是一个学术问题。“僭主”一词是历史研究中的一个学术用语,它指的是古代希腊历史上一些不靠选举而靠武力夺取政权的城邦国家,这在中国历史上也叫“霸王”。我用这个词来形容中共先政权,也是建立在历史事实基础之上的。

总之,我绝对没有“造谣、诽谤”。公诉机关作为严肃的国家司法机关,对我进行这种栽赃式的指控,是极不负责任的,这种指控,对我本人构成了造谣、诽谤,对此我保留起诉的权利。

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把“国家政权”与中共政权混为一谈,这也是极不严肃的。我文章中所指的,是中共政权而非中国政权,这实际上是两码事。在现代国家的概念中,国家政权是指全体选民选举产生的合法政权,而中共政权是我上面所说的“僭主政权”,它靠武力夺取,然后利用其控制的国家强制力制造人为选举,强奸民意,自己选举自己,美其名曰“人民政府”。这样毫无民意基础的政权怎么能说成是“国家政权”呢?起诉书指控我“诋毁、侮辱、攻击我国的国家政权”,这完全是偷换概念,无中生有。我确实对中共政权的专横、腐败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但这是针对中共而非国家政权的。进一步说,即使我有“诋毁、侮辱、攻击”等行为,也应该由共产党的法定代表人胡锦涛先生对我提出名誉诽谤,而不是由国家司法机关越俎代庖得对我进行刑事指控。司法机关越俎代庖,角色严重错位,它实际上成了共产党迫害异议人士的工具,这在民主与法制时代是不能容忍的。

如前所述,我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只是对共产党一党独裁,造成目前腐败遍地、贿赂公行的行径作了一些尖锐的批评,公诉人如果认为我的言论过当,也应该以大量的事实、论据、证据来批评、驳斥我的言论,而不是信口雌黄,诬陷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滥用目前的检察权对我进行刑事起诉。也许是中共政权自己觉得它确实应该被推翻,所以杯弓蛇影,别人一批评它,就说别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从我和陈树庆、张建红、严正学等人因言获罪这一事实来看,共产党政权确实应该被推翻,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这样做,我仅仅是希望共产党放弃一党独裁,开放党禁、报禁,看来我太善良了。如果我有什么过错,对历史欠下什么,那就是我没有煽动推翻中共独裁政权。

法官先生,我是无罪的,你们也许从内心也感受到了这一点。我不但无罪,而且对国家有功:为了目前的民主事业,我放弃了优越的工作条件,至今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身无分文。如今年过半百,还要经受牢狱之灾的煎熬。因此,我希望法庭在量刑时,拒绝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因为这是一条迫害敢言之士的恶法。

最后,我郑重地通过法庭为中共最高当局提出如下建议:一、废止刑法第105条,因为这条恶法是制造现代文字狱的法律依据;二、废除一党独裁制度使中国早日实现民主。如此,则国家幸甚!

民主万岁!
中国万岁!

吕耿松
2008年1月22日
**********************************************
 
异议作家吕耿松案首次开庭



中国异议作家吕耿松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此后曾经任教于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因为参与民主运动而在1993年被开除,此后成为自由撰稿人,发表大量文章,对中国的政治体制尤其是军队国家化问题进行分析。去年8月,杭州公安局逮捕吕耿松,今年1月,当地检察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对他提出起诉。昨天(1月22日),吕耿松案首次开庭审理。

吕耿松是中国异议作家中比较活跃的一位,曾经出版过专著“中共贪官污吏”,并发表文章倡议建立中国公民弹劾制度,以及实现军队国家化。去年8月底,杭州公安机关逮捕他的罪名除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外,还有“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但在正式起诉时,后一项指控已经不复存在。



吕耿松被逮捕后,其家人正常经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也遭到警方的骚扰。此外,在吕耿松被羁押期间,辩护律师莫少平提出会面要求,也被公安机关多次拒绝。一些维权人士和自由知识分子在网络上发起联名请愿,要求释放吕耿松,该活动得到了超过1000多人的支持。



杭州当地时间1月22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杭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吕耿松案,庭审持续到中午十一点四十分。吕耿松的妻子女儿以及另外两名友人都旁听了开庭过程。与此前吕耿松家属预计不同的是,法庭并没有当庭审判。莫少平律师表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应该很快就会做出判决,“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之内开庭并做出判决。检察机关实际上是1月10日起诉到法院的,那么法院应该2月25日之前必须做出判决。”



检察机关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吕耿松,究竟有哪些证据呢?莫少平律师透露,检方搜集了吕耿松发表在互联网上的总共226篇文章,大约有100多万字,然后从中挑出被认为是“有问题”的19篇文章,最后又从这19篇文章中的4篇文章里选出一些段落语句,总计470字左右,作为起诉的证据。而这些文字在吕耿松发表文章的总字数中所占比例还不到0.1%。



莫少平律师认为,就算吕耿松在文章中表达过一些观点,但也依然在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范围之内,因此向法庭作出无罪辩护,但是法庭是否对此予以采信,还要等最后宣判的时候才能知道。而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的话,将可能遭到重刑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情节一般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庭认为是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判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郑浩中

来源:议报论坛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国 放眼世界 魂系中华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